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薦舉詔
作者:李豫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6

推薦之道,必務於至公;賞罰之間,亦資於不濫。其諸色舉人等,須有處分,令薦所知。實佇才能,用施政理,自宜慎擇,以副虛懷。古者效官,三歲考績,善惡既著,襃貶斯存。舉之得人,必受旌能之賞;舉之失選,亦加懲過之罰。賞罰之典,期於必行。凡百具僚,宜知朕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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