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度牧馬所舉薛向劄子

相度牧馬所舉薛向劄子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臨川文鈔/02卷

臣等竊觀自古國馬盛衰,皆以所任得人失人而已。汧、渭之間,未嘗無牧,而非子獨能蕃息於周。河隴之間,未嘗無牧,而張萬歲獨能蕃息於唐。此前世得人之明效也。使得人而不久其官,久其官而不使得專其事,使得專其事而不臨之以賞罰,亦不可以成功。今臣等相度陝西一路買馬監牧利害大綱,已具奏聞。

伏見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精力強果,達於政事,河北便糴,陝西榷鹽,皆有已試之效。今來相度陝西馬事,尤為詳悉。臣等前奏已乞就委薛向提舉陝西買馬及監牧公事,今欲乞降指揮,許令久任。緣今來馬價,多出於解池鹽利、三司所支銀綢絹等,又許令陝西轉運司兌換見錢。今薛向既掌解鹽,又領陝西財賦,則通融變轉,於事為便。兼臣等訪問得薛向陝西係官空地,可以興置監牧處甚多,若將來稍成次第,即可以漸興置。

監得西戎之馬,牧之於西方,不失其土性,一利也。因未嘗耕墾之地,無傷於民,二利也。因向之材而就令經始,三利也。又河北有河防塘泊之患,而土多舄鹵不毛,戎馬所屯,地利不足。諸監牧多在此路,所占草地多是肥饒,而馬又不堪,未嘗大孳息。若陝西興置監牧,漸成次第,即河北諸監有可存者,悉以陝西良馬易其惡種;有可廢者,悉以肥饒之地賦民。於地不足而馬所不宜之處,以肥饒之地賦民,而收其課租,以助戎馬之費。於地有餘而馬所宜之處,以未嘗耕墾之地牧馬,而無傷於民。此又利之大者也。

如允臣等所奏,即乞薛向所奏舉官員及論改舊弊,朝廷一切應副,成功則無愛賞,敗事則無憚罰。如此則臣等保任薛向必能上副朝廷改法之意。如將來敗事,臣等各甘同罪。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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