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8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83號
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83號
2019年6月10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83號

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和《獸藥註冊辦法》規定,經審查,批准法國維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產的複方磺胺嘧啶混懸液等2種獸藥產品在我國再註冊,核發《進口獸藥註冊證書》,並發布修訂後的產品質量標準、說明書、標籤以及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殘留檢測方法標準(試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上述產品獸藥質量標準、說明書和標籤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農業農村部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進口獸藥註冊目錄

2.質量標準

3.說明書和標籤

4.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殘留檢測方法標準(試行)

附件: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83號

說明書和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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