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範圍內禁止升放、使用影響飛行安全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體的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關於在全省範圍內禁止升放、使用
影響飛行安全的無人機等
「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體的通告

2021年6月20日
政府文件

  為確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期間相關飛行活動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決定,2021年6月21日零時至7月1日24時,除慶祝活動期間組織的相關飛行活動外,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實施禁止升放、使用任何影響飛行安全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體的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開展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風箏、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

  二、管控期間,全省範圍內舉辦的各類活動嚴禁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

  三、對於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對於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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