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時電子註冊的通知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時電子註冊的通知
教學司〔2010〕8號
2010年4月1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為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維護高校畢業生離校就業的合法權益,發揮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的服務功能,從2010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施在線即時電子註冊(以下簡稱即時註冊),使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後即可上網查詢到學歷證書的電子註冊信息。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歷證書即時註冊的必要性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時註冊是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務於高校畢業生,提升社會服務功能的需要,也是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學籍電子註冊制度的實施,實現了新生入學到學生畢業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具備了學歷證書即時註冊的客觀條件。因此,從今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施即時電子註冊。

  二、學歷證書即時註冊的工作流程

  即時註冊的工作主體是各普通高等學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統稱各高等學校),進行即時註冊的對象是從今年起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生和研究生。即時註冊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高等學校每年對本校畢業生的畢業資格審核後,在填寫畢業證書時,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簡稱平台,網址:http://www.chsi.com.cn/),上傳本校畢業生學歷註冊數據(數據項目、內容參見平台中有關要求)。

  2.平台對高等學校上傳數據的學生身份和數據規範性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由各校確認該批數據「報送完畢」;未通過審核的數據,根據平台反饋的原因由各校據情修改、補報處理。

  3.上傳數據及審核工作應在學校填寫的發證日期前完成,從各校填寫的發證之日起,畢業生即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本人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信息。

  三、學歷證書即時註冊的幾個關鍵環節

  1.證書填寫日期與註冊日期:各高校在畢業證書上填寫的發證日期與電子註冊的畢業日期應當一致。

  2.未通過數據的分類處理:屬無錄取數據的,根據錄取手續,由學校聯繫生源省級招生部門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補報錄取數據;學生學籍不在本校的,據其原因協調相關部門或學校予以調整;學籍信息有誤的,按照在校生學籍信息修改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更正;其他特殊情況,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上報。

  3.註冊信息的變更:學歷證書即時註冊信息上傳後需要變更的,在對外查詢前,學校可自行修改或撤銷;對外查詢時間生效後,一般不得修改。

  四、工作要求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時註冊關係到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影響學生順利就業和穩定離校,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及早部署,妥善安排,確保即時註冊工作的有序推進和順利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做好組織部署工作,加強對本地區高等學校的培訓指導,做好協調督促工作;各高等學校要認真負責地作好工作安排,在學生畢業學期儘早核實預計畢業生學籍信息,註冊按時、保質,信息無誤。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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