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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家分合章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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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爻為主,財福為憑。)

治國齊家權最重,分居合夥數同排,弟兄當道兄宜旺,父母司權父怕衰,子媳掌家求福德,妻奴管舍伏妻財,自身專主推身世,各定爻神莫亂猜。

若問治家之主,各有用爻。兄如專主,兄弟宜逢生旺。父母當權,文書不宜空絕。用在兒女,子莫休囚。家托妻孥,財爻莫陷。自身作主,須看世爻。他人代卜,應莫空亡。

用旺變衰前獲福,用衰變旺後生財,用爻靜旺無衝剋,前後興隆謝上台。

用神雖臨旺相而變墓絕克沖、或之退氣泄氣,始雖茂盛終見蕭條。主象縱值休囚,化出生扶進氣、或之帝旺長生,前雖貧乏,後主榮華。用爻安靜旺相又無衝剋刑傷,定見始終發達家道興隆。用旺雖臨動處更變生扶,此乃錦上添花,理合答謝天地。

六合年年增產業,六衝歲歲見多乖,福財若動佳祥兆,兄鬼如興橫禍來。

若卜分居或占合住,先看用爻,次評諸象。爻當六合,添丁進產之榮。卦犯六衝,損物費財之禍。若得妻財子孫發動、或值世身,必多吉慶。兄弟動,則資財耗散。官鬼動,則詞訟干連。

內外卦爻逢旺相,縱無吉曜稱君懷。死囚休廢臨其象,定主蕭條又非災。

星辰不若五行,爻象曾如八卦,雖看爻神之動靜,還推卦體之興衰。內外二卦如臨旺相之鄉,縱無財福吉神,也主興家發產。如臨胎沒,稍得從容。內外若遇死囚休廢,縱有吉星,也難發達,非惟無福,反有災愆。內外一旺一衰,事主半凶半吉。內外皆值空亡,定見破家蕩產。衰卦變生扶,先貧而後富。旺卦之衝剋,前富而後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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