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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動態監管。對企業報告的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要通過實行「網格化」管理明確屬地基層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強督捉指導和綜合協調,支持、推動企業加快實施管控整治措施,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嚴格依法查處。要制定實施企業隱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勵措施和職工群眾舉報隱患獎勵制度,進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力度。

(三)有效管拉區域安全風險。各地區要組織對公共區域內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根據風險分布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區域安全風險等級,並結合企業報告的重大安全風險情況,匯總建立區域安全風險數據庫,繪製區域「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對不同等級的安全風險,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實行差異化管理;對高風險等級區域,要實施重點監控,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城市運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預警,建立完善覆蓋城市運行各環節的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要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應急響應體制機制,優化應急資源配備,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城市運行應急保障水平。

(四)加強安全風險源頭管拉。各地區要把安餘生產納入地方經濟社會和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尤其是城市地下公用基礎設施如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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