页面: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預防機制的意見的通知.pdf/5

本頁已校對

附件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

安委辦〔2016〕11號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2016年4月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辦〔2016〕3號,以下簡稱《指南》)以來,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迅速貫徹、積極行動,結合實際大膽探索、紮實推進,初見成效。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簡稱雙重預防機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