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7〕18號
2017年2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

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7〕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對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落實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國政務公開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點。

(三)對全國政務公開工作作出具體安排部署,提出實施方案。

(四)協調各地區各部門抓好政務公開工作任務落實,並加強督促檢查。

(五)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組 長:楊 晶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

副組長:彭樹傑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郭衛民  國務院新聞辦副主任

    任賢良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寧吉喆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沈曉明  教育部副部長

    李 萌  科技部副部長

    陳肇雄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傅政華  公安部副部長

    高曉兵  民政部副部長

    熊選國  司法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副部長

    傅興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王廣華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翟 青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易 軍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劉小明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田學斌  水利部副部長

    余欣榮  農業部副部長

    高 燕  商務部副部長

    楊志今  文化部副部長

    崔 麗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陳塵肇  審計署副審計長

    鄒志武  海關總署副署長

    王陸進  稅務總局總會計師

    馬正其  工商總局副局長

    梅克保  質檢總局副局長

    童 剛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

    徐紹川  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

    滕佳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

    甘藏春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

    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制度,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司局級負責同志擔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繫和協調。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對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三、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准。

四、工作規則

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定期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由組長召集,也可由組長委託副組長召集。會議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或部分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員參加。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主動研究政務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積極參加領導小組有關工作,認真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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