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高機電 文化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關於提高機電 文化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93號
2018年9月5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稅務總局
財政部網站

關於提高機電 文化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對機電、文化等產品提高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多元件集成電路、非電磁干擾濾波器、書籍、報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

將竹刻、木扇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

將玄武岩纖維及其製品、安全別針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見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執行。本通知所列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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