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皋郑年传

张保皋郑年传
作者:杜牧 
本作品收录于《樊川文集/卷06》和《全唐文/卷0756

新罗人张保皋、郑年者,自其国来徐州,为军中小将。保皋年三十,年少十岁,兄呼保皋。俱善斗战,骑而挥枪,其本国与徐州无有能敌者。年复能没海履其地,五十里不噎,角其勇健,保皋差不及年。保皋以齿,年以艺,常龃龉不相下。

后保皋归新罗,谒其王曰:“遍中国以新罗人为奴婢,愿得镇清海,新罗海路之要。使贼不得掠人西去。”其王与万人,如其请。自大和后,海上无鬻新罗人者。保皋既贵于其国,年错寞去职,饥寒在泗之涟水县。一日言于涟水戍将冯元规曰:“年欲东归乞食于张保皋。”元规曰:“尔与保皋所挟何如,奈何去取死其手?”年曰:“饥寒死不如兵死快,况死故乡邪!”年遂去。至谒保皋,保皋饮之极欢。饮未卒,其国使至,大臣杀其王,国乱无主。保皋遂分兵五千人与年,持年泣曰:“非子不能平祸难。”年至其国,诛反者,立王以报。王遂征保皋为相,以年代保皋。

天宝安禄山乱,朔方节度使安思顺以禄山从弟赐死,诏郭汾阳代之。后旬日,复诏李临淮持节分朔方半兵东出赵、魏。当思顺时,汾阳、临淮俱为牙门都将,将万人,不相能,虽同盘饮食,常睇相视,不交一言。及汾阳代思顺,临淮欲亡去,计未决,诏至,分汾阳兵东讨,临淮入请曰:“一死固甘,乞免妻子。” 汾阳趋下,持手上堂偶坐,曰:“今国乱主迁,非公不能东伐,岂怀私忿时耶!”悉召军吏,出诏书读之,如诏约束。及别,执手泣涕,相勉以忠义。讫平剧盗,实二公之力。

知其心不叛,知其材可任,然后心不疑,兵可分。平生积忿,知其心,难也;忿必见短,知其材,益难也,此保皋与汾阳之贤等耳。年投保皋,必曰:“彼贵我贱,我降下之,不宜以旧忿杀我。”保皋果不杀,此亦人之常情也。临淮分兵诏至,请死于汾阳,此亦人之常情也。保皋任年,事出于己,年且寒饥,易为感动。汾阳、临淮,平生抗立,临淮之命,出于天子,榷于保皋,汾阳为优。此乃圣贤迟疑成败之际也,彼无他也,仁义之心与杂情并植,杂情胜则仁义灭,仁义胜则杂情销。彼二人仁义之心既胜,复资之以明,故卒成功。

世称周、邵为百代人师,周公拥孺子而郡公疑之。以周公之圣,郡公之贤,少事文王,老佐武王,能平天下,周公之心,郡公且不知之。苟有仁义之心,不资以明,虽郡公尚尔,况其下哉。《语》曰:“国有一人,其国不亡。”夫亡国非无人也,丁其亡时,贤人不用,苟能用之,一人足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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