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郑公舆镇州副使等制

授郑公舆镇州副使等制
作者:崔嘏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26

敕。大厦将构,必藉良材;云幕既开,是资髦士。况易水居常山之北,容川当桂岭之南。惟是徐方,俱发为重寄。凡所选用,诚皆得人。尔等或以文学进身,或以簪缨袭庆,勉思公举,无忝嘉招。至于佐戎幕而静辕门,辑政刑而抚凋瘵,亦副车之任也。正郎命服,吾岂惜焉。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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