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號)

洞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號)
制定機關:洞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3日
洞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2號)
來自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浙江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取消公眾集會、大型會議(包括商會活動、鄉賢會)、宗教和民間信仰活動、大型文體活動、新春招聘會等公眾集聚活動。

  二、暫時關閉體育館、圖書館、文化禮堂、城市書房、電影院、網吧、KTV、足浴、游泳館、棋牌室等相對密閉的公共場所。

  三、取消培訓學校和機構舉辦的各項培訓活動,暫停組織或舉辦各類校內外培訓班(包括師訓班)。

  四、1月24日下午2:00起,關閉望海樓、半屏棧道、仙疊岩、大沙岙等景區。

  五、在靈霓大堤、大門大橋、元覺渡口、大小門碼頭、鹿西鯧魚礁碼頭設置五個關卡,開展重點車輛人員的體溫監測。

  六、在客運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實行體溫監測和每日消毒、開窗通風的措施。

  七、在超市、商場等各類大型公共場所開展體溫監測,對中央空調進行專業清洗消毒。

  八、全面開展農貿市場清洗消殺,實行垃圾日產日清。

  九、各旅行社、酒店、民宿對武漢來洞頭的旅客取消行程、退訂酒店的,應做好全額退款服務,暫不再接待武漢旅遊團隊和散客。

  本通告除已明確時間的事項外,其它事項均自2020年1月23日起施行。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懇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洞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