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第二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單位名單的通知

關於公布第二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單位名單的通知
環辦宣教〔2019〕19號
2019年3月4日
發布機關: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網站

關於公布第二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單位名單的通知

環辦宣教〔2019〕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南省水務廳,直轄市城市管理委(市容園林委、綠化市容委、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確保「2020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接受公眾參觀」任務全面完成並取得實效,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的通知》(環辦宣教〔2018〕29號)要求,生態環境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各地確定了第二批向公眾開放的設施單位名單(見附件)。

現予以公布,請做好有關組織實施及宣傳工作。

附件:第二批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單位名單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3月4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3月6日印發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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