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兒䎖孫壙誌

亡兒䎖孫壙誌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二十二

嗚呼!余生七年,先妣為聘定先妻,而以吾姊與王氏。一年,而先妣棄余。余晚婚,初舉吾女,每談先妣時事,輒夫婦相對泣。又三年,生吾兒。先妻時已病,然甚喜,呼女婢抱以見舅氏。臨死之夕,數言二兒,時時戟二指以示余,可痛也。蓋吾祖始有曾孫,故其母字之曰「曾孫」,余重違其母言,又以曾孫不可以為諱,故名「䎖孫」云。

時吾兒生甫三月,日夜望其長成。至於今十有六年,見吾兒豐神秀異,已能讀父作書,常自喜先妻為不死矣,而先妣晚年之志、先妻垂絕之言,可以少慰也。不意余之不慈不孝,延禍於吾兒,使吾祖、吾父垂白哭吾兒也。吾兒之亡,家人無大小,哭盡哀。今母之黨,皆哭之愈於親甥。其與之遊者,相聚而哭。其性仁孝,見父母若諸母,尚有乳哺之色,慈愛於人,多大人長者之言,故其死莫不哀。

始余憐吾兒,不甚督課之。或以為言,余獨自念,如吾兒當自不待督課也。嘗試之三史,即能自解。諸生來問學者,余少出,令兒口傳,往往如所言。或入自外舍,輒就幾旁展卷,視所讀何書。余閑居無事,學著書,每一篇成,即持去,忻然朗誦,與之言世俗之事,不屑也。一日,余與學者說書退食,方念諸子天寒日已西尚未午飧,使人視之,則兒已白母為具食矣。洞庭有來學者,貧甚,余館之。兒時造其室視食飲,殷勤慰藉,其人為之感泣。余與妻兄市宅,直已讎而求不已,兒每從容言:舅舍大宅而居小宅,可念,吾父終當恤之,他勿論也。余誤笞一人,兒前力爭之,余初不省而後悔。笞者聞兒死,為之大哭。余窮於世久矣,方圖閉門教兒子,兒能解吾意,對之口不言而心自喜,獨以此自娛,而天又奪之如此,余亦何辜於天耶?

歲之十二月,余病畏寒,不能蚤起,日令兒在臥榻前誦《離騷》,音聲琅然,猶在吾耳也。會外氏之喪,兒有目疾不欲行,強之而後行。蓋以己酉往,甲子死也。方至外氏,姿容粲然,見者歎異。生平素強壯無疾也,孰意出門之時,姊弟相攜,笑言滿前,歸來之時,悲哭相向,倏然獨不見吾兒也。前死二日,余往視之,兒見余夜坐,猶曰:「大人不任勞,勿以吾故不睡也。」曰:「吾母勿哭我,吾母羸弱,今三哭我矣。」又數言:「亟攜我還家。」余謂:「汝病不可動。」即顰蹙甚苦。蓋不聽兒言,欲以望兒之生也。死於外氏,非其志也。

嗚呼!孰無父母妻子?余方孺慕,天奪吾母;知有室家,而余妻死;吾兒幾成矣,而又亡。天之毒於余,何其痛耶!吾兒之孝友聰明,與其命相,皆不當死。三月而喪母,十六而棄余,天之於吾兒,何其酷耶!當時足不逾閾外,而以旅死,其又何耶?術者曰:外氏之喪,以甲寅呼癸巳。吾兒癸巳生也。青烏之書,佹瑣拘畏,常以為不可信,其又足以移禍福於人耶?禹鼎淪沒,九黎亂德,是何白日晦冥,邪鬼鴟張,神奸俶擾,王虺封豕,長爪巨牙,暴橫於原野之間邪?何美好清淑如吾兒,使之摧折沉埋,必蒙魌而鷙盩者,乃享富貴而長世也?夫服仁義,稱先王,非獨世之所嗤笑,抑亦天之所嫉惡也。余煢煢世路,落落無所向,回視三稚,韓子所謂「少而強者不可保,而孩提者可冀其成立耶?」嗚呼!吾於世已矣。

按《禮》:「公為適子之長殤中殤,大夫為適子之長殤中殤。」是適子亦殤也。而《春秋》「伯姬卒」,傳曰:「此未適人,何以卒?許嫁矣。婦人許嫁,字而笄之,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郎之戰,汪踦死,魯人慾勿殤,孔子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雖欲勿殤也,不亦可乎?」先王之禮,為之大法而已,至於因時損益輕重之宜,一聽之於人。《檀弓》記、《曾子問》諸篇可見矣。夫禮之精微,不能一一而傳也。余悲吾母之志,而先妻於是真死矣,故字之曰「子孝」,而以成人之喪治之。蓋吾祖、吾父之所痛,國人之所許,而先妣之志之所存也。孔子曰:「延陵季子,吳之習於禮者也。」夫延陵季子之葬子,非古有也,而孔子之所謂合禮者也。余於吾兒,欲勿殤也,其可乎?

死之四日丁卯,為壙於縣之金潼港先高祖承事郎府君饗堂之東房。渴葬,未成葬也。書以志余之悲而已矣。嘉靖二十有七年歲次戊申,十有二月某日。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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