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3月12日
發布機關: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

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印發以來,各地積極推動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有序恢復經營,防控措施落實有力,文化市場平穩有序。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推動文化場所有序開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疫情防控工作原則,築牢安全底線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要繼續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鬆勁心態,慎終如始抓好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促進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二)堅持科學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作出調整的,應當按照屬地黨委、政府要求,科學動態調整演出等場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堅持精準防控。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原則上不對全轄區、全行業實行「一刀切」。

二、落實場所開放管理要求,推進文化市場有序恢復

(一)疫情低風險地區,對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比例不再做統一限制,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自行掌握。

(二)舉辦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要同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適當控制人數規模。

(三)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

(四)所在區域發生本土疫情的,建議根據具體情況嚴格控制或暫停演出活動。

三、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落細防控措施。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除本通知有關場所開放管理的具體要求外,其他防控措施仍按《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關於印發〈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執行。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地要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場所防控、消費者保護、員工防護等各項常態化防控措施,加大農村市場、節假日等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防控力度。

(三)加強應急處置。各地要繼續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之間的聯動,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並迅速有效應對處置。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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