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阳洽安邑县令制

授阳洽安邑县令制
作者:苏颋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53

黄门:朝请大夫新除河南府司录参军事阳洽,慎则能密,清而又公,任之养人,特曰循吏。朱钩应务,迹岂滞于中京?墨绶宣风,才可临于大邑。可蒲州安邑县令,散官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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