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道路置碑曉諭路人敕

令道路置碑曉諭路人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1

朕聞教化之本,禮讓為先,欲設規程,在循典故。蓋以中興之始,兆庶初安,將使知方,所以漸誘。準儀制令,道路街巷,賤避貴,少避長,重避輕,去避來,有此四事,承前每於道途立碑刻字,令路人皆得聞見。宜令三京諸道州府各遍下管內縣鎮,準舊例於道路明置碑,雕刻四件事文字,兼於要會坊門及諸橋柱刻碑,曉諭路人。委本縣所繇官司共切巡察,有敢犯者,科違敕之罪。貴在所為簡易,所化宏多,既禮教興行,則風俗淳厚,庶皆順序,益致和平。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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