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喀麥隆聯邦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喀麥隆聯邦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1年3月26日於雅溫得

由中國政府代表、駐毛里塔尼亞大使馮於九先生閣下率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友好代表團於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三月二十六日在雅溫得進行了訪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馮於九先生閣下同喀麥隆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長讓·克恰先生閣下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喀麥隆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會談。

會談是在相互具有合作意願和坦率的氣氛中進行的。經過會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喀麥隆聯邦共和國政府,根據兩國的利益和願望,一致決定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兩國政府同意遵照國際慣例,特別是遵照下述原則,發展兩國之間的外交、友好和合作關係:

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

互不干涉內政;

平等互利;

和平共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喀麥隆聯邦共和國政府奉行的不結盟政策。

喀麥隆聯邦共和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喀麥隆聯邦共和國政府還同意共同努力促進兩國人民的發展,在反對一切形式的外國侵略和統治的鬥爭中相互支持,鼓勵進一步鞏固世界和平及徹底肅清在非洲的殖民主義和種族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國政府代表、大使
馮於九
(簽字)

喀麥隆聯邦共和國
外交部長
讓·克恰
(簽字)

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於雅溫得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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