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

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
自然資發〔2019〕145號
2019年8月30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關於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

自然資發〔2019〕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各司局:

為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籌落實調研任務

(一)堅持按照「四個步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步是認真學習傳達,留出合理時間,結合以往工作基礎和已經掌握的情況認真研究部署;第二步是深入調查研究,部領導帶隊現場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專家意見、一線同志意見和存在不同觀點的意見,研究形成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框架性意見;第三步是根據各方面意見,認真研究上報材料,努力做到數據、情況和各方面觀點反映真實準確,防止上報材料表述中出現重大偏差;第四步是根據中央領導同志圈批意見,根據不同任務,分類持續推進落實,不能「批」完了事、「報」完了事,關鍵是做實做成,解決問題。

(二)堅持按照「六點要求」,推進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一是準確把握黨中央精神特別是實質性要求;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搞清主要問題,既要定性分析,也要定量分析;三是深入調研,歸納第一線經驗;四是增強可操作性,充分考慮差異化和技術支撐、職責分工和財力保障程度;五是注重研究法理和相關法律;六是對創新性重大問題加強理論研究。

(三)堅持把開展調研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關鍵環節突出出來。進一步提高調研的政治站位,把調研作為深化理解掌握黨中央精神實質的重要途徑,作為了解國情民情、強化國家立場的有效載體,拿出破解難題的實招、硬招。同時,注重舉一反三,不就事論事,努力通過調研形成新的工作制度或重大工作安排。對部黨組的決策部署、部領導的批示要求,責任司局和單位也要參照「四個步驟」和「六點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特別是要加大調研力度,為部黨組決策提供客觀真實情況,提出切實可行建議。

(四)堅持調研在先,提高研究起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的質量。在研究起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政策性文件時,堅持把開展調研作為重要前置性工作,做足做實調查研究,並在上會研究時作出說明。

(五)堅持功夫下在平時,加大主動調研力度。要強化戰略思維,加強對形勢的洞察和預判,通過及時主動調研,了解和掌握職責範圍內的情況和其他關聯情況,做到凡是該掌握的情況就掌握清楚,凡是該研究的問題就研究透徹,做好政策應對和儲備。要強化職業敏感性,對一段時期內社會比較關注、媒體廣泛報道的事件,相關司局和單位要主動「對號入座」,儘早介入、調查實情、快速反應,確保從容應對、有效處置,掌握工作主動權。

二、改進調研方式

(六)開展調研要「六帶」。一是帶着黨中央精神,通過調研學思踐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重要論述。二是帶着重大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中央高度重視、社會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特別是政策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加強調研。三是帶着法理和政策,堅持法理性,探究合理性。四是帶着重要的分析工具,根據調研任務提前準備,學習和掌握相應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提高科學分析複雜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帶着對可能存在的難點的把握,加強預判,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六是帶着基於做成事的可操作點的把握,注重技術邏輯與行政邏輯相結合,增強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七)多渠道開展調研。一是深入現場摸情況。多到困難大、矛盾多,情況複雜、群眾意見多,自然條件差、工作基礎差的地方去,同基層幹部群眾面對面交流,心與心溝通。要善於觀察、不恥下問,看出真實、問出真實、碰撞出真實。二是找專家了解情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行業協會、學術智庫等的作用,對不同專家具有共識的意見建議要充分尊重。三是豐富調研手段。在關乎社會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上,適時開展暗訪、暗查。用好同學、朋友等言談渠道,進一步了解和佐證社會真實反映。四是召開座談會聽取意見。有針對性地擴大徵求意見範圍,彌補現場調研的不足,並注重引導暴露分歧,集思廣益破解難題。

(八)加大研究分析力度。堅持從政治上研究和把握問題,對調研所得材料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思考、分析、綜合,透過現象看本質,防止偏聽偏信、「唯此為大」,防止只調查不研究。對認識尚不統一的問題,要重視從理論上深入研究分析;對具有一定歷史縱深的問題,要增強歷史感,充分考慮其歷史背景和歷史條件;對與產業相關的事宜,加大統計分析力度,既作數量上的統計,也作結構上的分析。

(九)嚴守紀律。調研中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守政治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廉潔紀律、保密紀律。根據調研主題和工作需要實事求是安排調研人員,無直接工作任務人員一律不到調研現場,可帶相關處室熟悉情況的同志參加;如不涉及自然資源督察業務,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不安排陪同。

三、加快調研成果轉化應用

(十)暢通調研反饋渠道。重點調研實行調研組長負責制,重視做好「調研後」工作。對形成的調研報告、領導批示、下步打算等,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及時反饋調研對象。對調研對象反映的問題和意見建議,部黨組已有明確政策意見的要現場答覆。現場無法答覆的,對只涉及個別司局職責的問題,由調研組長轉交業務主管司局按程序反饋說明;對綜合性、普遍性較強的問題,由調研組長轉交綜合司,由綜合司組織相關司局、單位研究,形成意見後按程序反饋說明。

(十一)建立調研成果匯交和交流共享制度。重點調研的報告原則上在調研活動結束兩周內起草完成,且要落實「短實新」的文風要求。依託部辦公自動化系統建立調研報告動態數據庫,及時將調研報告在內網交流。涉密事項和不宜公開的內部工作考慮等,要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上報管理,控制知悉範圍。對重大調研成果,要及時組織匯報交流、專題研討、宣傳報道等。部每年底組織開展優秀調研報告評選工作。

自然資源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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