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辅名宦志序

《畿辅名宦志》序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4

名不可以虚作,况守官治民,其尊显者,大节必有征于朝野;其卑散者,遗爱必有被于闾阎,宜乎公论彰明而不可以为伪矣。然取诸旧史者,得其实为易,而取诸郡州县志者,得其实为难。盖非名实显见,末由登于国史,而史作于异代,其心平,故其事信。若郡州县志则并世有司之所为耳。其识之明,未必能辨是非之正,而恩怨势利请托,又杂出于其间,则虚构疑似之迹,增饰无征之言,以欺人于冥昧者不少矣。

高邑赵忠毅公,有明一代可计数之君子也。同时宦于畿辅,风节治行见于公文而确乎有据者凡二十馀人,而郡县旧志无一及焉。观其所不载,则载者可尽信乎?欲削其所疑,则非小善必录之义,且无以辨其非真;欲别求其可信,则不与公同时,及同时而未见于公文者,又绝无可考。以是推之,欲贤者之不遗,而无实者不得冒滥,岂易言哉!

虽然,愚而不可欺者,民也。宦必有迹,每见一州一邑三数百年中,吏之仁暴污洁智愚,士大夫皆能口道焉。又其近者,山农野老能指名焉。中人之冒滥,或久而莫辨,若显悖于所闻,众必哗然而摘其实,此《传》所称“有所有名而不如其无者也”。故余志名宦,自元以前,一以旧史为断;自明以后,姑仍郡州县志,而见于忠毅之集者,转不以著于是编。盖一人之文,一郡一时之事,特千百之十一耳,载之则所漏实多。故具列其所以然,俾他日有司之为志者,知怵然为戒,详酌于民言,而达于史官。又以见忠直循良之实,必博求之君子之言信而有征者,毋专据有司之方志,而仕宦者之子孙,慎毋虚美其先人而转以自播扬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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