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關於做好2018年今冬明春文物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家文物局關於做好2018年今冬明春文物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8〕1457號
2018年11月20日
發布機關:文物局
文物局網站

國家文物局關於做好2018年

今冬明春

文物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函〔2018〕14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物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通知》(安委辦〔2018〕25號)要求,加強今冬明春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安排部署

冬春季節,各類火災誘因增加,火災防控壓力增大。各地文物部門和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提高認識、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及時研判評估本地區、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和火災風險,認真謀劃、專題部署,精心安排各項火災防控工作。要強化各級各單位安全職責,指導和督促本地區、本單位深入開展消防檢查和專項整治,對重點責任單位開展約談提示,對火災隱患實施清單治理,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遏制火災事故發生。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各地文物部門要按照有關部署要求,配合當地消防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好博物館和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大檢查。各地自查、檢查要做到對本轄區內博物館和文物建築全覆蓋,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問題要徹底整治。特別是對電氣故障、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火災隱患要實施專項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和後患。近期,我局將會同應急管理部、文化和旅遊部聯合開展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覆核,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文物、博物館單位予以曝光,約談責任人。

三、完善設備,提高防控能力

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對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測評估,及時更換提升老舊、破損設施設備,確保使用效能。在建、擬建的消防系統要儘快保質保量實施完成,儘早發揮作用。對消防設施設備不健全的,要加大人力物力,死看死守,並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按要求儘快配置完善。

四、嚴格管理,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要根據冬春季節,尤其是節日期間文物、博物館單位人流、物流情況,嚴管、嚴查、嚴控各類火災誘因,根據承載能力,科學實施人員限流疏散措施,嚴格規範燃香、點燈、燒紙、燃燭活動,開放區域內禁止人員攜帶火種、吸煙等容易引發火災的行為。要制定完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專職或義務消防人員要加強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要模擬意外突發火情進行專項演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實戰能力。

五、加強值守,強化安全責職

各地文物部門和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認真履責,勤於職守,調配好崗位和人員,嚴格落實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嚴禁值班脫崗和在崗不守責,確保聯絡暢通,杜絕消防報警系統無人值守或者發生警情不處置、甚至違規關閉等行為。一旦發生火情火險,要及時有效處置和上報。對失職、瀆職行為或瞞報、遲報、虛報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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