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2017)京0102民初32282號民事判決書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17)京0102民初32282號

2018年12月11日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9)京73民終225號民事裁定書

原告:李霞,女,1969年7月10日出生,漢族,住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

委託訴訟代理人:吳波,北京市中企國盛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訴訟代理人:楊安進,北京市維詩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周梅森,男,1956年3月9日出生,漢族,住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

委託訴訟代理人:金傑,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訴訟代理人:楊文,遼寧維權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北三環中路6號。

法定代表人:喬玢,董事長。

委託訴訟代理人:金傑,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訴訟代理人:陳玉成,男,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編輯。

原告李霞與被告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出版集團)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本院於2017年11月24日受理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霞及委託訴訟代理人吳波、楊安進,被告周梅森的委託訴訟代理人金傑、楊文,被告北京出版集團的委託訴訟代理人金傑、陳玉成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李霞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判令:1、被告北京出版集團立即停止對涉案侵權作品的出版發行;2、二被告在《檢察日報》、新浪網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3、被告周梅森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80萬元,被告北京出版集團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4、被告周梅森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0萬元;5、二被告共同承擔原告為本案制止侵權,維護權益所支出的相關合理費用;6、兩被告共同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原告李霞主張的事實與理由:李霞先後在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等政法部門工作。原告根據自身長期的檢察工作經歷,於2008年6月開始創作小說《生死捍衛》。該小說於2010年9-11月在《檢察日報》連載刊登,並於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2017年1月,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由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原告經對比分析發現,小說《人民的名義》在人物設置、人物關係、關鍵情節、一般情節、場景描寫、語句表達等方面大量抄襲、剽竊原告《生死捍衛》一書,且未給原告署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權,故訴至法院。

被告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辯稱:一、《人民的名義》與《生死捍衛》二部小說的人物和人物關係設置不同。《人民的名義》中設置的人物有檢察官侯亮平等七十多位有名有姓、性格鮮明的人物。在人物和人物關係的設計上,與小說《生死捍衛》有實質性區別:一是人物的經歷描寫不同;二是人物的個性特徵描寫不同;三是人物之間發生的故事衝突不同;四是人物之間交往和聯繫不同。至於檢察機關和行政機關的設置,以及檢察、行政人員等職務設置的部分雷同,屬於司法和行政機關設置的固定模式,不構成侵權。二、《人民的名義》與《生死捍衛》二部小說的故事情節不同。《人民的名義》是以檢察官侯亮平查處小官巨貪趙德漢入手,以侯亮平的偵查行動為敘事主線,講述了檢察官查辦貪腐案件中的艱辛和曲折故事。將大風廠作為故事的輔助線索來描寫,通過檢察官侯亮平查處案件,揭露了高育良、祁同偉、丁義珍等腐敗貪官和利益集團,同時揭示了漢東省官場政治生態存在的問題,最終使貪官受到法律的懲罰。小說《生死捍衛》是以楊天翔為主人公,從描寫楊天翔出任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當日,檢察院發生爆炸案入手,帶領檢察官查處貪腐案件,開展公益訴訟,維護弱勢群體利益,忠實履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經受住親情,友情和金錢的考驗,捍衛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兩部作品雖然在總體上都是描寫檢察官查辦案件,但在故事情節上存在實質性區別。三、《人民的名義》與《生死捍衛》二部小說的場景描寫不同。《人民的名義》在場景描寫上跨度很大。從檢察官查處小官巨貪趙德漢,到牽出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外逃;從反貪局長陳海被撞昏迷,到揭露山水集團高曉琴的利益集團黑幕;從查處公安廳長祁同偉,到逐漸發現高育良;從查處趙立春的兒子趙瑞龍,到揭露腐敗官員與利益集團的勾結等等。小說《生死捍衛》從訪問學者楊天翔奉調回國,到出任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從上任當日遇到爆炸案,到牽連出反貪局長為獲取非法利益,徇私枉法;從楊天翔接待上訪群眾,到發現弱勢群體的利益遭受嚴重侵害;從開展公益訴訟,到查處腐敗官員等腐敗案件等等。兩部作品對於故事場景的描寫上均存在實質性區別。在語句表達和其他內容方面,兩部作品同樣存在實質性區別。綜上,《人民的名義》與《生死捍衛》描寫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在表達方式上具有實質性區別,不存在抄襲和剽竊的事實,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提交的證據及被告的質證意見:

一、權屬證據

證據一、(2017)廣恆信內證字第285號公證書,在檢察日報社多媒體數字報刊平台查詢《生死捍衛》。證明原告創作的小說《生死捍衛》於2010年9-11月在檢察日報連載刊登;

證據二、小說《生死捍衛》圖書,證明該書由原告創作完成;

證據三、(2017)廣恆信內證字第277號公證書,證明小說《生死捍衛》於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

二、侵權證據

證據四、(2017)廣恆信內證字第407號公證書,證明原告於2017年7月24日在新華文軒廣元書城購買了小說《人民的名義》;

證據五、小說《人民的名義》圖書,證明該書侵犯原告的著作權。

二被告對原告提供的上述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證明目的有異議,認為不能證明被告侵權。

二被告提交的證據及原告的質證意見:

證據1、2016年12月3日的中國作家網網頁截圖,內容為中國作家協會第九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主席團委員名單;

證據2、2017年6月15日的中國作家網網頁截圖,內容為中國作家協會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

證據3、2015年4月29日的江蘇作家網網頁,內容為江蘇省作家協會第八屆理事會主席團成員名單;

證據4、1997年,《人間正道》獲中宣部頒發的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第六屆「入選作品獎」;

證據5、1999年,《中國製造》獲中宣部頒發的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第七屆「入選作品獎」;

證據6、1999年,因《中國製造》榮列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50個重點獻禮文藝項目,中國作家協會頒發嘉獎狀;

證據7、1999年,《中國製造》獲國家新聞出版署頒發的第四屆國家圖書獎;

證據8、1998年,中國電視劇製作中心頒發榮譽證書,《人間正道》電視劇獲第18屆「飛天獎」長篇一等獎;

證據9、2001年,人民文學出版社頒發獲獎證書,《人間正道》、《天下財富》、《中國製造》榮獲第三屆人民文學獎;

證據10、2008年,江蘇省作家協會頒發獲獎證書,《我本英雄》獲江蘇省第三屆(2005-2007)紫金山文學獎長篇小說獎;

證據11、2017年,中國數字出版創新論壇組委會頒發獎牌,《人民的名義》獲數字出版創新獎。

二被告以證據1-證據11證明周梅森為作家、編劇。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委員、江蘇省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著有《人間正道》、《中國製造》、《絕對權力》、《至高利益》、《國家公訴》、《我主沉浮》、《人民的名義》等政治小說,這些小說均被其親自改編成影視劇。這些文學和影視作品在海內外有廣泛影響。

原告認為上述證據1-證據3均來源於網上資料,真假難辨,因此不認可該證據真實性,且該等證據也與本案沒有關聯性,因此,對該證據的證明目的不認可。

原告對證據4-證據11的真實性、合法性認可,但認為被告作品曾經獲獎與本案涉案作品是否構成侵權是兩回事,與本案沒有關聯性,不認可證明目的。

證據12、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5月26日作出的(2015)蘇商終字第000542號民事判決書,原告為周梅森,被告為江蘇豐裕糧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淮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徐州市隆碩米業有限公司,案由為股權轉讓合同糾紛。證明《人民的名義》中「大風廠」股權糾紛的素材來源,人物蔡成功的設計原型源自於周梅森的實際生活。股權糾紛案中的自然人是周梅森的髮小,二人的特殊經歷是蔡成功的設計素材。

原告對證據12的真實性、合法性認可,不認可關聯性,不認可證明目的。

證據13、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干[1996]3號)關於周梅森任職的通知,「任命周梅森為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原告對證據13的真實性認可,不認可關聯性,不認可證明目的。

證據14、江蘇省作家協會黨組文件(蘇作黨字(97)2號),關於推薦周梅森到交通廳掛職體驗生活的報告。證明周梅森在政府掛職,經歷官場體驗,為其創作政治小說積累了豐富的素材。

原告對證據14的真實性不認可,認為該證據資料標題為「關於推薦周梅森到交通廳掛職體驗生活的報告」,只是推薦的報告,與實際掛職交通廳不是一回事,不認可關聯性,不認可證明目的。

證據15、小說《人間正道》,證明其中改革歷程中發生的一系列矛盾鬥爭以及勝利煤礦改制等故事,是創作《人民的名義》的參考素材;

證據16、小說《中國製造》,證明其中以新老書記接班、平軋廠改制、烈山縣腐敗、特大洪峰來襲這四條線為主,也是創作《人民的名義》的參考素材;

證據17、小說《至高利益》,證明小說圍繞國際工業園排污泄漏事件和紅峰服裝廠官司的群訪事件,突出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是周梅森創作《人民的名義》中蔡成功的服裝廠及易學習處理園區污染的參考素材來源之一;

證據18、小說《絕對權力》,其中關於官商結合,通過操縱股權的方式掏空國有企業,再以收購、破產重組的名義,收購國有企業,借殼上市等,從中獲利的橋段,是周梅森創作《人民的名義》的參考素材來源之一;

證據19、小說《國家公訴》,其中關於反腐敗及反腐敗代價的描述,是周梅森創作《人民的名義》的參考素材來源之一;

證據20、小說《我主沉浮》,其中關於資本運作、市場經濟、權力經濟的描述,是周梅森創作《人民的名義》的參考素材來源之一;

證據21小說《我本英雄》,其中關於官場的描述是周梅森創作《人民的名義》的參考素材來源之一;

證據22小說《夢想與瘋狂》,小說中有三個典型人物孫和平、楊柳、劉必定,展現了國家發展和社會正義的博弈,各種社會力量在利益和精神兩個層面上的博弈,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融合與博弈,財富欲望與道德堅守的博弈。《人民的名義》中侯亮平、陳海、祁同偉三兄弟的定位和關係,參考了《夢想與瘋狂》裡孫和平、楊柳、劉必定三兄弟。甚至侯和孫的綽號都叫猴子。是參考素材之一。

被告認為證據15-證據22這八部小說是在原告小說發表之前發表的,八部小說涉及的人物情節和事件有相當一部分是被告小說《人民的名義》創作素材來源,和原告小說沒有實質性相似的地方。

原告對證據15-證據22的真實性、合法性認可,不認可關聯性,不認可證明目的。本案訴的侵權小說是《人民的名義》,和其他圖書無關。

證據23、小說《人民的名義》,證明《人民的名義》是以檢察官侯亮平查處腐敗官員為敘事主線,講述了當代檢察官維護公平正義和法治統一、查辦貪腐案件的故事。與李霞的作品《生死捍衛》內容有本質區別。

原告對證據23的真實性認可,關聯性認可,不認可證明目的。

證據24、情況說明(宋世明證人證言);

證據25、親歷周梅森創作《人民的名義》過程(范子文證人證言)。

原告認為證人依法應當出庭作證並接受質詢,本案證人未出庭接受質詢,因此,無法確認其真實性,也不認可其關聯性及證明目的。

證據交換過程中,被告未提交其他證據佐證周梅森為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委員、江蘇省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亦未提交周梅森實際到交通廳掛職體驗生活的證據,且不申請證人出庭。原告不提交合理支出證據。

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上述證據,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對當事人無異議的證據,本院予以確認並在卷佐證。

一、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認定

二被告對原告提供的全部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故本院對原告提供的全部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認定。

二、對被告提交的證據認定

1.原告對被告提供的證據4-證據13、證據15-證據23的真實性、合法性認可,故本院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認定。

2.原告認為證據1-證據3為網上資料,因此不認可該證據真實性。而被告提供證據1、證據2、證據3的目的是證明周梅森為中國作家協會主席團委員、江蘇省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因周梅森在作家協會曾出任的職務只能說明其具有一定聲望,與本案所訴侵權是否成立無關,在與本案無關聯性的情況下,本院對該3份證據不予認定。

3.證據14是江蘇省作家協會的「關於推薦周梅森到交通廳掛職體驗生活的報告」,該報告沒有批覆件,被告亦未提交周梅森實際到交通廳掛職體驗生活的證據,故本院對該報告不予認定。

4.證據24、證據25是證人證言。原告認為證人未出庭接受質詢,因此,無法確認其真實性,也不認可其關聯性及證明目的。由於原告所持證人有義務出庭作證的觀點符合法律規定,故在被告不申請證人出庭的情況下,本院對證據24、證據25的證人證言不予認定。

根據當事人陳述和經審查確認的證據,本院認定事實如下:

2010年9月至11月,李霞創作完成的小說《生死捍衛》在檢察日報連載刊登。

2010年11月,《生死捍衛》一書由海南出版社出版發行,署名李霞,書號:ISBN978-7-5443-3489-1,239千字,定價37.00元。

《生死捍衛》主要講述的是以訪問學者身份在國外進修的楊天翔,被省委電召回國,出任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天翔上任當日,雲都市檢察院樓內發生爆炸案,檢察院分管反貪的副檢察長張立言提出辭職,老檢察長呂子風託病住進醫院,緊接着國光廠國有資產流失案浮出水面,高陽苗木受賄案引發大規模上訪。內外交困中的楊天翔帶領張立言、晏秋、周海波等檢察官衝破重重阻力,與以趙長青為代表的腐敗分子做鬥爭,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檢察官們開展公益訴訟、維護弱勢群體的利益,經受各種考驗,用忠誠乃至生命捍衛法律、捍衛黨的事業、捍衛人民的利益。

2017年1月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了署名周梅森著的圖書《人民的名義》;ISBN978-7-5302-1619-4;300千字;定價46.90元。

《人民的名義》主要講述的是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在查處某部委處長趙德漢受賄案時,趙德漢舉報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向其行賄。抓捕丁義珍的過程中,有人通風報信,丁義珍潛逃出境。H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在去和舉報人見面的路上遭遇車禍,被撞昏迷。侯亮平接替陳海出任H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頂着巨大壓力開展工作。圍繞大風廠股權爭奪,有工人護廠風波、有離休檢察長陳岩石的奔走呼籲、有各種利益的糾纏,在新任省委書記沙瑞金的支持下,侯亮平同其他檢察人員一道發現並查處了一系列違法犯罪分子。以侯亮平的調查行動為敘事主線,講述了當代檢察官維護公平正義、查辦貪腐案件的故事。

原告在庭審中主張被告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團共同侵犯了其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改編權,北京出版集團侵犯了其複製權和發行權。

關於圖書《人民的名義》是否侵犯原告著作權的問題,原、被告均未提交向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的申請,故本院組織雙方對圖書進行比對。原告主張《人民的名義》在破案線索的推進及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五個方面抄襲了原告的作品,原、被告提供了比對表。因原告指控圖書《人民的名義》存在抄襲、剽竊的內容均為圖書中的人物、情節、場景、語句,故本院依原告的主張及圖書的內容進行梳理總結。

一、破案線索推進及邏輯編排方面

1.二部圖書的破案線索推進及邏輯編排

《生死捍衛》以雲都市檢察院發生爆炸案開篇,講述原花石灣礦主耿順開攜帶自製爆炸物,衝進反貪局長段明仁辦公室,段明仁被炸身亡。爆炸案引出花石灣礦轉讓糾紛,反貪局長段明仁為礦山的實際買受人,二審法官汪毓敏枉法裁判。耿順開遺留磁帶和賬本,磁帶中段明仁讓耿順開去銀行貸款的對話,將案件線索引向農業銀行行長白無瑕。汪毓敏因枉法裁判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服刑期間,檢舉了攜款潛逃的農業銀行信貸處處長萬昌給段仁明違法放貸的情況。

《生死捍衛》以國光廠轉制,國有資產流失案為核心案件,主要講述了:參加雲都夏季商品交易會的常務副省長趙長青等官員在酒店宴會時,被國光廠的下崗工人圍堵,國光廠改制中存在的問題浮出水面。趙長青臨時決定,率雲都市四大班子和檢法兩院的主要領導前去國光廠同工人見面。董事長向榮華將國光廠轉贈給打手黑三。黑三通過高音喇叭將國光廠易主的消息播放出去,引發工人不滿,黑三被打,工人衝擊前來維持秩序的公安武警,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省委將國光事件定性為因國資流失而導致的群體性事件,宣布由趙長青代表省委趕赴雲都市,對國光廠問題進行徹查。政府與向榮華就國光廠問題談判陷入僵局。國光廠原財務副廠長宋光昭在楊天翔及國光廠工人韓師傅等人的安排和保護下秘密回到雲都市,揭露了向榮華收購國光廠的騙局和更多內幕,提供了向榮華收購國光廠的預付款幾乎全部來自農業銀行的重要線索。老檢察長呂子風受到國光廠群體性突發事件影響,通過激烈思想鬥爭,勇敢的交出了當年農業銀行信貸處處長萬昌一案的偵查卷宗,萬昌在訊問筆錄中供述違規給向榮華放貸是經行長白無瑕同意的事實。雲都區檢察院檢察長賀鵬程被雙規。雲都市副檢察長施義和將準備抓捕萬昌的辦案機密泄露給向榮華。張立言和周海波趕赴雲南抓捕萬昌。向榮華設圈套,楊天翔的外甥被抓,向榮華以此威脅楊天翔,讓其停止對國光廠的調查。向榮華出家的妻子麥荻將向榮華多年來向趙長青、白無瑕等官員的行賄的記錄藏在畫軸里交給晏秋。檢察員到萬昌的情婦歐燕家去尋找線索,歐燕約萬昌見面,萬昌被成功抓捕,返程的路上遭遇黑三開車撞擊,張立言負重傷,萬昌無生命危險。萬昌交代了給段明仁、向榮華等人違法發放貸款,受白無瑕指使,在國光廠收購中與向榮華裡應外合,騙取套取數千萬銀行資金,以及如何在白無瑕的安排下,賀鵬程幫助其從看守人員的眼皮下脫逃等犯罪事實。向榮華跳樓自殺。趙長青、白無瑕、賀鵬程等落網受審。

《人民的名義》以最高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查處某部委項目處長趙德漢受賄案開篇,趙德漢舉報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行賄。在抓捕丁義珍的過程中,有人通風報信,丁義珍潛逃出境。H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陳海在去和舉報人見面的路上遭遇車禍,被撞昏迷。侯亮平接替陳海出任H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頂着巨大壓力開展工作。公安機關從陳海的被軋壞手機中提取了一段舉報人的錄音,其中提到一個賬本(沒有其他舉報內容),市公安局長趙東來根據陳海車禍前後京州人口情況,確定車禍同一天出國旅遊的山水集團會計劉慶祝是錄音中的舉報人,但沒有找到賬本。將案件線索引向山水集團。

《人民的名義》以大風廠股權案為核心案件,大風廠老闆蔡成功主動揭發自己向京州城市銀行副行長歐陽菁行賄被抓。歐陽菁刷卡購物,暴露受賄證據。離休檢察長陳岩石到反貪局提交舉報材料,將矛頭指向高小琴和山水集團。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清泉嫖娼被抓,前省委書記趙立春的兒子趙瑞龍斡旋撈人,趙瑞龍、高小琴以及山水集團的利益鏈浮出水面。歐陽菁供出省油氣集團及其董事長劉新建,交代大風廠的過橋款其實來自高小琴找來的省油氣集團,蔡成功把大部分利息打給了山水集團。蔡成功交代大風廠的過橋款是山水集團的財務總監劉慶祝幫其從省油氣集團拉來的。劉慶祝的妻子吳彩霞反映了高小琴稱劉慶祝死於心肌梗塞,並給了其二百萬撫恤金,趙立春的兒女在山水集團有股份以及劉慶祝給丁義珍等高官打錢等情況。劉新建欲持刀、跳樓拒捕,在侯亮平的斡旋感召下放棄抵抗。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和趙瑞龍在山水莊園擺下鴻門宴,預謀對侯亮平拉攏不成則暗殺,祁同偉承認其在山水集團有股份,侯亮平脫險。趙瑞龍和高小琴外逃香港。高育良安排京州市檢察院檢察長肖鋼玉陷害侯亮平,蔡成功受人脅迫舉報侯亮平受賄,侯亮平被停職接受審查。趙瑞龍的前生意合伙人杜伯仲為了向趙瑞龍索要利益,向侯亮平拋出三張高育良與高小琴胞妹高小鳳親密照片。趙瑞龍和杜伯仲和解,引出二人當年如何利用美色讓高育良腐敗的往事。侯亮平被誣陷受賄的關鍵證人找到,侯亮平獲得清白,重新開始工作。劉新建全面交代趙立春、趙瑞龍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祁同偉自殺,高小琴、趙瑞龍、高育良、趙立春等人最終均被查處。

2.破案線索中的具體設置

(1)檢察院反貪局長遇害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反貪局長遇害的情節安排為:檢察長楊天翔上任當天,原花石灣礦主耿順開引爆捆綁在身上的雷管,與雲都市檢察院反貪局長段明仁同歸於盡。其作用是通過反貪局長被炸身亡,引出礦產糾紛,將案件線索引向白無瑕主管的農業銀行違法放貸,並暗示案件牽扯人員的情況複雜。

《人名的名義》中反貪局長遇害的情節安排為:陳海接到舉報電話,在接近案件真相時,遭遇不明車禍,被撞昏迷。其作用是通過反貪局長被撞昏迷,引出侯亮平接替陳海出任省反貪局長,並暗示檢察工作的危險性。

(2)關於錄音和賬本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的錄音和賬本為耿順開所留,是耿順開的妻子和女兒交給晏秋的。磁帶中的錄音是耿順開與段仁明的對話,錄音的作用是將案件線索指向農業銀行的副行長白無瑕。賬本則是花石灣礦的收支明細,對小說後續發展並無推動作用。

《人民的名義》中的錄音是趙東來從陳海手機裡恢復的,是舉報人的舉報電話,只描述錄音中有賬本要交給陳海,沒有描述其他的錄音內容。通過調查確定舉報電話中的舉報人是山水集團的財務總監劉慶祝,最終沒有找到賬本,將案件線索引向山水集團。

(3)關於尋找污點證人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萬昌脫逃,為尋找萬昌,周海波和姚笑笑找歌廳小姐了解萬昌是否回過雲都,又去萬昌情婦歐燕的母親家,冒充歐燕的朋友,向歐燕的母親打探。最後通過歐燕約萬昌見面的方式,將萬昌抓捕歸案。

《人民的名義》中,劉慶祝老婆吳彩霞向公安機關交代了其知道的有關情況。在確認劉慶祝已經死亡後,侯亮平等到劉慶祝老婆吳彩霞家,想要進一步了解情況。

(4)殺人滅口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萬昌被成功抓捕後,向榮華為掩蓋罪行指使黑三在萬昌返程的路上製造車禍,黑三及司機死亡,張立言為保護萬昌受重傷,萬昌未受到傷害。

《人民的名義》中山水集團的財務總監劉慶祝,知道山水集團大量的犯罪事實,在旅遊時被人殺害。高小琴謊稱其死於心肌梗塞,並給了劉慶祝的妻子兩百萬撫恤金,讓其不對外談起劉慶祝的死。

(5)關於跳樓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向榮華為逃避法律的制裁,跳樓自殺,沒有描述跳樓的過程。

《人民的名義》中劉新建為了抗拒抓捕,手持水果刀站在緊靠窗戶的大辦公桌上揚言要跳樓,經過侯亮平的細緻勸導,劉新建內心發生變化,被侯亮平帶走,交待了違法犯罪的事實。

(6)工人權益受損情節

《生死捍衛》中,國光廠改制過程中,因官商勾結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工人下崗,權益受損。

《人民的名義》中,職工所持大風廠股權被山水集團侵占,工人利益受損。

(7)與工人發生衝突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向榮華想從國光廠中脫身,將國光廠轉贈給手下黑三。黑三在國光廠宣布此事,引發工人不滿,黑三被打,工人與前來維持秩序的警察發生衝突。

《人民的名義》中,大風廠股權被法院判給山水集團,拆遷隊要強拆大風廠,護廠隊為阻止拆遷,將汽油倒入壕溝與拆遷隊對峙,意外發生,護廠隊員劉三毛被燒死,沒有發生正面衝突。

(8)逃亡廠長舉報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以財務副廠長的身份進入國光改制領導小組,參與破產清算、資產評估和重組工作的宋光昭,發現向榮華收購國光廠的騙局後,踏上了上訪之路,遭到威脅恐嚇,被挑斷腳筋。為了家人的安全,悄悄離開。後在楊天翔等人的安排下,回到雲都揭發了國光廠改制的黑幕。

《人民的名義》中,大風廠董事長蔡成功,並未逃亡,其因股權丟失上訪,因無力還款及警方調查火災死人事件而東躲西藏。蔡成功主動要求歸案,但為了自身利益,使盡各種油滑,奸商形象畢現。

(9)工人代表的情節

《生死捍衛》中的韓師傅,是國光廠一名職工,曾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作為工人代表參與了與趙長青的見面。在書中主要的描寫是生活困難到菜市場撿菜,跟楊天翔一道安排接應宋光昭的秘密歸來。

《人民的名義》中的鄭西坡,是大風廠的工會主席,大風廠被判給山水集團後,臨時被推選為大風廠的負責人,帶領工人生產,積極保衛工廠。

二、人物設置方面

(1)秦漢民與季昌明

《生死捍衛》中的省檢察院檢察長秦漢民,為人正派、作風嚴謹、處事果斷,堅決捍衛黨的事業、國家的法律和人民的利益。其在擔任省檢察院反貪局長時,曾因執意辦理一起廳長受賄案,導致副檢察長的任命被擱置三年。在提拔其為檢察長的關鍵時刻,卻因辦理一起省部級高官受賄案,再次被拖延。秦漢民提名楊天翔為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並將涉及國光廠國有資產流失、涉及副省長趙廠青的匿名舉報信交給楊天翔,是楊天翔查辦貪腐案件的堅強後盾。

《人民的名義》中的省檢察院檢察長季昌明,老練穩重,性格外柔內剛。侯亮平上任之後,作為侯亮平的直接領導,在工作中給予其諸多支持。在侯亮平遭陷害被停職時,敢於表達自己的意見。

(2)楊天翔與侯亮平

《生死捍衛》中的楊天翔,17歲時以全省高考法科類第一名的成績考入西京政法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後分配進西京省檢察院公訴處,一年後考上北大研究生,後來留美讀博,加入一國際律師事務所。之後回國任母校西京政法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作為訪問學者,應邀到英國進行為期兩年的學術交流。學術交流未滿前,被省委提前電召回國,出任雲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家庭結構方面,楊天翔的妻子是一名大學教授,二人育有一子,還有一外甥跟其共同生活,該外甥落入向榮華的圈套,被陷害職務侵占;社會關係方面,老師葉知秋是退休教授,師妹晏秋是公訴處處長;辦案遭遇方面,楊天翔主要查辦了檢察院爆炸案、國光廠國有資產流失案、高陽油茶樹案、田軍軍搶劫猥褻案。

《人民的名義》中的侯亮平,畢業於H大學政法專業,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後因陳海被撞昏迷,侯亮平空降H省檢察院任反貪局長;家庭結構方面,侯亮平的妻子在紀委工作,除此之外並無其他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方面,老師高育良是學者官員,任H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曾經是H大學政法系主任,侯亮平、陳海、祁同偉均系其學生。蔡成功是侯亮平的髮小;辦案遭遇方面,侯亮平查辦了趙德漢受賄案,圍繞大風廠股權丟失案,使腐敗的利益鏈條浮出水面。

(3)呂子風與陳岩石

《生死捍衛》中的呂子風是楊天翔的前任,原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是雲都政壇難以撼動的「指標性」人物。呂子風圓滑世故,明哲保身,其在任期內對國光改制過程中的種種案件線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自己的人事安排,對上級不滿,託病住進醫院。國光群體性事件發生後,呂子風受到震動,交出了當年萬昌一案的偵查卷宗。

《人民的名義》中的陳岩石曾任H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是陳海的父親,省委書記沙瑞金是由其資助大學畢業。陳岩石離休後,幫助大風廠解決困難,並在阻止大風廠被強拆,幫助建立新大風廠等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陳岩石一生堅持黨性原則,執着舉報副國級幹部趙立春。陳岩石生前將唯一一套房改房變賣,住進自費養老院,房款全部捐給慈善基金。

(4)施義和與肖鋼玉

《生死捍衛》中的雲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施義和,為人阿諛奉承,施義和給向榮華泄露了檢察院準備追捕萬昌的辦案機密。

《人名的名義》中的肖鋼玉,為人自私自利,到處鑽營。肖鋼玉在省檢察院待不下去後,高育良將其安排到京州市檢察院任檢察長。肖鋼玉受高育良的指使,捏造了侯亮平受賄的證據。

(5)段仁明和陳海

《生死捍衛》中的反貪局長段仁明為反派人物,段仁明在小說的開篇就被自殺式爆炸的方式炸死,引出其與耿順開的礦產糾紛,耿順開留下的錄音,將案件線索指向白無瑕。

《人民的名義》中的反貪局長陳海為正面人物,因接到舉報電話遭到車禍暗害,一直昏迷不醒,侯亮平接替其任職。手機中的錄音為調查舉報人的線索。

(6)安毅與老林

《生死捍衛》中安毅為雲都市檢察院紀檢組組長,在檢察院爆炸案和雙規賀鵬程的過程中有出現。

《人民的名義》中的老林為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在侯亮平被誣陷受賄,沙瑞金要求侯亮平停止工作時,其將肖鋼玉擋在指揮中心門外。

(7)賀鵬程與肖鋼玉

《生死捍衛》中的賀鵬程為雲都區檢察院檢察長,趙長青的遠房侄女婿。為人貪腐好色,收受向榮華的賄賂,是向榮華在檢察院中的內線,受白無瑕指使放走萬昌。

《人民的名義》中的肖鋼玉為京州市檢察院檢察長,曾在省檢察院工作,為人自私自利。肖鋼玉受高育良的指使,捏造侯亮平受賄,致使侯亮平被停職接受審查。

(8)陳正宇與陳清泉

《生死捍衛》中的陳正宇為雲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曾因與前檢察長呂子風不睦,導致法院與檢察院的工作關係不順。在段仁明與耿順開的礦產糾紛中,法官汪毓敏在陳正宇的暗示下,枉法裁判,偏向了段仁明。在高陽油茶樹案中,主動登門與楊天翔溝通,但雙方意見存在分歧。

《人民的名義》中的陳清泉為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是高育良的秘書。在大風廠股權糾紛中,貪贓枉法,讓山水集團勝訴。在山水莊園中嫖娼被抓,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9)汪毓敏、杜副院長與金月梅、法官甲

《生死捍衛》中的汪毓敏是雲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庭長。其在耿順開與段仁明的礦產糾紛中徇私枉法,被抓後供出萬昌違規放貸給段仁明。杜副院長是區法院分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在賀鵬程為田軍軍案請客時替陳正宇出席宴請。

《人民的名義》中的金月梅是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陳清泉的情人。在陳清泉的授意下,違法判案。法官甲在小說中沒有具體描寫,與原告小說中的杜副院長沒有對應關係。

(10)劉劍冰與趙東來

《生死捍衛》中的雲都市公安局長劉劍冰業務能力強,履歷豐富。在政治上不結盟,在最初與楊天翔接觸時刻意保持距離。因房屋漏水,曾紅革收受巨額現金暴露,劉劍冰將消息告訴了楊天翔。

《人民的名義》中的趙東來為京州市公安局長,為人正派,業務能力強。趙東來與侯亮平的初次見面,都給各自留下了不錯的印象。隨着了解的深入,兩人都有一種相交恨晚的感覺,二人相互配合徹查了陳海車禍案和劉慶祝死亡案等。

(11)周海波、姚笑笑與周正、張華華

《生死捍衛》中的周海波為雲都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處處長,為人風趣幽默,業務能力強,抓捕了高陽苗木案行賄人蔣宣以及脫逃的萬昌,後任雲都區檢察院檢察長。姚笑笑為雲都市檢察院公訴處書記員,性格開朗、活潑,配合周海波查到了萬昌情婦歐燕的下落,與周海波系情侶關係。

《人民的名義》中的周正和張華華均為省檢察院檢察官。丁義珍在兩人的盯守下溜走,周正參與了對蔡成功的審訊,張華華參與了對歐陽菁的抓捕和審訊,和陸亦可一塊找到了尤會計等。

(12)白無瑕與歐陽菁

《生死捍衛》中的雲都市農業銀行行長白無瑕,為晏秋的髮小,趙長青的情人。白無瑕向段仁明違規放貸,在國光廠的收購中,與向榮華裡應外合,騙取銀行資金,最終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死刑。

《人民的名義》中的歐陽菁為京州城市銀行主管信貸的副行長,是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的妻子。歐陽菁心底渴望愛情,歐陽菁在李達康身上得不到夢想中的愛情。歐陽菁因涉嫌受賄被抓,供出過橋款來自H省油氣集團。

(13)趙長青與高育良

《生死捍衛》中的趙長青,曾主政雲都市,與白無瑕系情人關係,任常務副省長。趙長青為了仕途,不顧人民的利益,大力推進國光廠改制和高陽油茶樹項目,創造了所謂「農業學高陽,工業學國光」神話。其在土地劃撥、國光廠改制等環節搞暗箱操作,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與向榮華互相輸送利益,最終被判處死刑。

《人民的名義》中的H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高育良,是一位學者型官員,早年曾任H大學政法系主任,侯亮平、祁同偉和陳海均是其學生。高育良。在政法口工作的弟子眾多,被稱作「政法系」。高育良表明上為人正派,背後卻欺瞞組織,和髮妻離婚,暗地裡娶了高小琴的雙胞胎妹妹高小鳳為妻。還為了獲得更大的權力,討好趙立春,濫用職權為趙瑞龍斂財鋪路,最終得到法律的制裁。

(14)向榮華與劉新建

《生死捍衛》中的向榮華為榮華集團董事長,其領導的榮華集團從最初的校辦工廠,逐步發展成為雲都民營經濟的航母,締造了「榮華神話」。趙長青一手締造了向榮華的財富,向榮華也粉飾了趙長青的政績,兩人為利益共同體。在國光廠改制中,向榮華空手套白狼,侵吞國有資產。後來,國光廠改制騙局暴露,向榮華與趙長青決裂。向榮華威脅楊天翔未得逞,試圖撞死萬昌未遂後,自感走投無路,跳樓自殺。

《人民的名義》中的劉新建原為省委書記趙立春的秘書,官至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秘書一處處長,後被趙立春安排到省油氣集團擔任董事長。劉新建被趙立春安排進油氣集團後,向趙家輸送了巨額非法利益。後來劉新建被抓,交代了趙立春和趙瑞龍父子的全部問題。 (15)柳絮、柳眉與高小琴、高小鳳

《生死捍衛》中的柳絮為榮華集團總經理,也是向榮華的情人。對柳絮的描寫僅在油茶樹加工廠失火,榮華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楊天翔和晏秋宴請葉知秋;陪白無瑕買包與田軍軍母親顯富鬥氣的情節中有出現。向榮華將柳絮的妹妹柳眉安排在楊天翔的外甥可兒身邊,並成為可兒的女朋友。柳眉以母親患尿毒症需要巨額手術費為由,騙可兒挪用公款,隨後消失。可兒落入圈套,向榮華以此威脅楊天翔停止查案。最後,柳眉落網,真相大白。

《人民的名義》中的高小琴和高小鳳為雙胞胎姐妹,趙瑞龍的搭檔杜伯仲發現兩人的姿色後,進行培訓,被趙瑞龍和杜伯仲作為工具使用。高小琴成為祁同偉的情人,兩人台前幕後,使用各種手段巧取豪奪,聚斂財富,共同打造了山水非法利益集團。高小鳳則被作為禮物送給了時任呂州市委書記的高育良,後與高育良結為夫妻,二人育有一子。

(16)楊天翔夫人、張立言夫人與高育良夫人、祁同偉夫人

《生死捍衛》中楊天翔的夫人,名玉苑。大學教授,為家庭無私付出。張立言的夫人,師範學院教授,講授漢語言文學,在楊天翔到張立岩家拜訪時出現。

《人民的名義》中的吳慧芬是高育良的前妻,明史專家,歷史學教授,為了虛榮心,與高育良離婚不離家,假扮夫妻共同生活。梁璐為祁同偉的夫人,前省政法委書記梁群峰的女兒。大學期間,祁同偉拒絕了梁璐的追求。祁同偉大學畢業分配到鄉鎮司法所,看清了現實的祁同偉,為了權力追求梁璐。祁同偉有了情人高小琴,婚姻關係名存實亡。

(17)葉知秋和高育良

《生死捍衛》中的葉知秋為西京大學退休教授,楊天翔和晏秋的老師,高陽油茶樹案訴訟代理人。

《人民的名義》中的高育良為H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是一位學者型幹部,早年曾任H大學政法系主任,侯亮平、祁同偉和陳海均是其學生。高育良表明上為人正派,背後卻欺瞞組織,討好趙立春,濫用職權為趙瑞龍斂財鋪路,最終得到法律的制裁。

(18)萬昌和劉慶祝

《生死捍衛》中的萬昌為農業銀行信貸處長,違法放貸,從檢察院脫逃。最後被檢察院從雲南抓捕,返程途中遭暗殺,在張立言保護下毫髮無損,最後交代了全部案情。

《人民的名義》中山水集團的財務總監劉慶祝,掌握着山水集團大量的犯罪證據,因向陳海打了舉報電話,祁同偉害怕山水利益集團暴露,將其殺害。

(19)宋光昭與蔡成功

在前文「逃亡廠長舉報的情節」中,對宋光昭與蔡成功人物形象已有敘述。

(20)陸真與沙瑞金

《生死捍衛》中的陸真為省委書記,在小說中圍繞其設計的故事情節不多。

《人民的名義》中的沙瑞金為H省省委書記,任職後反腐敗,抓幹部隊伍建設。小說中對沙瑞金的描寫較多,人物形象較豐富。

(21)鍾良與李達康

《生死捍衛》中的鐘良為雲都市市委書記,大局意識強,具有政治謀略和膽識,對楊天翔的工作給予了支持。

《人民的名義》中的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在工作中有膽量,有魄力,不太聽取別人的意見,喜歡一言堂,但其為人正直,堅持黨性原則。李達康曾是原省委書記趙立春的秘書,但未向趙家輸送非法利益。李達康過於愛惜自己的政治羽毛,為人無趣,與妻子歐陽菁感情不和,後離婚。

(22)易竟凡與丁義珍

《生死捍衛》中的易竟凡為雲都市市長,小說中未提及易竟凡涉嫌腐敗。

《人民的名義》中的丁義珍為京州市副市長兼光明湖改造項目總指揮,主管城市建設等工作。丁義珍向趙德漢行賄案發後,逃亡國外。

(23)關山、曾紅革與易學習、李達康

《生死捍衛》中的關山為高陽縣縣委書記,書中沒有對關山有過多的故事描寫。曾紅革為高陽縣縣長,在「油茶樹」項目上收受賄賂,因樓房漏水,巨額現金暴露被抓。

《人民的名義》中的易學習清正廉潔,兢兢業業,多年來一直沒有晉升。易學習有擔當,曾主動擔責,保護過縣長李達康。

三、人物關係方面

兩部小說中均有師生、同學、發小、姐妹、家庭等關係的描寫。

四、情節方面

1.與工人衝突

《生死捍衛》中對黑三挨打的情節安排為:向榮華想從國光廠中金蟬脫殼,所以將國光廠贈給手下黑三。黑三在國光廠宣布此事時,導致工人不滿,被打。

《人民的名義》對蔡成功挨打的情節安排為:拆遷隊要強拆大風廠,護廠隊阻止拆遷,工人質問蔡成功,性急的人開始推推搡搡,蔡成功腳下一絆,摔了個大馬趴,額頭磕在台階上。

2.發小情深

《生死捍衛》中晏秋與白無瑕同歲,兒時白無瑕保護晏秋不受欺負。中學時兩人同校同班,是校園裡最引人注目的「姐妹花」。二人同時報考了省城大學,一個學法律、一個學金融。畢業後相約返鄉,晏秋在市檢察院,白無瑕在市農業銀行,姐妹情深一直延續。白無瑕成為趙長青的情人,因受賄罪被判刑。

《人民的名義》中蔡成功像狗皮膏藥一樣老黏着侯亮平,抄他作業,沾他點威信,好在同學們中間抬得起頭來,這也使得少年侯亮平的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長大後蔡成功經商,侯亮平從政,兩人沒有多少來往。蔡成功因借高利貸,舉報歐陽菁受賄,主動要求歸案,需求侯亮平的保護。被抓後,蔡成功還受人脅迫,誣陷侯亮平受賄。蔡成功最後以行賄罪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3.商場購物刷卡

《生死捍衛》中白無瑕在商場因反感田軍軍的母親購名牌包時的張狂,刷卡購物使田軍軍的母親不再張狂。

《人民的名義》中歐陽菁使用了受賄的銀行卡進行購物,被檢察院鎖定了受賄證據,被抓捕。

4.查案受阻

《生死捍衛》中楊天翔查辦高陽油茶樹案,在審訊林業局局長謝謙時,謝謙因「心肌梗死」意外死亡,引起非議。市委書記鍾良考慮到涉案人員及背景複雜,決定終止該案偵查活動。

《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為了阻止侯亮平查辦案件,策劃侯亮平受賄案,並上報沙瑞金書記暫時停止了侯亮平的職務,但案件偵查工作並沒有停止。

5.公安局長相助

《生死捍衛》中房屋漏水,物業打開房門後發現了巨額現金。因案情重大,直接呈報省公安廳,隨後查到房屋的真正主人是曾紅革,導致曾紅革被立案偵查。該案情具有突發性,不是公安部門主動查辦。

《人民的名義》中趙東來秘密調查陳海車禍案,通過偵察手段查到了舉報人劉慶祝,幫助了侯亮平辦案,推動了案件的進展。

6.家訪

《生死捍衛》中張天翔到張立言家拜訪,是想了解其為何提出辭職。客廳懸掛的「淡泊明志寧靜致遠」,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張立言的人生態度。

《人民的名義》中的沙瑞金到易學習家,是基於對易學習工作的肯定。客廳牆上掛的月牙湖規劃圖,反映的是易學習目前的工作重心和工作目標。

7.官商勾結腐敗

原告主張《生死捍衛》中榮華集團給大批官員及親屬乾股、紅利,《人民的名義》中山水集團給大批官員股份、分紅。

8.關鍵證人死亡

《生死捍衛》中的謝謙是在審訊中突發心肌梗塞意外死亡。

《人民的名義》中的劉慶祝是被殺害,謊稱死於心肌梗塞。

9.車禍

《生死捍衛》中的車禍是向榮華為掩蓋罪行,指使黑三製造車禍撞死萬昌。

《人民的名義》中的車禍是陳海因接到舉報電話,祁同偉害怕事情暴露,故意製造了車禍。

10.殺人滅口

《生死捍衛》中向榮華對萬昌製造車禍的心態是,不希望黑三活着,萬昌必須死亡,最好還有張立言,周海波。實施了殺人滅口的行動。

《人民的名義》中,有人希望劉新建死亡,但並未實施殺人滅口的行動。

11.老師出面講和

《生死捍衛》中晏秋與白無瑕去看望病危的小學班主任,「但老師顯然已無力將二人的手拉在一起,只好將自己的手輕輕的覆蓋在她們的手上」。

《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出面講和,目的是阻止侯亮平。

12.男主登門拜訪公安局長

《生死捍衛》中楊天翔主動到劉劍冰辦公室,要求提取爆炸現場耿順開的殘留物,想交給其家屬,留作紀念。劉劍冰讓楊天翔關注一起搶劫猥褻幼女案。楊天翔說「以後兩家要加強配合,哪天專門抽個時間好好地交換交換意見」。

《人民的名義》中的侯亮平是在探望昏迷中的陳海時被保護陳海的警察錯抓,在趙東來的辦公室,兩人交談了對陳海車禍案、蔡成功、歐陽菁意見,聽了陳海手機中舉報人的錄音,加深了感情。

13.宴請老師

《生死捍衛》中葉知秋其完成了對油茶樹案起訴前的最後一次調查取證,在返回省城前通知了楊天翔。楊天翔知道老師擔任該案的訴訟代理人後喜出望外,在天香河上的豪華遊輪設宴為葉知秋接風,並請來晏秋作陪。三人回憶了在校學習期間的過往,被柳絮攪局,才發現事前沒有了解船家。

《人民的名義》中侯亮平請高育良喝茶,一是侯亮平到H省任職後,作為學生一直想請老師盡點心意,二是想單獨匯報京州市中院陳清泉副院長的嚴重違法亂紀問題,想給老師打個招呼。

14.下棋

《生死捍衛》中楊天翔與張立言邊下棋邊交流了張立言就謝謙意外死亡主動遞交處分申請的事,以及謝謙突然死亡對案件偵辦可能造成的影響。

《人民的名義》中侯亮平讀書期間經常到老師高育良家下棋,順便蹭飯,吳慧芬讓二人下棋是為了重溫舊時的溫馨場面。但侯亮平與高育良都沒心思下棋,二人一直在討論丁義珍逃跑事件。

15.喝咖啡

《生死捍衛》中趙長青和白無瑕系情人關係,期間雖有談及楊天翔查辦案件的情況,但兩人喝咖啡主要是為了重溫舊日感情。

《人民的名義》中侯亮平和陸亦可系上下級關係,二人喝咖啡是談工作,期間陸亦可向侯亮平匯報了歐陽菁的案件。

16.內部刊物

《生死捍衛》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楊天翔在《人民檢察》上看到了張立言的文章,文章觀點新穎,見解獨到,楊天翔看完後覺得自己與對方有了一種神交,產生了儘快見他的衝動和挽留的決心。

《人民的名義》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祁同偉潛逃後,侯亮平根據祁同偉在《公安通訊》中的講述,推測出了祁同偉的藏身之地。

17.拜佛

《生死捍衛》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向榮華到小月庵找出家的妻子麥荻,經過靈佛寺,拜佛。

《人民的名義》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高育良在佛光寺秘密安排肖鋼玉誣陷侯亮平受賄,期間高育良燒香拜佛。

18.不雅照片

《生死捍衛》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雲都區檢察院檢察長賀鵬程酒後與兩個女子赤身裸體在水庫游泳,引發輿情。紀檢組長安毅將新聞圖片下載後交給了楊天翔。

《人民的名義》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杜伯仲秘密拍下了高育良與高小鳳的眾多親密照片。後來,杜伯仲將其作為與趙瑞龍談和的籌碼,其中的三張塞給了侯亮平。

19.講戰役

《生死捍衛》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楊天翔等人到佛手村給李月娥母女送耿順開的遺物,耿支書向大家講述了當年紅四方面軍與國民黨軍的坨坨峰戰役。

《人民的名義》中對此情節的安排為:在省委常委會上,沙瑞金邀請陳岩石為參會人員講述岩台攻堅戰,重溫黨的歷史,進行傳統教育。

20.回鄉省親

《生死捍衛》中副省長趙長青回鄉探親,作為親戚的老貧協主席抖抖索索地掙扎着想從床上坐起,可越想起來越起不來,情急之下,一聲「阿欠」打了一個噴嚏,緊跟着鼻涕、口水、眼淚什麼的全都出來了。

《人民的名義》中原省委書記趙立春回鄉上墳,祁同偉陪同。祁同偉到了趙家墳頭跪倒就哭,眼淚鼻涕全下來。

21.幫派山頭

《生死捍衛》中,趙長青說:「據說這人(楊天翔)還獨斷專行,排除異己,只聽有利於他和檢察院的話,只做有利於他和檢察院的事,聽不進不同意見,在單位不是五湖四海,而是拉山頭,搞派系,好像檢察系統出了一個什麼學院派,什麼師兄妹,我看今後凡在雲都市檢察院工作,都必須是同宗同門,簡直亂彈琴!」

《人民的名義》中,季昌明說,本省幹部隊伍的歷史和現實狀況都比較複雜,你一團,我一夥的。這麼多年來,H省政法系統重要部門的幹部,基本上老師來自H大學政法系。中國政法大學和國內其他政法大學的畢業生,沒有哪家比H大學政法系畢業生吃得開的。所以有人就說了,蔣介石當年有個黃埔軍校,造就了一個黃埔系,高育良呢,有個政法系,弟子門生遍天下。李達康給好幾位大領導當過秘書,是秘書們的天然領袖,形成H省政界的一支重要力量,被人稱為「秘書幫」。

五、具體描寫方面

1.省(市)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案件匯報。

《生死捍衛》中有:「會議室的氣氛沉悶得令人窒息,很長時間沒人開口講話。市委書記鍾良表面看來異常平靜,但他的內心卻翻湧着鋪天蓋地的波濤。」「『應該不會出錯』,陳正宇一個轉體,巧妙地把球踢給了楊天翔。」「眾人紛紛起身,鍾良單獨叫住了楊天翔,但他說的卻是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張立言辭職一事」。

《人民的名義》中有:「季昌明扼要匯報情況。高育良和李達康神情嚴肅地聽着。氣氛沉重壓抑。陳海清楚,每位領導肚子裡都有一本難念的經,但表面上千篇一律,永遠都是沒有表情的表情。」「但老師就是老師,絕不會直接表露自己的意思,便把球傳到省檢察院這邊來了。」「高育良叫住祁同偉:哦,祁廳長,留一下,我還有事和你說」。

2.辦公室魚缸擺設

《生死捍衛》中有:「此刻,向榮華正站在辦公室的魚缸前,目不轉睛地盯着穿梭的魚群,裡面全是名貴的魚種,仿佛一個微縮的海洋世界」。

《人民的名義》中有:「陳海辦公室養着一缸金魚,各品種的魚兒色彩絢麗,悠然自得地漫遊」。

3.外形描寫

《生死捍衛》中有:「黑三忙不迭地俯身拾起碎片,輕手輕腳地拉上窗簾,他那如半截黑塔般的身軀,把窗外金色絲綢一樣的黃昏,變成了一大塊黑布」。

《人民的名義》中有:「這傢伙(王文革)比一般人高半頭,又黑又粗,渾身腱子肉,看你上去像一座鐵塔」。

4.房間擺設

《生死捍衛》中有:「書架上則擺滿了馬、恩、毛全集和中外名著,一本本線裝古書顯襯出主人的儒商品位」。

《人民的名義》中有:「書櫃裡擺着不少經典書、流行書和線裝書,竟然還有一套馬、恩全集」。

5.發小描寫 《生死捍衛》中有:「這是她生命中的另一份慶幸,晏秋與無暇同歲,只小月份,這對自小長在一起的朋友,從認識的那天起就形影相隨」。

《人民的名義》中有:「主要是蔡成功像狗皮膏藥一樣老黏着他,抄他作業,沾他點威信,好在同學們中間抬得起頭來。小學期間頑劣無比的蔡成功只聽侯亮平的話」。

6.天氣描寫

《生死捍衛》中有:「雨緊一陣慢一陣,下了整整一個上午不停…一聲驚雷乍響,天空突然放晴,一道雨後彩虹齊天橫跨」。

《人民的名義》中有:「下了一上午的秋雨停了,一道彩虹橫跨天際」。

7.河流描寫

《生死捍衛》中有:「天香河在萬家燈火的映照下宛如一條彩帶,纏着、繞着,追着大路,緩緩流向遠方」。

《人民的名義》中有:「銀水河伴路並行」。

8.奪廠描寫

《生死捍衛》中有:「一大清早黑三就通過高音喇叭將國光廠改弦易主的事播放出去。」「隨從們一律着黑色西服,黑布遮面。」「面對成百上千個拳頭,這個亡命之徒第一次有了害怕。」「一堆辨不清原樣的碳化物」。

《人民的名義》中有:「廠內樹幹上的大喇叭及時響了起來。」「打手們穿着一色黑衣黑褲。」「性急的人們開始推推搡搡,蔡成功腳下一絆,摔了個大馬趴。」「(三毛)被當場燒死,最終變成一截無法辨認的黑炭」。

9.酒色性格

《生死捍衛》中有:「都知道這個『皇城根兒』檢察長有兩大愛好,一是酒,二是色,於是私底下又有人叫他『酒保檢察長』『蛇(色)膽』檢察長」。

《人民的名義》中有:「就是喜歡泡女幹部嘛,晚上經常拉扯着一幫女幹部四處喝酒。只要一喝,肯定要把一兩個女幹部喝倒,送去掛水,影響非常不好,背地裡大家都稱他花帥」。

10.喝咖啡

《生死捍衛》中有:「一條僻靜的小街盡頭,一個名叫『伊人吧』的咖啡屋裡趙長青與白無瑕相視而坐,兩杯剛剛煮出的咖啡,繚繞着赭色的水霧,在兩人的眼前聚散離合,盤旋交織。」「白無瑕本來心不在焉地舀着咖啡」。

《人民的名義》中有:「二人來到接街口拐角處,推門進入一家咖啡廳。燈光幽暗,音樂裊裊,咖啡香氣四下瀰漫。」「街燈照着陸亦可的側影,她低頭攪拌飲品,神情憂鬱」。


11.人走雪地

《生死捍衛》中有:「茫茫白雪中有一點醒目的紅在移動」。

《人民的名義》中有:「侯亮平身上落滿了白雪,幾乎成了一個移動的雪人」。

12.老百姓對出事官員態度

《生死捍衛》中有:「(曾紅革被抓)老百姓開始燃放鞭炮,敲起鑼鼓…口中大呼『共產黨萬歲』」。

《人民的名義》中有:「(懶政官員學習班上)老百姓那是大放鞭炮,高呼蒼天有眼啊」。

13.人民表述

《生死捍衛》中有:「無論是我們的審判機關還是檢察機關,任何時候都不要忘記在我們名字的前面,冠有『人民』二字。」「我們是人民的檢察院,我們的大門為什麼不向人民敞開。」「我得提醒你,趙省長是西京人民的省長。」「因為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只能屬於人民,只要人民不答應,它是金也不換,親也不換。」「只要還是人民當家作主,就絕不容許腐敗有藏身之地。」「從來沒有絕對的權力,更沒有擁有絕對權力的官員,因為真正的權力所有者是人民」。

《人民的名義》中有:「你死了,他們就安全了,他們就可以繼續以人民的名義誇誇奇談了!老同學,你說你在這裡找到了人民,那就請你以人民的名義想一想。」「我們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我們要把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服務。」「亮平,你要給我記住,我們的檢察院叫人民檢察院,我們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我們的公安叫人民公安,所以我們要永遠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永遠,永遠」。

14.相同句式

《生死捍衛》中有:「好個揣着明白裝糊塗。」「白無瑕突然罵了一句:賀鵬程這混蛋找死」。

《人民的名義》中有:「他揣着明白裝糊塗。」「侯亮平低聲罵了一句:混賬東西,找死啊」。

15.權力

《生死捍衛》中有:「趙長青對權力的依戀遠遠勝過對金錢的追逐」。

《人民的名義》中有:「你就是給咱老師一座金山,他也會把它轉為權力」。

16.國有財產

《生死捍衛》中有:「國有財產,其實是不知道產權屬於誰的財產,也往往是經營得最糟糕的財產」。

《人民的名義》中有:「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就是全民沒有」。

17.下棋

《生死捍衛》中有:「雙方炮馬相爭,相互捉吃,啪的一聲,一子下去」。

《人民的名義》中有:「高育良『啪』地拍下一顆棋子,語調嚴厲地說」。

本院認為,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生死捍衛》一書的署名作者為李霞,在無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李霞對該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對侵犯其著作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作品指的是作者對思想、情感、主題等方面的具體表達,不是指抽象的思想、情感或者主題等本身。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在判斷兩部作品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時,首先需要判斷權利人主張的作品要素是否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只有被控侵權作品與原告主張權利作品中的表達相似,才可能認定為著作權侵權。如果只有思想相似,表達不相似,則不應認定為侵權。

涉及作品抄襲的著作權侵權糾紛中,「接觸」加「實質相似」是判斷作品是否構成抄襲的基本規則。所謂「接觸」,是指被訴侵權人有機會接觸到、了解到或者感受到原告享有權利的作品。「實質相似」是指在後作品與在先作品在表達上存在實質性的相似,使讀者產生相似的欣賞體驗。圖書《生死捍衛》出版於2010年11月,《人名的名義》出版於2017年1月,被告在完成《人名的名義》的創作之前,理論上可以接觸到《生死捍衛》,故本院只就二部圖書是否在表達上實質性相似的問題進行論述。

一、關於原告主張破案線索推進及邏輯編排相同或者相似的問題

通過對破案線索推進及邏輯編排的對比,一個以檢察院發生爆炸案開始,一個以查辦小官巨貪案為引,涉案二部小說使用了完全不同的故事開篇。核心案件的設置,一個為騙取銀行貸款收購國有工廠,空手套白狼,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發生群體性事件。一個為將股權抵押借高利貸,使股權丟失、工人為保護自己的股權,自發的護廠,與拆遷人員發生衝突。在破案線索中的具體設置上,例如,1、兩部小說中均有反貪局長遇害的情節,但反貪局長遇害的原因、過程、結果、描述以及在兩部作品中所起到的作用並不相同;2、兩部小說中雖然均設計有通過錄音推動劇情發展的環節,但使用錄音或者賬本推動故事發展在文學作品中較為常見,關鍵在於對錄音或者賬本的來源、內容、所起作用的描述是否相同。通過對比,兩部小說中錄音和賬本的來源、內容的描述不同,在所涉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不同;3、兩部小說在尋人的情節設計上,一個是通過查找逃犯萬昌情婦的藏身地,並通過情婦抓捕了萬昌。一個是劉慶祝已經死亡,侯亮平等到劉慶祝老婆吳彩霞家想了解更多情況。在具體表達上不同,一個滅口未遂,直接從萬昌口中獲取了段明仁、向榮華、白無瑕、賀鵬程違法犯罪的事實。一個滅口即成事實,沒有從劉慶祝的身上直接獲取對案件有價值的信息,但山水集團更加引起檢察機關的注意;4、《生死捍衛》中只向讀者交待了向榮華跳樓自殺的結果,沒有敘述自殺過程。《人民的名義》中劉新建揚言要跳樓抗拒抓捕,書中詳細描述了侯亮平破門抓捕、劉新建用行為語言抵抗、侯亮平勸導、劉新建內心變化、放棄抵抗的過程;5、國企改制過程中工人利益受損的情節是否受到保護在於對此情節是否有獨創性的藝術加工,不能僅僅將「工人利益受到損害」作為情節主張權利。並且在前文中對二部圖書的核心案件進行過比對,一個是騙取銀行貸款收購,空手套白狼;一個是將股權抵押借高利貸,使股權丟失。二者描寫的差異明顯;6、《生死捍衛》中,由於工人不滿情緒的蓄積,黑三宣布國光廠易主的消息成為工人宣泄不滿的導火索。《人民的名義》中,護廠隊為阻止拆遷,將汽油倒入壕溝,雙方都知道一旦着火後果嚴重,拆遷的推土機在推倒圍牆後停止了推進,工人也沒有點火。發生火災是護廠隊員劉三毛過於緊張犯下致命錯誤,導致意外發生。兩部小說中對此情節的設計與表達不同;7、工人代表、逃亡廠長舉報的情節在設計和表達上亦不相同。

對於檢察題材的反腐小說,故事情節的推進往往與案件的查辦過程緊密相連。小說中的人物及人物關係、情節及情節串聯等核心要素,也往往隨着案件的查辦過程得以展現和推進。而案件查辦過程中,核心案件的設置以及破案線索的選擇和結構安排等,是作者個性化判斷和取捨的結果,最能體現作者的獨創性。通過比對,在破案線索推進及邏輯編排的整體設計上,二部小說差異明顯。

二、關於原告主張人物設置相同或近似的問題

1.原告認為秦漢民與季昌明同為省檢察院檢察長,有着高超的政治謀略和鬥爭經驗,決斷力非凡,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男主辦案中遇到困難時,給予兄長般的支持,尤其在遭遇誣告陷害時,以退為進。

通過比對,《生死捍衛》中的省檢察院檢察長秦漢民,為人正派、作風嚴謹、處事果斷,堅決捍衛黨的事業、國家法律和人民的利益。曾因堅持自己的辦案意見,被拖延提拔。其提名楊天翔為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是楊天翔查辦貪腐案件的堅強後盾。《人民的名義》中的省檢察院檢察長季昌明,老練穩重,性格外柔內剛,略顯圓滑。侯亮平上任之後,作為侯亮平的直接領導,在工作中逐漸了解,給予其諸多支持。在侯亮平遭陷害被停職時,敢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兩部小說在該人物性格的塑造上存在較大差異。

2.原告認為楊天翔與侯亮平在個人背景、家庭結構、社會關係、履職經歷、辦案遭遇方面皆相似。

通過對比,楊天翔學習成績優異,大學畢業後分配至西京省檢察院公訴處,然後深造、任教、再出國交流。被省委提前電召回國出任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家庭結構方面,楊天翔的妻子是大學教授,育有一子,還有一外甥跟其共同生活,該外甥後被陷害;社會關係方面,老師是退休教授,師妹晏秋是公訴處處長;辦案遭遇方面,楊天翔主要查辦了檢察院爆炸案、國光廠國有資產流失案、高陽油茶樹案、田軍軍搶劫猥褻案。

《人民的名義》中的侯亮平,H大學畢業,最高人民檢察院任職,因陳海被撞,空降H省檢察院任反貪局長;家庭結構方面,侯亮平的妻子在紀委工作,除此之外並無其他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方面,老師是學者官員,侯亮平、陳海、祁同偉均系高育良學生。蔡成功是侯亮平的髮小;辦案遭遇方面,侯亮平查辦了趙德漢受賄案,圍繞大風廠股權丟失案,使腐敗的利益鏈條浮出水面。

楊天翔與侯亮平在個人背景、家庭結構、社會關係、履職經歷方面描寫不同。

3.原告主張呂子風與陳岩石級別相同,都是退休檢察長,工農幹部出身,熟悉情況,群眾基礎良好,能堅守底線,兩人都提供案件線索,推動案情進展。

通過對比,呂子風圓滑世故,明哲保身,其在任期內對國光廠改制過程中的種種案件線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自己的人事安排,對上級不滿,託病住進醫院。國光廠群體性事件發生後,呂子風受到震動,交出了當年萬昌一案的偵查卷宗。

《人民的名義》中的陳岩石曾任H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資助省委書記沙瑞金大學畢業。離休後,幫助大風廠解決困難,同各種腐敗風氣作鬥爭。

呂子風與陳岩石的人物刻畫、人物性格,黨性原則、所起作用的描寫差異明顯。

4.原告主張施義和與肖鋼玉兩人的作用相同,均為隱藏在檢察院的最後一顆棋子,裡應外合。主張段仁明和陳海同為反貪局長,均系影子人物,一個被炸死,一個被撞成植物人,作用相似,留下錄音帶和賬本,牽扯出利益集團重要成員,成為重要證據。

通過對比,施義和與肖鋼玉雖然均為檢察院內部的反派人物,但一個為人阿諛奉承、泄露辦案機密,一個為人自私自利,誣陷他人受賄。段仁明和陳海雖同為反貪局長,但分別為正、反人物,錄音和賬本所起到的作用不同。人物形象刻畫和在小說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5.《生死捍衛》中安毅為雲都市檢察院紀檢組組長,在檢察院爆炸案和雙規賀鵬程的過程中出現。《人民的名義》中的老林為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在侯亮平被誣陷受賄,沙瑞金要求侯亮平停止工作時,其將肖鋼玉擋在指揮中心門外。兩人的身份不同,在小說中所涉情節與所起到作用的描寫不同。

6.《生死捍衛》中的賀鵬程為雲都區檢察院檢察長,趙長青的遠房侄女婿。《人民的名義》中的肖鋼玉為京州市檢察院檢察長,曾在省檢察院工作。兩人雖同為下級檢察院檢察長,但一個貪腐好色,一個自私自利,兩人的人物性格、社會關係以及在小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7.原告主張陳正宇和陳清泉兩人姓氏相同,同為法院負責人,枉法徇私,違法裁判,引發公共事件,成為利益集團幫凶。

通過對比,陳正宇為雲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在段仁明與耿順開的礦產糾紛中,法官汪毓敏在陳正宇的暗示下,枉法裁判。陳清泉為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曾是高育良的秘書。在大風廠股權糾紛中,貪贓枉法。因嫖娼被抓。兩人的職位不同,涉及的案件不同,結局不同。僅姓氏相同,不構成抄襲。

8.關於汪毓敏、杜副院長與金月梅、法官甲。汪毓敏是雲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庭長。杜副院長是區法院分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金月梅是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陳清泉的情人。法官甲,與杜副院長沒有對應關係。汪毓敏與金月梅雖均有枉法裁判的情節,但因所涉案件不同,在各自小說故事發展中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

9.原告主張劉劍冰與趙東來同為正面人物,由成見到配合,再到關鍵時刻出手相助,涉及交往的場面、情景相似。

通過比對,兩部小說中均不存在男主角之間有成見的描寫。描寫劉劍冰與楊天翔見面的場景較為正式,因為房屋漏水巨額現金暴露,劉劍冰在知道情況後告訴了楊天翔。趙東來和侯亮平則在交談中加深了信任,通報了調查陳海車禍案和劉慶祝死亡案的情況,趙東來在工作中給予了侯亮平諸多的配合和幫助。

10.原告主張周海波、姚笑笑與周正、張華華相似的地方在於同為檢察院辦案骨幹、年輕情侶、喜歡打情罵俏。

通過比對,四人雖同為檢察院辦案骨幹,但參與的案件不同,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人民的名義》一書中沒有關於周正和張華華的性格以及兩人打情罵俏的描寫。

11.原告主張白無瑕與歐陽菁同為女性,同有少女心,同在銀行系統擔任負責人職務,同為金融腐敗,放貸受賄。

通過比對,原告主張的相同屬於思想範疇,在表達上,小說中兩人的人物形象、社會關係、渴望愛情的具體表現,以及收受賄賂所涉案情的描寫並不相似。

12.原告主張高育良以趙長青為原型,兩人均被女色俘獲,對權力的依戀遠遠勝過對金錢的追求。

通過對比,趙長青和高育良相似的地方僅「喜歡權利勝過喜歡金錢」。趙長青與白無瑕系情人關係,為了仕途,不顧人民的利益,創造了所謂「農業學高陽,工業學國光」的政績。其搞暗箱操作,濫用職權,收受賄賂。高育良,是一位學者型官員,在政法口工作的弟子眾多,被稱作「政法系」其表明上為人正派,背後卻欺瞞組織,和髮妻離婚。兩人與異性的關係、家庭結構、社會履歷、人物性格等方面的描寫不同。

13.原告主張向榮華與劉新建均是商人,顯著特點是不但書櫥擺滿馬恩毛列著作,還能熟讀背誦運用。

首先,《生死捍衛》中向榮華的書架上擺滿的馬、恩、毛全集和中外名著,是為了顯襯其儒商品味,書中並未描寫向榮華可以熟讀背誦運用。劉新建的書櫥里的馬列經典著作,是因為其對革命導師的理論有着非同一般的愛好,其也確實可以熟練背誦。其次,向榮華與趙長青為利益共同體,兩人在政治和經濟上雙向滲透,各取所需。而趙立春安排劉新建到油氣集團任職,是為了讓其給趙瑞龍輸送利益,劉新建實為趙家父子在企業的利益代言人。兩人的個人背景、身份地位、以及人物結局等方面描寫不同。

14.原告主張柳絮、柳眉與高小琴、高小鳳均是兩姐妹涉案,都是反派中的骨幹成員、關鍵人物,高小琴性格、外貌描寫「江湖氣中夾雜書卷氣」參照自柳絮,兩人的妹妹都以色相勾引,牽制關鍵人物。

經過對比,兩對姐妹的角色形象不同。首先小說中並無柳絮的性格、外貌具有與高小琴類似的「江湖氣中夾雜書卷氣」的描寫。其次,高小琴為反派中的骨幹,柳絮雖為向榮華的助手和情人,但核心事件其均未參與。柳眉和高小鳳均被作為引誘的工具使用,一個誘使可兒違法威脅楊天翔,一個腐敗了高育良。再次,柳眉和高小鳳雖均在牽制關鍵人物的環節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手段、過程、結果的描寫不同。

15.原告主張楊天翔夫人、張立言夫人與高育良夫人、祁同偉夫人均為大學教授,人物設定相同。

通過對比,四人相同的地方僅在於都是大學教授,但大學教授這一身份稱謂,屬於公知素材。二本圖書中對四個的人物性格、身份背景、夫妻關係的描寫不同。

16.原告主張高育良以葉知秋為原型,博學、風度翩翩,深受學生喜愛,在檢察院有兩個愛徒,對學生,尤其對男主角的成長產生影響。

通過對比,葉知秋是退休教授,擔任公益訴訟代理人。高育良是棄學從政的省部級官員,欺騙組織,貪污腐敗,人物形象的描寫不同。至於教授法律課程的老師有優秀學生在政法部門擔任領導職務亦是生活中實際存在的現象。

17.原告主張萬昌和劉慶祝同為污點證人,檢方到家中找人,都被反派追殺。

經過對比,周海波和姚笑笑尋找萬昌的情婦歐燕的下落,通過歐燕抓捕萬昌,並未到萬昌家尋找萬昌。侯亮平等到劉慶祝老婆吳彩霞家了解情況,並不是去找劉慶祝。兩人的結局也不同,萬昌在檢察官的拼死保護下未被殺害,劉慶祝則被殺人滅口。對二人的描寫不同。 18.原告主張陸真與沙瑞金都堅持正義,有黨性原則,把握全省政治方向。

通過對比,兩部小說各自圍繞省委書記設計的故事情節描寫不同。本院認為,作為描寫一省之內所發生故事的小說,省長是一省之班長,如果班長不能堅持黨性原則,則後續的故事無法展開,在實際生活中,如果班長不能堅持黨性原則,則全體工作會偏離方向,所以將故事中的班長定義為有黨性原則,把握政治方向的正面人物,不屬於表達方面的抄襲。

19.原告主張鍾良與李達康注重經濟發展、支持檢察機關辦案,形象正面。

通過比對,鍾良為雲都市市委書記,大局意識強,具有政治謀略和膽識,對楊天翔的工作給予了支持。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在工作中有膽量,喜歡一言堂,李達康過於愛惜自己的政治羽毛,為人無趣,與妻子歐陽菁感情不和,後離婚。

兩人都注重發展經濟屬於思想範疇,在表達層面,鍾良與李達康的人物性格、履歷背景、家庭結構等描寫不同。《人民的名義》中無李達康支持檢察機關辦案的描述。

20.原告主張易竟凡與丁義珍相似的地方同為「反面形象」。但《生死捍衛》中未提及易竟凡涉嫌腐敗。丁義珍為京州市副市長,向趙德漢行賄案發後,逃亡國外。兩個人物在所涉情節、人物形象、結局方面描寫不同。

21.原告主張關山、曾紅革與易學習、李達康相似的地方都是縣長強勢,風頭蓋過書記。

《生死捍衛》中的關山為高陽縣縣委書記,書中沒有對關山有過多的故事描寫。曾紅革為高陽縣縣長,在「油茶樹」項目上收受賄賂,因樓房漏水,巨額現金暴露被抓。《人民的名義》中的易學習清正廉潔,兢兢業業,多年來一直沒有晉升。易學習有擔當,曾主動擔責,保護過縣長李達康。通過對比,人物在所涉情節、人物形象、結局方面描寫不同。

在小說創作中,人物需要通過敘事來刻畫,敘事又要以人物為中心。無論是人物的特徵,還是人物關係,都是通過相關聯的故事情節塑造和體現的。單純的人物特徵,如人物的職位、相貌、外形等,或者單純的人物關係,如戀人關係、同學關係等,屬於公有領域的素材,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一部具有獨創性的作品,如果以相應的故事情節及語句,賦予了這些「人物」獨特的內涵,則這些人物及人物關係可以與故事情節和語句一起成為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對象。因此,所謂的人物特徵、人物關係,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都不能簡單割裂開來,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通過上述對比,本院認為原告主張的人物設置不近似。

三、人物關係相同或近似的問題

文學作品中,人物關係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應當結合特定人物所涉的特定情節進行對比。如果人物關係結合基於特定人物之間發生的故事情節高度相似,則可以認定為人物關係相似。需要強調的是,在人物關係的比對中,不能脫離情節而單獨就人物關係進行比較,否則可能會構成在思想層面或者公知素材層面的對比。

原告主張兩部小說中均有師生關係、學長關係、同學兼發小關係、裙帶關係、姐妹關係、幫派山頭關係、秘書關係、家庭關係、情侶關係。但原告並未結合具體情節說明人物關係如何相似,原告僅在思想層面或者公知素材層面進行了比對。本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主張的所有人物關係,要麼屬於單純的人物關係,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要麼在特定人物所涉及的具體情節與內在表達上與被告小說不同,不構成相似。

首先以師生關係為例,《生死捍衛》中葉知秋與楊天翔、晏秋為師生關係。葉知秋為西京大學退休教授,是楊天翔和晏秋的老師,高陽油茶樹案訴訟代理人。楊天翔和晏秋,一個為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一個為雲都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兩人在同一單位工作,上下級關係。楊天翔帶領晏秋等檢察官查辦了一系列案件。《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與侯亮平、祁同偉、陳海為師生關係。高育良為H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曾任H大學政法系主任。高育良表明上為人正派,背後卻欺瞞組織,同時濫用職權為趙瑞龍斂財,誣陷侯亮平受賄,最終得到法律的制裁。候亮平原為最高檢察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後任H省檢察院反貪局長。最終查辦了老師高育良,學長祁同偉等。祁同偉為H省公安廳廳長,為非法利益製造車禍加害陳海,企圖暗殺侯亮平,最後自殺。陳海為H省檢察院原反貪局局長,因車禍被撞昏迷。

其次以發小關係為例,《生死捍衛》中描寫的晏秋和白無瑕。兒時形影不離,中學和大學均在一起,畢業後返鄉,晏秋到檢察院、白無瑕到銀行工作,交往依然密切。白無瑕對晏秋幫助多。白無瑕因涉嫌犯罪被判刑,但晏秋忠實履責,未徇私情。《人民的名義》中描寫的侯亮平和蔡成功。少年時,蔡成功借侯亮平的威信,侯亮平的虛榮心也得到滿足。長大後蔡成功經商,侯亮平從政,蔡成功因借高利貸,尋求侯亮平的保護。被抓後,蔡成功受人脅迫,誣陷侯亮平受賄。蔡成功被判處有期徒刑。

再次以親姐妹關係為例,《生死捍衛》中的柳絮為榮華集團總經理,幫助向榮華管理榮華集團,同時也是向榮華的情人。柳眉被安排在楊天翔的外甥可兒身邊,誘騙可兒挪用公款,向榮華以此威脅楊天翔停止查案。《人民的名義》中的高小琴和高小鳳為雙胞胎姐妹,被趙瑞龍和杜伯仲作為工具使用。高小琴成為祁同偉的情人,兩人台前幕後,巧取豪奪聚斂財富。高小鳳則與高育良結為夫妻並育有一子。

原告主張兩部小說中設計有相同的關係。本院結合相關情節進行比對,認為兩部小說人物關系所涉情節上的描寫不同。

四、關於情節相同或者相似的問題

在前文梳理總結的「情節方面」,對二本圖書中情節的安排進行了列明,其中:

1.與工人衝突的情節比對:黑三在國光廠宣布工廠易主時,導致工人不滿,被打。蔡成功是腳下一絆,摔了個大馬趴,額頭磕在台階上。原因、過程、結果不同。

2.發小情深的情節比對:兒時白無瑕保護晏秋不受欺負。大學畢業後,晏秋在市檢察院,白無瑕在市農業銀行,姐妹情深一直延續。白無瑕成為趙長青的情人,因受賄罪被判刑。而蔡成功像狗皮膏藥一樣黏着侯亮平,沾他點威信,也使得少年侯亮平的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長大後蔡成功經商,侯亮平從政,兩人交集不多。蔡成功還受人脅迫,誣陷侯亮平受賄。都是兒時的玩伴,但感情的表現描寫不同。

3.查案受阻的情節比對:楊天翔在審訊林業局局長謝謙時,謝謙因「心肌梗死」意外死亡,市委書記鍾良考慮到涉案人員及背景複雜,決定終止該案偵查。《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為了阻止侯亮平查辦案件,策劃侯亮平受賄案,暫時停止了侯亮平的職務,但案件偵查工作並沒有停止。二部圖書中關於此情節的表達不同。

4.公安局長相助的情節比對:因房屋漏水發現了巨額現金呈報省公安廳,致曾紅革被立案偵查。劉劍冰打電話告訴了楊天翔。趙東來秘密調查陳海車禍案,通過偵察手段查到了舉報人劉慶祝,推動案件進展。一個是公安局長主動查案;一是意外發現案情,公安局長告知,二個情節的描寫不同。

5.謝謙是在審訊中突發心肌梗塞意外死亡。劉慶祝是被殺害,被謊稱死於心肌梗塞。對關鍵證人死亡的描寫不同。

6.晏秋與白無瑕去看望病危的小學班主任,老師並未說話,書中所寫的「但老師顯然已無力將二人的手拉在一起,只好將自己的手輕輕的覆蓋在她們的手上」文字表達的含義,是對二人的看望表達感謝,還是希望二人保持友誼,又或者是…,可由讀者自己得出不同的結論。但書中沒有交待小學老師知道二人存在的問題,所以不會有講和的起因,而高育良出面講和,目的是阻止侯亮平。

7.楊天翔是主動到劉劍冰辦公室,屬於登門拜訪。而侯亮平是被警察錯抓到趙東來的辦公室,是被動見面,沒有登門拜訪公安局長的描寫。

本院認為,單以下棋、喝咖啡、內部刊物、拜佛、不雅照片、講戰役、幫派山頭、回鄉省親、商場購物刷卡、車禍、殺人滅口、家訪、宴請、入股分紅、行賄、官商勾結等情節而論,屬於公知素材,不為某人專有。通過對「情節方面」列明的內容比對,兩部小說在原告指控的所有情節上的具體描述、細節設置以及在各自小說中的作用上均存在差異。

五、關於具體描寫相同或者相似的問題

在前文梳理總結的「具體描寫方面」,對二本圖書中的「具體描寫」進行了列明,在本節中不再將具體內容詳述,只舉例說明。

1.關於召開會議,聽取案件匯報的描寫,二書中雖然都有會議氣氛凝重、轉移矛盾、會後留人談話的情節表述,但一個是直接表述主人公的內心活動、行為表現,另一個是通過第三者的觀察及內心想法表述出主人公的內心活動、行為表現,具體表達存在差異。雖然都有會後留人談話,但談話內容的描寫不同。

2.關於辦公室魚缸、書架的描寫,辦公室魚缸、書架是生活中真實存在的趣味,不屬於作者的創作,是否相同,要看表達。《生死捍衛》中描寫的是人與魚的互動,同時也描寫魚缸「仿佛一個微縮的海洋世界」;《人民的名義》中直接描寫的是一缸金魚,悠然自得地漫遊。《生死捍衛》中「書架上則擺滿了馬、恩、毛全集和中外名著,一本本線裝古書顯襯出主人的儒商品位」《人民的名義》中「書櫃裡擺着不少經典書、流行書和線裝書,竟然還有一套馬、恩全集」。具體描寫上存有差異。

3.關於奪廠的描寫,《生死捍衛》中國光廠已完成改制,因國有資產流失,工人下崗而引發的風波,工人只是不滿情緒的爆發,沒有工人奪廠的場面。《人民的名義》中是工人的股權丟失,工人自發的保護工廠,才有與拆遷隊爭奪的場面。原告指控的內容起因不同、背景不同、描寫不同。大喇叭、黑衣服裝等詞彙不屬於個人獨有。

4.關於「人民」的表述,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權力屬於人民是固定名稱、語句。二書中關於「人民」的語句表述不同。

5.關於身體外形的描寫,(黑三)「他那如半截黑塔般的身軀」,(王文革)「看上去像一座鐵塔」。雖然都有「塔」,但其他描寫不同,不構成相似。

6.關於發小的描寫,「晏秋與無暇同歲,只小月份,這對自小長在一起的朋友,從認識的那天起就形影相隨」。「主要是蔡成功像狗皮膏藥一樣老黏着他,抄他作業,沾他點威信,好在同學們中間抬得起頭來。小學期間頑劣無比的蔡成功只聽侯亮平的話」。從用詞、語句上比對,不是相同描寫。

7.關於喝咖啡的描寫,《生死捍衛》中:「一條僻靜的小街盡頭,一個名叫『伊人吧』的咖啡屋裡趙長青與白無瑕相視而坐,兩杯剛剛煮出的咖啡,繚繞着赭色的水霧,在兩人的眼前聚散離合,盤旋交織。」「白無瑕本來心不在焉地舀着咖啡」。《人民的名義》中:「二人來到接街口拐角處,推門進入一家咖啡廳。燈光幽暗,音樂裊裊,咖啡香氣四下瀰漫。」「街燈照着陸亦可的側影,她低頭攪拌飲品,神情憂鬱」。二處的文字、意境不同,描寫不同。

其餘的具體描寫,除了「揣着明白裝糊塗」「混蛋(混賬東西)找死」句式相同外,其餘的描寫在文字表達上均存在較大差異。而「揣着明白裝糊塗」「混蛋(混賬東西)找死」屬於生活中發泄不滿的俗語,不具有獨創性。

綜上,涉案兩部小說在原告主張的破案線索的推進及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五個方面,通過具體比對,在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者相似,《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4700元,由原告李霞負擔(已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審 判 長  溫同奇

人民陪審員  張玉成

人民陪審員  鄭耀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 助理  趙克南

書 記 員  張 杉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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