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年1月18日
發布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幹部局,有關行業協會、學會:

為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規劃和管理工作,便於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經商有關部門同意,現就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做好各項考試組織實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日期由主管部門另行通知。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日期由各地自行確定。

二、各地要嚴格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0〕106號)要求,及時研判情況,完善應急預案,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區、考點確不能正常組織考試的,按程序報批後及時向社會公告調整考試日期。本年度暫停考試,合格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的,報考人員已經取得的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三、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要引導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切勿輕信虛假宣傳。積極推行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國家未指定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工作,對不法培訓機構打着「保過」幌子,招搖撞騙或組織實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合作,認真落實考試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加強考試安全管理,保障各項考試平穩順利實施。

附件: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註:標註*的職業資格考試名稱以修訂後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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