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19〕817號
2019年11月8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衛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

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19〕8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疾控中心:

為認真貫徹《「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務必要讓基層群眾受益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技術優勢,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效果,現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的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特別是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的有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行指導、培訓,目的是切實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職能,不斷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使城鄉居民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時,也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推動基層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切實轉變觀念、工作方式和服務模式,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舉措。

二、工作內容

(一)指導對象。轄區內承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以及其他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機構。

(二)分類指導。

1.針對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中醫藥健康管理、肺結核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等工作,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發揮自身優勢,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第三版)》(以下簡稱《規範》)要求開展技術指導。

2.針對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與醫療機構組成專家團隊協同開展技術指導。按照《規範》、《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2017)》和《國家基層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等要求,在開展基層高血壓、糖尿病醫防融合試點的地區,積極發揮作用。

(三)規範指導。

1.技能培訓。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根據公共衛生工作需要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求,圍繞基層落實《規範》,組織形式多樣、注重實效的技能培訓。對尚未接受培訓的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有關工作人員,在上崗前開展相關業務技能培訓。

2.參與績效評價。在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領導下,依託疾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成立本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技術專家團隊,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實現所有承擔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全覆蓋。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實行追蹤管理。績效評價結果及指導情況要正式報送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並作為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機構撥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經費的重要參考依據。

3.信息管理。推動免疫規劃以及各項專病信息報告系統與當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在此基礎上收集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信息,做好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管理工作,加強數據質量控制和分析利用,定期進行數據分析與結果上報。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地要提高認識,明確權責,明晰工作流程,確保醫療衛生機構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要將強化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公共衛生服務作為「穩基層、提能力」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確保技術指導責任和任務落實到位。

(二)加強指導能力。要做好項目技術指導工作相關方案的制定和逐級培訓。國家級負責制定相關工作規範,省級負責本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有關項目的統籌管理,市級要組織專家加強對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指導和檢查,提升其技術指導能力。縣級機構可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向醫療機構學習公共衛生醫療相關知識和工作方法,邀請上級專家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高相關業務水平。

(三)落實指導任務。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在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下,確定統籌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部門,落實專職人員,明確職責與分工,具體負責項目技術指導的組織與管理工作。建立項目管理工作例會制度,匯總情況、提出問題、研究改進措施,協同推進各項技術指導工作。

(四)保障工作經費。縣級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支出按照《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局關於印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113號)執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疾控業務專業指導評價」已納入2019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區域績效指標體系,接受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評價結果與人員績效工資掛鉤。

(五)加強績效評價。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指導、培訓、績效評價和信息管理等情況進行綜合績效評價,評價過程中要突出問題導向,強化效果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要作為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撥付經費的依據。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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