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違法研製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違法研製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的通知
農辦牧〔2020〕39號
2020年8月24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厲打擊違法研製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的通知

農辦牧〔2020〕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截至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均未批准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商品化疫苗,但非法使用非洲豬瘟疫苗問題時有反映。為切實推動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有序開展,保持生豬生產恢復向好勢頭,現就嚴厲打擊違法研製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厲打擊違法研製非洲豬瘟疫苗行為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科研教學單位、企業等所有獸醫實驗室開展排查活動,重點檢查是否違法從事非洲豬瘟疫苗研製活動;對實驗室冰箱保存的無標籤疫苗、病料或成份不明的試劑,要開展檢查檢測確認;對實驗活動記錄等要進行仔細核查。如發現有非洲豬瘟疫苗制苗用種毒或試製疫苗,要進一步核實種毒和試製疫苗的使用和去向情況。如發現涉嫌違法製售非洲豬瘟疫苗線索,要立即立案查處,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從嚴從快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加強對非洲豬瘟疫苗實驗室研究、臨床試驗單位和中試生產企業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開展非洲豬瘟疫苗研究的實驗室條件是否符合要求,實驗活動、臨床試驗等是否經過審批,臨床試驗範圍等是否與批准的試驗方案一致,中試條件和生物安全防範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非法轉移中試產品及其種毒行為等。發現未經批准、擅自開展非洲豬瘟疫苗相關實驗室研究活動、臨床試驗或非法轉移中試產品及其種毒的,要立案查處,並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從嚴從快從重處罰。

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非洲豬瘟疫苗行為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獸用生物製品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檢查,排查是否存在違法製售非洲豬瘟疫苗行為。重點檢查生產企業的隱蔽場所、原材料出入庫情況、試驗動物購買和使用情況、資金往來情況等,全面查找非法製售假疫苗線索。如發現違法製售非洲豬瘟疫苗行為,要進一步核查疫苗生產銷售數量和銷售對象、生產種毒來源等信息,並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和《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情形》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活動。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厲打擊違法經營非洲豬瘟疫苗行為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獸藥經營企業開展全面檢查,排查是否存在經營所謂「非洲豬瘟中試苗、自家苗、進口苗」等非法疫苗行為。重點檢查無標籤疫苗、出入庫記錄、資金往來等情況,全面查找違法經營假疫苗線索。如發現違法經營非洲豬瘟疫苗行為,要進一步核查假疫苗來源、銷售對象和數量等信息,並依照《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和《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情形》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經營活動。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厲打擊違法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生豬養殖企業(場、戶)開展檢查,排查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重點檢查冰箱冰櫃是否保存有可疑疫苗、疫苗購買記錄、免疫接種記錄、檢測記錄、資金往來等信息,全面查找違法使用假疫苗線索。如發現違法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要進一步核查假疫苗來源和數量等信息,並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和《獸藥嚴重違法行為從重處罰情形》從嚴從快從重處罰。必要時商請公安機關聯合辦案,一查到底。對養殖企業(場、戶)使用非洲豬瘟非法疫苗免疫接種的豬只,一經檢測為陽性的,視為非洲豬瘟感染豬,予以撲殺,並不得給予補助。

五、組織開展非洲豬瘟疫苗毒鑑別檢測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在按照《2020年全國非洲豬瘟監測方案》組織做好轄區內非洲豬瘟監測基礎上,要組織開展鑑別檢測,對來自養殖場、採用實時熒光PCR方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組織、血液或口鼻拭子等樣品,可按照「非洲豬瘟病毒流行株與基因缺失株鑑別檢測規範」(見附件)進行鑑別檢測。鑑別檢測結果顯示為基因缺失病毒的,各檢測單位要第一時間將檢測結果及樣品來源信息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對涉嫌違法單位,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立案查處。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動物衛生流行病學中心在開展非洲豬瘟病毒監測的同時,要對來自養殖場、採用實時熒光PCR方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組織、血液或口鼻拭子等樣品進行鑑別檢測。鑑別檢測結果顯示為基因缺失病毒的,第一時間將檢測結果及樣品來源信息報我部畜牧獸醫局。

六、嚴格執行非洲豬瘟疫苗「五禁止」監管措施

非洲豬瘟疫苗監管工作對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和生豬生產恢復影響深遠,採取強力措施、堅決遏制非法研製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是目前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面臨的緊迫任務。為保證非洲豬瘟疫苗監管職責落實到位,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相關從業人員要嚴格執行非洲豬瘟疫苗「五禁止」監管措施,即:禁止未經批准開展實驗活動,禁止未經審批開展臨床試驗,禁止生產非法疫苗,禁止經營非法疫苗,禁止使用非法疫苗。對存在違法研製生產經營非洲豬瘟疫苗行為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一經查實,全部列入失信懲戒名單,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打擊違法研製生產經營使用非洲豬瘟疫苗行為進展情況,並於11月30日前將相關工作情況報送我部畜牧獸醫局。

附件:非洲豬瘟病毒流行株與基因缺失株鑑別檢測規範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附件 非洲豬瘟病毒流行株與基因缺失株鑑別檢測規範.docx

農辦牧〔2020〕39號.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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