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日总书记治丧委员会公告

告全体党员、人民军官兵和人民书 金正日总书记治丧委员会公告
2011年12月17日于平壤直辖市
在金正日总书记追悼大会上的悼词

  一、金正日同志的遗体将安葬在锦绣山纪念宫殿;

  二、将2011年12月17日至12月29日定为哀悼期间,并从12月21日起至27日,迎接吊唁客人;

  三、遗体告别仪式将于12月28日在平壤市举行;

  四、悼念金正日同志的中央追悼大会将于2011年12月29日举行,中央追悼大会期间,全国人民将默哀三分钟,所有车辆、船舶都要鸣笛哀悼;

  五、哀悼期间,全国所有机关、企业都要进行吊唁活动;平壤市举行中央追悼大会。同时,各道、市、郡将举行纪念仪式;

  六、哀悼期间,各机关和企业要挂起吊旗,停止一切歌舞和娱乐活动;

  七、不接受外国吊唁团的吊唁。

金正日总书记治丧委员会
201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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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1]规定:
国家管理文件和时事报导、通报资料等只要无商业目的即不为著作权之对象。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法定实际管辖北纬三十八度线以北)属于公有领域,不享有著作权。


  1. 原文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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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1]规定:
国家管理文件和时事报导、通报资料等只要无商业目的即不为著作权之对象。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法定实际管辖北纬三十八度线以北)属于公有领域,不享有著作权。


  1. 原文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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