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
中發〔1997〕3號
制定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7年1月15日

人人享有衛生保健,全民族健康素質的不斷提高,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是人民生活質量改善的重要標誌,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全黨、全社會都要高度重視衛生事業,保護和增進人民健康。

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衛生事業有了很大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衛生隊伍已具規模,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衛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醫藥生產供給能力顯著改善,中醫藥事業得到繼承發揚。衛生改革取得成效並逐步深化,法制建設不斷加強。愛國衛生運動深入開展,部分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已得到控制或基本消滅。人民健康水平顯著提高,平均期望壽命由建國前的35歲提高到70歲,嬰兒死亡率由200‰下降為31.4‰。四十多年來,衛生工作對於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廣大衛生人員為保護和增進人民健康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同時應該看到,當前衛生事業的發展與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地區間衛生發展不平衡,農村衛生、預防保健工作薄弱,醫療保障制度不健全,衛生投入不足,資源配置不夠合理,存在醫藥費用過快上漲的現象,衛生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衛生工作尚未得到全社會的充分重視。各級黨委和政府對衛生工作的領導需要進一步加強,衛生改革亟待深化。

今後15年,衛生工作任務繁重。隨着經濟發展、科技進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對改善衛生服務和提高生活質量將有更多更高的要求。工業化、城市化、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與生態環境、生活方式相關的衛生問題日益加重,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患病率上升。一些傳染病、地方病仍危害着人民健康,有些新的傳染病對人民健康構成重大威脅。這一切要求我國衛生事業有一個大的發展與提高。

從現在到2010年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為了貫徹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六中全會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衛生工作任務,保證跨世紀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中共中央、國務院特作如下決定。

一、衛生工作的奮鬥目標和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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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衛生工作的奮鬥目標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不斷深化衛生改革,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包括衛生服務、醫療保障、衛生執法監督的衛生體系,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國民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10年,在全國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較完善的衛生體系,國民健康的主要指標在經濟較發達地區達到或接近世界中等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在欠發達地區達到發展中國家的先進水平。

(2)新時期衛生工作的方針是:以農村為重點,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依靠科技與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為人民健康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3)我國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衛生事業發展必須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人民健康保障的福利水平必須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政府對發展衛生事業負有重要責任。各級政府要努力增加衛生投入,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籌集發展衛生事業的資金,公民個人也要逐步增加對自身醫療保健的投入。到本世紀末,爭取全社會衛生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左右。

(4)衛生改革與發展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收益的關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經濟收益而忽視社會效益的傾向。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中心,優先發展和保證基本衛生服務,體現社會公平,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需求。

發展衛生事業要從國情出發,合理配置資源,注重提高質量和效率。重點加強農村衛生、預防保健和中醫藥工作。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逐步縮小地區間差距。

舉辦醫療機構要以國家、集體為主,其他社會力量和個人為補充。

擴大對外開放,加強國際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利用和借鑑國外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

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加強衛生行業職業道德建設,不斷提高衛生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二、積極推進衛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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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衛生改革的目的在於增強衛生事業的活力,充分調動衛生機構和衛生人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衛生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更好地為人民健康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遵循衛生事業發展的內在規律,逐步建立起宏觀調控有力、微觀運行富有生機的新機制。

(6)改革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制度。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逐步擴大覆蓋面,為城鎮全體勞動者提供基本醫療保障。保障水平要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保險費用由國家、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三方合理負擔。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要切實加強對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對醫患雙方的制約機制,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支付方式,有效地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對於搞好職工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起着重要的作用,要積極參與改革,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遏制浪費。同時,政府要切實解決好醫療機構的補償問題。

「九五」期間,要在搞好試點、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基本建立起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

(7)改革衛生管理體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轉變職能,運用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劃指導、信息服務和經濟手段等,加強衛生行業管理。

要合理配置並充分利用現有的衛生資源,提高衛生資源利用效率。區域衛生規劃是政府對衛生事業發展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它以滿足區域內全體居民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對機構、床位、人員、設備和經費等衛生資源實行統籌規劃、合理配置。

市(地)級政府根據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區域衛生規劃指導原則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制定當地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區域衛生規劃,對區域內衛生發展實行政策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對現有衛生資源要逐步調整,新增衛生資源要嚴格審批管理。

企業衛生機構是衛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深化企業改革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逐步實現企業衛生機構社會化。

(8)改革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眾的衛生服務網絡。基層衛生機構要以社區、家庭為服務對象,開展疾病預防、常見病與多發病的診治、醫療與傷殘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婦女兒童與老年人、殘疾人保健等工作。要把社區醫療服務納入職工醫療保險,建立雙向轉診制度。有計劃地分流醫務人員和組織社會上的醫務人員,在居民區開設衛生服務網點,並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

城市大醫院主要從事急危重症和疑難病症的診療,結合臨床實踐開展醫學教育和科研工作,不斷提高醫學科技水平,還要開發適宜技術,指導和培訓基層衛生人員。

社會力量和個人辦醫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政府對其積極引導,依法審批,嚴格監督管理。當前,要切實糾正「亂辦醫」的現象。

(9)改革衛生機構運行機制。衛生機構要通過改革和嚴格管理,建立起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運行機制。

衛生機構實行並完善院(所、站)長負責制。要進一步擴大衛生機構的經營管理自主權。繼續深化人事制度與分配製度改革,運用正確的政策導向、思想教育和經濟手段,打破平均主義,調動廣大衛生人員的積極性。

加快制定衛生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的標準,規範財政對衛生機構的投入,改革和完善衛生服務價格體系。調整醫療機構收入結構,降低藥品收入在醫療機構收入中的比重,合理控制醫藥費用的增長幅度,醫療收支和藥品收支實行分開核算、分別管理。

在保證完成基本衛生服務任務的前提下,醫療機構可開展與業務相關的服務,預防保健機構可以適當開展有償服務,以適應不同層次的社會需求,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


三、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實現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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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農村衛生關係到保護農民健康和振興農村經濟的大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切實予以加強。

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提出了到2000年不同地區農村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和目標,落實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是做好農村衛生工作的關鍵。各級政府要把這項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行目標管理,為小康縣、鄉、村建設創造必要的條件。

(11)積極穩妥地發展和完善合作醫療制度。合作醫療對於保證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落實預防保健任務、防止因病致貧具有重要作用。舉辦合作醫療,要在政府的組織和領導下,堅持民辦公助和自願參加的原則。籌資以個人投入為主,集體扶持,政府適當支持。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動員農民積極參加。要因地制宜地確定合作方式、籌資標準、報銷比例,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預防保健保償制度作為一種合作形式應繼續實行。要加強合作醫療的科學管理和民主監督,使農民真正受益。力爭到2000年在農村多數地區建立起各種形式的合作醫療制度,並逐步提高社會化程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向社會醫療保險過渡。

(12)加強農村衛生組織建設,完善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網。合理確定衛生機構的規模和布局,調整結構和功能。切實辦好縣級醫院,提高其綜合服務能力。繼續加強縣級防疫、婦幼保健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三項建設工作,力爭「九五」期間基本實現「一無三配套」(無危房,房屋、人員、設備配套)的目標。鄉鎮衛生院要做好預防保健工作,努力提高醫療質量,重點加強急救和產科建設。村級衛生組織以集體辦為主。鄉、村衛生組織的經營管理形式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健全農村的藥品供應渠道,保證用藥安全有效。

(13)鞏固與提高農村基層衛生隊伍。合理解決農村衛生人員待遇,村集體衛生組織的鄉村醫生收入不低於當地村幹部的收入水平。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到2000年使全國80%的鄉村醫生達到中專水平。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進入衛生技術崗位。

醫藥衛生院校要做好定向招生和在職培訓工作,為農村培養留得住、用得上的衛生技術人員。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大專以上畢業生到縣、鄉衛生機構工作。

(14)建立城市衛生機構對口支授農村的制度,採取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巡回醫療、設備支持等方式,幫助農村衛生機構提高服務能力。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在晉升主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之前,必須分別到縣或鄉衛生機構工作半年至1年。

(15)要高度重視並做好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衛生工作。各級政府要把衛生扶貧納入當地扶貧計劃,安排必要的扶貧資金,幫助這些地區重點解決基礎衛生設施、改善飲水條件和防治地方病、傳染病。要把扶持這些地區衛生事業發展作為財政轉移支付的重要內容。鼓勵發達地區對口支援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衛生工作。


四、切實做好預防保健工作,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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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和預防保健工作要全面負責,加強預防保健機構的建設,給予必要的投入,對重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要保證必需的資金。預防保健機構要做好社會群體的預防保健工作。醫療機構也要密切結合自身業務積極開展預防保健工作。要宣傳動員群眾,採取綜合措施,集中力量消滅或控制一些嚴重威脅人民健康的傳染病和地方病;加強對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預防和控制;積極開展對心腦血管疾病、腫瘤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增強對突發性事件引發的傷病及疾病暴發流行的應急能力。重視對境內外傳染病發生和傳播動向的監測。

(17)認真做好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工作。改善生活、生產、工作、學習、娛樂等場所衛生條件,加強環境衛生監測和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人們的健康權益,不允許以污染環境、危害健康為代價片面追求經濟增長。

(18)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十分重視健康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積極推進「九億農民健康教育行動」。要普及醫藥科學知識,教育和引導人民群眾破除迷信,摒棄陋習,積極參加全民健身活動,促進合理營養,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培養健康的心理素質。大力宣傳和推廣無償獻血。

(19)依法保護重點人群健康。加強婦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降低嬰幼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實現《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和《中國婦女發展綱要》的目標。積極開展老年人保健、老年病防治和傷殘預防、殘疾人康復工作。

(20)愛國衛生運動是我國發動群眾參與衛生工作的一種好形式。在城市繼續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活動,提高城市的現代化管理水平,增強市民的衛生文明意識,促進文明城市建設。在農村繼續以改水改廁為重點,帶動環境衛生的整治,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促進文明村鎮建設。城鄉都要堅持開展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活動。


五、中西醫並重,發展中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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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醫藥是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是我國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獨具特色和優勢。我國傳統醫藥與現代醫藥互相補充,共同承擔保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的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逐步增加投入,為中醫藥發展創造良好的物質條件。中西醫要加強團結,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促進中西醫結合。

各民族醫藥是中華民族傳統醫藥的組成部分,要努力發掘、整理、總結、提高,充分發揮其保護各族人民健康的作用。

(22)正確處理繼承與創新的關係,既要認真繼承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又要勇於創新,積極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藥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實現中醫藥現代化。堅持「雙百」方針,繁榮中醫藥學術。

中醫醫療機構要加強特色專科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條件,拓寬服務領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的需求。注重發揮中醫藥在農村衛生工作中的優勢和作用。

根據中醫藥發展需要,積極培養中醫藥各類專業人才,努力造就新一代名中醫。認真總結高等中醫藥院校的辦學經驗,不斷深化改革,辦好現有高等中醫藥院校。繼續做好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和經驗的繼承工作。加強對重大疾病防治、中藥生產關鍵技術、中醫複方以及基礎理論的研究,力爭有新的突破,整體學術水平有新的提高。積極創造條件,使中醫藥更廣泛地走向世界。

(23)積極發展中藥產業,推進中藥生產現代化。改革、完善中藥材生產組織管理形式,實行優惠政策,保護和開發中藥資源。積極進行中藥生產企業改革,逐步實現集約化、規模化。中藥經營要按照少環節、多形式、渠道清晰、行為規範的原則,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流通體制。加快制定中藥的質量標準,促進中藥生產和質量的科學管理。


六、推動科技進步,加強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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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貫徹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針對嚴重危害我國人民健康的疾病,在關鍵性應用研究、高科技研究、醫學基礎性研究等方面,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攻關,力求有新的突破,使我國衛生領域的主要學科和關鍵技術逐步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深化衛生科技體制改革,優化結構,分流人員,增強衛生科研機構的活力。保證重點衛生研究機構和重點學科、實驗室的投入和建設。促進衛生科技與防病治病相結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大力推廣適宜技術。高度重視科技信息的開發、利用和傳播,加強信息管理。

擴大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雙邊、多邊、官方、民間等多種形式,積極引進先進技術、智力和管理經驗。做好衛生援外工作。

(25)辦好醫學教育,培養一支適應社會需求、結構合理、德才兼備的專業衛生隊伍。深化高等醫學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完善研究生培養和學位制度以及繼續教育制度。臨床醫生的培養既要注重基礎理論,更要注重臨床綜合技能。加快發展全科醫學,培養全科醫生。高度重視衛生管理人才的培養,造就一批適應衛生事業發展的職業化管理隊伍。重視學術帶頭人與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努力創造條件,使優秀人才尤其是中青年人才能脫穎而出。鼓勵留居海外的衛生科技人員回國工作或以各種形式為祖國服務。

中等醫學專業教育要根據社會需求調整專業,重點做好農村衛生隊伍的正規化培養工作。對社會舉辦的醫藥專業學校,教育和衛生部門要嚴格審批,加強管理。

各級各類衛生專業教育,都要突出職業道德教育,為全面提高衛生隊伍素質打好基礎。

要建立醫師、藥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不斷完善城鄉衛生技術職稱評定和職務聘任工作。

(26)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教育廣大衛生人員弘揚白求恩精神,樹立救死扶傷、忠於職守,愛崗敬業、滿腔熱忱,開拓進取、精益求精,樂於奉獻、文明行醫的行業風尚,自覺抵制拜金主義、個人主義及一切有損於群眾利益的行為。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要同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實際問題和促進衛生改革與發展相結合,持之以恆,務求實效。對模範衛生工作者和先進集體要大力宣傳、表彰獎勵。要完善內部監察和社會監督制度,堅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七、加強藥品管理,促進醫、藥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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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藥品是防病治病、保護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必須依法加強對藥品研製、生產、流通、價格、廣告及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嚴格質量監督,切實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有效。國家建立並完善基本藥物制度、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中央與省兩級醫藥儲備制度。

積極探索藥品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形成統一、權威、高效的管理體制。

(28)制定醫藥發展規劃,使醫藥產業與衛生事業協調發展。加強宏觀管理,調整醫藥企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國有大中型醫藥生產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並形成規模經濟。嚴格按照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加快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的技術改造,加強科學管理。鼓勵和支持新藥研究與開發,增強我國醫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

(29)改進和加強藥品價格管理。國家制定藥品價格政策,實行分類管理。要限定最高價格,控制利潤率。對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質優價廉的藥品,制定鼓勵生產流通的政策。加強對進口藥品的審批與價格管理。

(30)整頓與規範藥品流通秩序。加強對藥品經營、銷售的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非法藥品市場和商業營銷點,堅決制止藥品購銷活動中給予和收受回扣等違法行為。藥品經銷機構要自覺抵制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讓人民放心滿意的服務。

(31)重視並積極支持醫療儀器、醫療設備、醫用材料、醫用裝置的研製、開發,提高質量,加強生產與使用的監督、管理。

八、完善衛生經濟政策,增加衛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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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央和地方政府對衛生事業的投入,要隨着經濟的發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於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積極拓寬衛生籌資渠道,廣泛動員和籌集社會各方面的資金,發展衛生事業。

公立衛生機構是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單位,繼續享受稅、費優惠政策,地方政府要切實解決其社會負擔過重的問題。

政府舉辦的各類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的購置、維修,由政府按區域衛生規劃的要求給予安排;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衛生人員的醫療保險費按國家規定予以保證。預防保健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基本預防保健業務經費由財政預算安排,其有償服務收入納入預算管理,不沖抵財政撥款。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費用由財政予以保證,實行「收支兩條線」。醫療機構的經常性支出通過提供服務取得部分補償,政府根據醫療機構的不同情況及其承擔的任務,對人員經費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對重點學科發展給予必要的補助。鄉鎮衛生院及貧困地區衛生機構的補助水平要適當提高。

對農村衛生、預防保健、中醫藥等重點領域,中央政府繼續保留並逐步增加專項資金;地方政府也要相應增加投入。

(33)採取多種形式,多渠道籌集衛生資金。國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捐資,支持衛生事業。建立基金會,對無支付能力的危急患者實行醫療救助。

農村鄉統籌要有一定數額用於農村衛生工作,村提留要有一定數額用於合作醫療,鄉鎮企業和其他鄉村集體經濟的收入也要支持農村衛生工作與合作醫療,具體籌資辦法和比例由地方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確定。農民自願繳納的合作醫療費,屬於農民個人消費性支出,不計入鄉統籌、村提留。

各地還可因地制宜開拓其他籌資渠道。歡迎境外友好團體和人士支持我國衛生事業。

(34)完善政府對衛生服務價格的管理。要區別衛生服務性質,實行不同的作價原則。基本醫療服務按照扣除財政經常性補助的成本定價,非基本醫療服務按照略高於成本定價,供自願選擇的特需服務價格放寬。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要適當拉開,引導患者合理分流。當前,要增設並提高技術勞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治療項目過高的收費標準。建立能適應物價變動的衛生服務價格調整機制及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制度。適當下放衛生服務價格管理權限。各級政府要把衛生服務價格改革納入計劃,分步實施,爭取在二三年內解決當前存在的衛生服務價格不合理問題。

(35)衛生機構要加強經濟管理,勤儉辦衛生事業。要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改進核算辦法,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規範財務行為,提高財會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衛生經費使用效益。加強審計和財政監督。

九、切實加強黨和政府對衛生工作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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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黨和政府的領導是發展衛生事業的根本保證。衛生健康、生老病死涉及到每個家庭和個人的切身利益,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衛生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關心群眾疾苦、密切黨群關係、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事來抓,每年至少討論一兩次。要把衛生改革與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同步實施,並切實解決衛生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努力為衛生改革與發展創造必要條件。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衛生工作。

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有針對性地做好衛生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員領導幹部要密切聯繫群眾,以身作則,廉潔奉公。

(37)衛生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中央政府領導全國衛生工作,主要負責制定衛生法規、政策和國家衛生事業規劃,指導和協調解決全國性的或跨省區的重大衛生問題,並運用各種方式幫助地方發展衛生事業。各級地方政府對本地區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將其作為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和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要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並接受監督與指導。

(38)推進衛生法制建設。要加快衛生立法步伐,完善以公共衛生、與健康相關產品、衛生機構和專業人員的監督管理為主要內容的衛生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各類衛生標準。加強衛生法制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衛生法制意識。

各級政府要強化衛生行政執法職能,改革和完善衛生執法監督體制,調整並充實執法監督力量,不斷提高衛生執法監督隊伍素質,保證公正執法。努力改善執法監督條件和技術手段,提高技術仲裁能力。堅決打擊和懲處各種違法行為。

(39)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和愛護廣大衛生人員,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改善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解決好他們的工資待遇、住房等實際問題,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要從政治上關心中青年衛生人員的成長,把德才兼備、具有管理和領導才能的中青年衛生人員,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同時,要注意發揮老衛生人員的作用。

要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醫學科學、尊重衛生人員的社會風氣,建立起良好的醫患關係,依法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40)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衛生工作,擔負着保護和增進全體官兵身體健康、保障國防建設和軍事任務順利完成的特殊使命,並具有為人民群眾服務、支援地方衛生工作的光榮傳統。要加強領導,保證各項衛生工作任務的落實和國家衛生法律的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決定的精神,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深化衛生改革、加快衛生發展的計劃和措施,並狠抓落實,不斷提高我國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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