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法發〔2013〕10號
2013年10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的部署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

   加強隊伍建設是實現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始終高舉旗幟、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繼承中發展、在開拓中前進,全面加強法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司法能力建設、紀律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為推動審判工作科學發展、促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組織保證。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加快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進程,實現「兩個百年」的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加快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改進工作。在新的形勢和要求面前,人民法院呼應人民群眾的期待,保障法律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責任更加艱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更加繁重。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人民法院隊伍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風等方面與黨和人民的要求不符合、不適應的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是:引導群眾實現合理訴求的能力不強,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不高,嚴重影響司法權威;少數幹警作風不佳、司法不廉乃至發生腐敗問題,嚴重損害隊伍形象;審判資源配置不合理,司法效率不高,基層法院人才流失、偏遠地區法院進人難等問題長期困擾隊伍建設。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人民法院發展的重要機遇期。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機遇意識和憂患意識,解放思想、提高認識,求真務實、攻堅克難,認真研究制約隊伍建設的突出矛盾,不斷深化對隊伍建設規律的認識,不懈探索新形勢下加強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努力解決隊伍建設存在的實際問題,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開創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新局面,為全面推進人民法院科學發展奠定堅實組織基礎。

   二、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要求

   1.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着眼於多出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總體工作思路,以推進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為方向,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全面提高隊伍建設科學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公正廉潔的高素質法院隊伍,為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

   2.目標任務:進一步深化思想政治建設,堅定理想信念,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進一步強化領導班子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全面推進人民法院科學發展;進一步注重司法能力建設,適應司法公開的新要求,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加強司法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適應司法為民的新期待,始終堅持公正廉潔司法;進一步重視黨的組織建設,加強審判機關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建設,切實提高隊伍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3.基本要求: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切實加強黨對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上級法院黨組協助地方黨委管理幹部機制,充分發揮法院黨組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

   ――堅持服務執法辦案。切實增強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意識,不斷提高服務大局、服務群眾本領,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堅持「三化」建設方向。全面加強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推進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司法能力,完善職業保障。

   ――堅持內涵式發展路徑。以提升能力素質為根本,以優化隊伍結構為要求,以加強科學管理為手段,努力提高隊伍建設科學化水平。

   ――堅持改革發展創新。從審判實踐出發,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三、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4.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把十八大精神學習引向深入,不斷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把理想堅定、政治過硬作為建設幹部隊伍的首要標準。強化理想信念和政治紀律教育,確保在大是大非面前頭腦清醒、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抵制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堅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論述,不斷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引導廣大幹警不斷增強為黨和人民事業不懈奮鬥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提高統籌大局能力,善於運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手段,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6.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認真組織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增強黨員幹部的群眾觀念,着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審判執行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形成實踐成果、制度成果、理論成果。完善經常性集中教育機制。

   四、加強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7.以分類管理改革為基礎加強正規化建設。推進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審判機關特點的人員管理機制。明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責權關係,科學確定職數比例和編制。嚴格法官准入條件。完善法官遴選機制。推進法官職務序列改革。完善書記員管理制度。規範司法警察職務序列管理,清理不合格人員。

   8.以提升司法能力為核心加強專業化建設。加強履職能力培訓,拓寬交流渠道,加強多崗位、跨部門鍛煉。注重拓寬人權保護、公共安全、社會管理、信息技術、輿情應對等知識領域,切實提高新形勢下做好服務人民群眾、維護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引導社會輿論的能力。建立培訓需求動態機制。堅持分級分類培訓。加強培訓機構和現場教學基地建設,整合培訓資源。大力開展網絡教學、培訓。健全教學師資庫、精品課件庫、案例庫。

   9.以完善職業保障為重點加強職業化建設。推動完善職業保障政策措施,提高幹警職業尊榮感。探索建立法官身份保障制度,確保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依法嚴懲暴力抗法行為。推動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工資福利制度,逐步完善和提高工資福利標準。加強職業風險保障,完善因公犧牲、意外傷害等撫恤救助制度。

   五、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10.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選優配強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注重領導班子建設,着力改善班子知識、專業、經歷和年齡結構,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完善領導班子成員推薦和考察程序,加大主動協管工作力度。

   11.提升領導幹部能力水平。完善落實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不斷增強領導幹部抓大事、議大事、謀大局的能力。加強新任各級人民法院院長任職培訓和集中輪訓。強化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底線思維,努力增強破解實踐難題的本領。

   12.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黨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着力解決發揚民主不夠、正確集中不夠、開展批評不夠、嚴肅紀律不夠等問題,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合力。嚴格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組重要決策諮詢工作。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六、加強幹部管理工作

   13.注重培養實踐才幹。完善幹部培養機制,注重豐富審判實踐經驗,鼓勵幹部到條件艱苦、情況複雜崗位鍛煉成長。加大從基層遴選法官力度,完善內部輪崗、上下交流機制。完善後備幹部培養制度。加強對優秀年輕幹部培養,注重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工作和黨外幹部配備。

   14.改進幹部選拔機制。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標準選拔幹部。建立系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改進競爭性選拔方式,避免「凡提必競」「一考定音」;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堅持群眾公認和實績導向,不簡單以票取人,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質量。

   15.完善幹部監督管理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作風,堅持對幹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堅決反對和克服好人主義。認真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述職述廉工作。建立「簡便、務實、管用」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注重考核結果運用。強化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幹部要及時提醒或誡勉談話。

   16.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進「人才強院」工作,加強高層次法律人才培養,完善審判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加快「全國司法人才庫」建設,2018年前培養審判業務專家、專家型法官3000名。拓寬人才來源渠道,加大從優秀律師和專家學者中選拔法官力度。落實與高等院校人員交流「雙千計劃」。

   17.真情關心愛護幹部。堅持以人為本,為幹部成長進步創造有利條件。健全激勵機制,加強和改進表彰獎勵工作。深入了解幹部情況,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加強後勤保障,改善幹部工作生活環境。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幫助解決幹部特別是青年幹部的實際困難。認真做好老幹部工作。

   七、加強法院黨建工作

   18.完善黨建工作格局。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整體推進」黨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黨組負總責、政治部門加強指導、機關黨委組織實施、黨支部具體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深化創先爭優活動,努力使人民法院黨建工作走在全國機關黨建工作前列。

   19.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制定加強基層黨建工作指導意見。堅持「支部建在庭上」,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建立支部書記培訓制度,提高黨務幹部履職能力。落實「三會一課」、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完成本部門各項任務中的協助和監督作用。

   20.推進黨建工作創新。深入開展黨建理論研討,積極探索黨建工作規律。創新方式載體,不斷增強黨建工作吸引力和實效性。建立黨員聯繫服務群眾機制,積極開展黨員示範崗、責任區、志願服務、承諾踐諾等活動。健全黨內關懷幫扶機制。

   八、加強法院文化建設

   21.強化文化功能作用。制定法院文化建設發展規劃。積極引導廣大幹警恪守職業道德和司法良知。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發揮先進典型引領作用。培養幹警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終堅持正確的價值取向。

   22.加強文化陣地建設。加強和改進文化建設和管理。抓好法院新聞出版工作,建設司法文化展示平台。注重網上宣傳輿論陣地建設,辦好政務網站、機關內網、官方微博。加強文化理論研究。評選文化建設示範單位。建立文化建設評價和激勵機制。

   23.豐富文化活動內容。實施法院文化建設特色項目,努力抓出亮點和品牌。深化學習型法院建設,廣泛開展讀書活動。落實法官宣誓制度。加強圖書館(閱覽室)、院史(榮譽)室等文化及文體場所建設,豐富幹警文化生活。創作法院文化精品力作。

   九、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24.注重政策調節。建立編制增補和動態管理機制,確保已增編制80%用於基層和審判一線。加強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政策支持,完善定向招錄培養改革試點和選調生工作,協調完善司法考試政策,着力解決中西部基層法院人員短缺問題。落實和逐步提高基層法官待遇,穩定基層審判隊伍。

   25.加大培訓力度。堅持抓好全國基層法官定期輪訓,加強基層人民法庭庭長崗位培訓。繼續開展定期組織講師團到西部地區巡迴授課。積極推進遠程教育培訓。加快少數民族地區「雙語」人才培養,到2020年培養「雙語」審判人員1500名。進一步加強全國法院智力援藏援疆工作。

   26.加強人民法庭建設。進一步優化和規範人民法庭設置,合理推進人民法庭恢復、新建和調整工作。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保障水平。適應審判需要,配齊法庭工作人員。

   27.推進人民陪審工作。推動建立多部門協同機制。實施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到2015年全國人民陪審員增加到20萬名左右。擴大基層群眾入選比例。探索建立人民陪審員後備人選信息庫。完善人民陪審員參審機制,落實「隨機抽取」,推進司法民主。加強人民陪審工作經費保障。

   十、加強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28.嚴格規範司法行為。加強紀律約束和懲戒。定期開展遵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情況監督檢查。拓寬司法公開渠道,提高審判執行工作透明度。進一步規範自由裁量權。完善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制度,禁止越權批辦、過問、催辦案件。建立健全違法辦案問責糾錯機制,促進嚴格依法履行職責。

   29.認真改進司法作風。持之以恆地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項措施」,堅決查糾「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庸懶散奢」等損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的不正之風。組織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建立健全促進黨員幹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長效機制。

   30.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完善防範司法腐敗的制度體系。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廉潔司法教育。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強化「事前預警、事中監控、事後查究」的監督防線。充分發揮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和廉政監察員的監督作用,認真落實任職迴避、防止干擾辦案、防止利益衝突等制度,嚴格執行「四個一律」「五個嚴禁」規定,堅決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

   31.注重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營造和形成崇尚學習、善於研究、學以致用的濃厚氛圍。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隊伍建設中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研究。注重改革頂層設計和綜合配套,防止單兵突進。堅持試點先行,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32.強化制度建設。把建章立制貫穿於隊伍建設始終。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及時將各地行之有效的創新經驗上升為制度規範。注重製度創新,逐步形成科學完備的制度體系。

   33.抓好工作落實。落實隊伍建設目標責任制。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注重發揮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上級人民法院為下級人民法院作表率,最高人民法院為全國法院系統作表率。

   34.組織實施。本《意見》在各級法院黨組領導下,由政治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具體貫徹執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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