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寶相公書
作者:楊維楨 元末明初
本作品收錄於《楊維楨集/27

某謹再拜奉書於復齋司憲相公先生閣下:嘗聞士屈於不知己而伸於知己者,遇知己而不伸,則亦與不知己者等耳。有本於此,懷抱利器,而以世之流言中傷,不得與時之君子者列,必急於求知己,非急於未知也,急於伸志也。僕自棄官以終二親之養,養既終,而吏部不調者十年。然十年之中,服近文章,砥礪廉隅,未嘗敢一日叛吾教也。世之自謂英傑之士,往往有不遠數千里,考德問業於僕者,則僕又以自信決非明世棄才也。僕所著《三史統論》,禁林已韙余言,而司選曹者顧以流言棄余,謂「楊公雖名進士、有史才,其人志過矯激,署之管庫,以勞其身、忍其性,亦以大其器也。杭四務,天下之都務也,俾提舉其課,而後除以清華處之,未晚也」。僕之不遇如此,屈於不知己者也。士遇不知己,雖孔孟聖且辨不能白於人,矧又蔽以流言者歟?伏惟閣下以高等進士賜出身,號龍虎之榜,不二十年揚歷清要,為明天子耳目,才賢所在,雖仇必舉,雖草野必訪,矧又屬知己者乎!而僕未嘗伸吭鳴一言於閣下,則僕之自棄罪也。僕在吳興時,固嘗執筆,以登載閣下之治績。在錢唐時,又嘗偕歐陽生,以侍筆櫝於閣下,則謂之舊知己可也。久必待、遠必致者,儒行之言舉舊者如此。僕離閣下也久,去閣下也遠,閣下在高要,舉舊而不改儒行,信其賢而不信人之流言,則僕之不避瀆而鳴知己於閣下者,不得免也。庸是輒敢有布於閣下,惟閣下賜之覽察焉,則僕之伸於知己者,在閣下而不在他人也決矣。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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