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 財政部關於加強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 財政部關於加強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
文物革發〔2021〕43號
2021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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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 財政部關於加強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

文物革發〔202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加強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切實把革命文物保護好、管理好、運用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革命文物重要作用

革命文物承載黨和人民英勇奮鬥的光榮歷史,記載中國革命的偉大曆程和感人事跡,是黨和國家的紅色基因庫和寶貴財富。各級文物、財政部門要會同各有關主管部門、軍隊系統並指導革命文物管理收藏單位,從賡續紅色血脈、守護紅色江山的政治高度出發,增強政治自覺,擔當政治責任,切實把保護革命文物、傳承紅色基因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牢抓實,充分發揮革命文物在黨史學習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級文物、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健全完善革命文物保護支持機制,加強組織協調,拓展資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統籌謀劃革命文物保護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切實把革命文物保護作為保障重點,為夯實新時代革命文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系統保護,不斷夯實革命文物工作基礎

各級文物、財政部門要按照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規定,健全革命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制度,支持開展革命文物資源專項調查和定期排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區域革命文物資源家底和保護需求,落實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要求,建立革命文物資源資產信息卡,及時錄入文物資源資產管理信息。支持將革命文物大數據庫統籌納入國家文物資源大數據庫,加強革命文物數字化保護,推進革命文物信息高清數據採集和展示利用,實現革命文物資源數據信息的系統保存、科學管理和開放共享。支持加強革命文物科學保護和系統研究,加強革命文物保護總體規劃,統籌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本體保護和周邊保護、單點保護和集群保護,集中實施革命文物保護項目。切實加大省級及省級以下革命文物保護力度,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用於省級及省級以下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的一般項目補助應向革命文物保護項目加大傾斜。各地方應加大投入,落實落地革命文物日常養護、監測評估、應急搶險等管理制度,持續改善革命文物保護狀況,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護能力。

三、做好統籌規劃,合力推進革命文物連片保護

按照整體規劃、連片保護、統籌展示、示範引領的原則,依託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以在黨和國家、軍隊歷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革命文物為引領,高起點規劃同一區域、同一主題的革命文物保護單位集中連片保護項目和整體陳列展示項目,強化片區工作規劃的科學布局。省級文物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跨省域片區工作規劃由一省牽頭、聯合編制。列入片區工作規劃的集中連片保護項目和整體陳列展示項目可按規定申請國家文物保護資金支持,各級文物部門應做好方案審批、項目組織工作,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共同加大對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支持力度。各級文物、財政部門協同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片區工作規劃應與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保護規劃相銜接。

四、堅持守正創新,提升革命文物整體展陳水平

各級文物、財政部門要支持拓展革命文物教育功能,結合黨和國家重要活動,推出一批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形式新穎、線上線下融合的高質量、特色化革命文物展示展覽精品;聚焦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的重大事件、重大節點,堅持政治性、思想性、藝術性相統一,用史實說話,用故事說話,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展覽質量。各級文物部門應做好項目策劃和審核工作,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共同加大對革命文物展示展覽精品的支持力度。中央對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的陳列布展補助對革命博物館、紀念館加大傾斜。鼓勵創新革命文物傳播方式,合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融通多媒體資源,加大革命文物數字化展示傳播,增強表現力、傳播力、影響力,生動傳播紅色文化。

五、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各級文物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革命文物保護項目管理,指導項目實施單位做好項目儲備的總體設計,提高保護方案的整體性、合理性和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規範性。省級文物、財政部門要督導項目實施單位對實施周期超過一年的保護展示項目,根據項目實施計劃合理確定分年度項目預算和績效目標,加強項目預算執行管理,規範政府採購活動,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省級文物、財政部門應加強協作共享,要在文物保護項目庫中及時更新革命文物保護項目方案、預算評審、預算執行、財務驗收等相關信息。國家文物局、財政部將適時對革命文物保護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績效評價。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財政部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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