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西寧海關調整為正廳級直屬海關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西寧海關調整為正廳級直屬海關的復函
國辦函〔2006〕51號
2006年7月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西寧海關

調整為正廳級直屬海關的復函

國辦函〔2006〕51號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將西寧海關升格為正廳級海關的請示》(青政〔2006〕21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同意西寧海關調整為正廳級機構,隸屬關係和人員編制不變。

  其他有關事宜,請你們與有關方面協商辦理。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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