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23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235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23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237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药品含有鸦片或吗啡毒质可为鸦片或吗啡代用者应以鸦片或吗啡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