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外集卷十四 歐陽修集
居士外集卷十五
居士外集卷十六 

序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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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易圖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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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盡信《書》,不如無《書》。」夫孟子好學者,豈獨忽於《書》哉?蓋其自傷不得親見聖人之作,而傳者失其真,莫可考正而云也。然豈獨無《書》之如此,餘讀經解,至其引《易》曰「差若毫釐,謬以千里」之說,又讀今《周易》有「何謂」、「子曰」、者,至其《係辭》則又曰「聖人設卦」「係辭焉」,欲考其真而莫可得,然後知孟子之歎,蓋有激云爾。

說者言當秦焚書時《易》以卜筮得獨不焚。其後漢興,他書雖出,皆多殘缺,而《易經》以故獨完。然如經解所引,考於今《易》亡之,豈今《易》亦有亡者邪,是亦不得為完書也。昔孔子門人追記其言作《論語》,書其首必以「子曰」者,所以別夫子與弟子之言。又其言非一事,其事非一時,文聯屬而言難次第,故每更一事必書「子曰」以起之。若《文言》者,夫子自作,不應自稱「子曰」。又其作於一時,文有次第,何假「子曰」以發之?乃知今《周易》所載,非孔子《文言》之全篇也。蓋漢之《易》師,擇取其文以解卦體,至其有所不取,則文斷而不屬,故以「子曰」起之也。其先言「何謂」而後言「子曰」者,乃講師自為答問之言爾,取卦辭以為答也,亦如公羊、穀梁傳《春秋》,先言「何」、「曷」,而後道其師之所傳以為傳也。今《上係》凡有「子曰」者,亦皆講師之說也。然則今《易》皆出乎講師臨時之說矣,幸而講師所引者,得載於篇,不幸其不及引者,其亡豈不多邪?

嗚呼!歷弟子之相傳,經講師之去取,不徒存者不完,而其偽謬之失其可究邪!夫係者,有所係之謂也,故曰係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言其為辭各聯屬其一爻者也。是則孔子專指爻辭為係辭。而今乃以孔子讚《易》之文為上、下《係辭》者,何其謬也!卦爻之辭,或以為文王作,或以為周公作。孔子言聖人設卦係辭焉,是斥文王、周公之作為係辭,必不復自名其所作又為《係辭》也。況其文乃概言《易》之大體,雜論《易》之諸卦,其辭非有所係,不得謂之《係辭》必也。然自漢諸儒已有此名,不知從何而失之也?漢去周最近,不應有失。然漢之所為《係辭》者,得非不為今之《係辭》乎?《易需》之辭曰:「需於血,出自穴。」《艮》之辭曰:「艮其限,列其夤。」《暌》之辭曰:「見豕負塗,載鬼一車。」是皆險怪奇絕,非世常言,無為有訓故、考證,而學者出其臆見,隨事為解,果得聖人之旨邪?《文言》、《係辭》有可考者,其謬如此,而其非世常言無可考者,又可知矣。今徒從夫臆出之說,果可盡信之邪?此孟子所歎其不如亡者也。

《易》之傳注比他經為尤多,然止於王弼。其後雖有述者,不必皆其授受,但其傳之而已。大抵《易》至漢分為三:有田何之《易》,焦贛之《易》,費直之《易》。田何之《易》傳自孔子,有上、下二篇,又有《彖》、《象》、《係辭》、《文言》、《說卦》等,自為十篇,而有章句。凡學有章句者,皆祖之田氏。焦贛之《易》無所傳授,自得乎隱者之學,專於陰陽占察之術。凡學陰陽占察者,皆祖之焦氏。費直之《易》亦無所授,又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十篇解上、下經。凡以《彖》、《象》、《文言》等參入卦中者,皆祖之費氏。田、焦之學,廢於漢末。費氏獨興,遞傳至鄭康成。而王弼所注,或用康成之說,比卦六四之類。是弼即鄭本而為注。今行世者,惟有王弼《易》,其源出於費氏也,孔子之古經亡矣。

【張令注周易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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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為書無所不備,故為其說者,亦無所不之。蓋滯者執於象數以為用,通者流於變化而無窮,語精微者務極於幽深,喜誇誕者不勝其廣大,苟非其正,則失而皆入於賊。若其推天地之理以明人事之始終,而不失其正,則王氏超然遠出於前人,惜乎不幸短命,而不得卒其業也。

張子之學,其勤至矣,而其說亦詳焉。其為自序,尤所發明。昔漢儒白首於一經,雖孔子亦晚而學《易》。今子年方壯,所得已多,而學且不止,其有不至者乎!廬陵歐陽修序。

【刪正黃庭經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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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仙子者,不知為何人也?無姓名,無爵裏,世莫得而名之。其自號為無仙子者,以警世人之學仙者也。其為言曰:「自古有道無仙,而後世之人知有道而不得其道,不知無仙而妄學仙,此我之所哀也。道者,自然之道也,生而必死,亦自然之理也。以自然之道養自然之生,不自戕賊夭閼而盡其天年,此自古聖智之所同也。禹走天下,乘四載,治百川,可謂勞其形矣,而壽百年。顏子蕭然臥於陋巷,簞食瓢飲,外不誘於物,內不動於心,可謂至樂矣,而年不過三十。斯二人者,皆古之仁人也,勞其形者長年,安其樂者短命,蓋命有長短,稟之於天,非人力之所能為也。惟不自戕賊而各盡其天年,則二人之所同也。此所謂以自然之道養自然之生。後世貪生之徒,為養生之術者,無所不至,至茹草木,服金石,吸日月之精光。又有以謂此外物不足恃,而反求諸內者,於是息慮絕欲,煉精氣,勤吐納,專於內守,以養其神。其術雖本於貪生,及其至也,尚或可以全形而卻疾,猶愈於肆欲稱情以害其生者,是謂養內之術。故上智任之自然,其次養內以卻疾,最下妄意而貪生。

世傳《黃庭經》者,魏、晉間道士養生之書也。其說專於養內,多奇怪,故其傳之久則易為訛舛,今家家異本,莫可考正。無仙子既甚好古,家多集錄古書文字,以為玩好之娛。有《黃庭經》石本者,乃永和十三年晉人所書,其文頗簡,以較今世欲所傳者獨為有理,疑得其真。於是喟然歎曰:「吾欲曉世以無仙而止人之學者,吾力顧未能也。吾視世人執奇怪訛舛之書,欲求生而反害其生者,可不哀哉!矧以我玩好之餘拯世人之謬惑,何惜而不為?」乃為刪正諸家之異,一以永和石本為定,其難曉之言略為註解,庶幾不為訛謬之說惑世以害生。是亦不為無益,若大雅君子,則豈取於此!

【月石硯屏歌序慶曆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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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山在虢州時,命治石橋。小版一石,中有月形,石色紫而月白,月中有樹森森然,其文黑而枝葉老勁,雖世之工畫者不能為,蓋奇物也。景山南謫,留以遺予。予念此石古所未有,欲但書事則懼不為信,因令善畫工來鬆寫以為圖。子美見之,當愛歎也。其月滿,西旁微有不滿處,正如十三四時,其樹橫生,一枝外出。皆其實如此,不敢增損,貴可信也。

【七賢畫序皇祐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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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不幸,少孤。先人為綿州軍事推官時,某始生,生四歲而先人捐館。某為兒童時,先妣嘗謂某曰:「吾歸汝家時,極貧。汝父為吏至廉,又於物無所嗜,惟喜賓客,不計其家有無以具酒食。在綿州三年,他人皆多買蜀物以歸,汝父不營一物,而俸祿待賓客,亦無餘已。罷官,有絹一匹,畫為《七賢圖》六幅,曰此七君子吾所愛也。此外無蜀物。」後先人調泰州軍事判官,卒於任。比某十許歲時,家益貧。每歲時設席祭祀,則張此圖於壁,先妣必指某曰:「吾家故物也。」後三十餘年,圖亦故闇。某忝立朝,懼其久而益朽損,遂取《七賢》,命工裝軸之,更可傳百餘年。以為歐陽氏舊物,且使子孫不忘先世之清風,而示吾先君所好尚。又以見吾母少寡而子幼,能克成其家,不失舊物。蓋自先君有事後二十年,某始及第。今又二十三年矣,事跡如此,始為作讚並序。

【仁宗御集序英宗皇帝密旨代作治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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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昔君臣聖賢,自相戒敕,都俞籲歎於朝廷之上,而天下治者,二帝之言語也。號令征伐,丁寧約束,而其辭彬彬篤厚純雅者,三代之文章也。堯、舜、夏、商、周之盛,邈乎遠出千載之上,而昭然著見百世之下者,以其書存焉。此典謨訓誥之文,所以為歷代之寶也。

惟我仁考神文聖武明孝皇帝之作,二帝之言語而三代之文章也,是宜刊之六經而不朽,示之萬世而取法。矧餘小子,獲承統業,其所以繼大而顯揚之者,方思勉焉,其敢失墜!乃詔尚書刑部郎中、知制誥邵必,右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呂公著,悉發寶文之舊藏而類次之,以為百卷。而必公著勉朕以敘述之,曰:「是不可闕也。」

予惟聖考在位四十有二載,承三聖之鴻業,享百年之盛隆,而不敢暇逸。慎重祭祀以事天而饗親,齋莊潔精,必以誠信。故親郊而見上帝者九,恭謝於天地、大享於明堂者皆再,耕於籍田、袷於太廟者皆一,而不為勞。若夫遊娛射獵,前世賢王明主之所不能免者,則皆非所欲。歲時臨幸,燕飫臣下,必問祖宗之故常,闃然非時不聞輿馬之音。後苑歲春一賞,亦故事也,中廢者二十餘年。而時畋於近郊、曲宴於便坐者,廑才一二而已。故敘禋祀,享升歌,樂章藏於有司、薦於郊廟者多矣;而登臨遊賞之適,割鮮獻獲之樂,前世之所誇者,未始一及焉。至於萬機之暇,泊然凝神,不見所好。惟躬閱寶訓,陳經邇英,究鍾律之本元,訓師兵之武略,披圖以鑒古,銘物以自戒,其從事於清閑宴息之餘者,不過此類。嗚呼!大禹之勤儉也。

夫惟一人勞於上,則天下安其逸,約於己,則天下享其豐。此禹之所以聖,勤儉之功也。惟我聖考之在禦也,澤被生民,恩加夷狄。寬刑罰,息兵革,容納諫諍,信任賢材,措民逸於治安,躋俗豐於富庶。使海內蒙德受賜,涵濡鼓舞,而不知所以然者,由勤與儉久而馴致之也。是以功成業茂,立廟建號,為宋仁宗。噫!仁之為言,堯、舜之盛德,而甚美之稱也,固已巍乎與天地而亡極矣。永惟聖作,刻之玉版,藏之金匱,以耀後嗣而垂無窮,庶俾知我聖考仁宗之所以為仁者,自勤儉始。嗚呼!亦惟予小子是訓。

【濮議序治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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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某頓首死罪言。臣聞事固有難明於一時而有待於後世者,伯夷、叔齊是已。夫君臣之義、父子之道至矣,臣不得伐其君,子不得絕其父,此甚易知之事也。方武王之作也,人皆以為君可伐;濮議之興也,人皆以為父可絕,是大可怪駭者也。盟津之會,諸侯不召而至者蓋八百國,是舉世之人皆以為君可伐矣。彼夷、齊者,眇然孤竹之二羈臣也,以其至寡之力,欲抗舉世之人,而力不能勝,言不見察。二子以謂吾言廢,則君臣之義廢,而後世之亂無時而止也,乃相與務為高絕之行以警世,於是不食周粟而餓死首陽之下,然世亦未之知也。後五百餘年,得孔子而稱其仁,然後二子之道顯。使孱王弱主得立於後世,而臣不敢伐其君者,二子之力也。夫以甚易知之事,二子為之至艱如此,猶須五百年得聖人而後明。然則濮園之議,其可與庸人以口舌一日爭邪?此臣不得不述其事以示後世也。

方濮議之興也,儒學奮筆而論,台諫廷立而爭,閭巷族談而議,是舉國之人皆以為父可絕矣,世又無夷、齊以抗之。雖然,賴天子聖明仁孝,不惑群議,據經酌禮,置園立廟,不絕父子之恩,以為萬世法,是先帝之明也。今士大夫達於禮義者,渙然釋其疑,蓋十八九矣,固不待夷、齊餓死,孔子復生,而後明也。然有不可不記者,小人之誣罔也。蓋自漢以來,議事者何嘗不立同異。而濮園之議,皆當世儒臣學士之賢者,特以為人後之禮,世俗廢久,卒然不暇深究其精微,而一議之失,出於無情,未足害其賢。惟三數任言職之臣,挾以他事,發於憤恨,厚誣朝廷而歸惡人主,借為奇貨以買名。而世之人不原其心跡,不辨其誣罔,翕然稱以為忠,使先帝之志鬱鬱不明於後世,此臣子之罪也。臣得與其事,而知其詳者,故不得已而述焉。臣某謹序。

【龍茶錄後序治平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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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為物之至精,而小團又其精者,錄敘所謂上品龍茶者是也。蓋自君謨始造而歲貢焉,仁宗尤所珍惜,雖輔相之臣未嘗輒賜。惟南郊大禮致齋之夕,中書、樞密院各四人共賜一餅,宮人剪金為龍鳳花草貼其上。兩府八家分割以歸,不敢碾試,相家藏以為寶,時有佳客,出而傳玩爾。至嘉祐七年,親享明堂,齋夕,始人賜一餅,餘亦忝預,至今藏之。

餘自以諫官供奉仗內,至登二府,二十餘年,才一獲賜,而丹成龍駕,舐鼎莫及,每一捧玩,清血交零而已。因君謨著錄,輒附於後,庶知小團自君謨始,而可貴如此。治平甲辰七月丁丑,廬陵歐陽修書還公期書室。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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