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九思堂集
卷四
作者:金樂行
1893年
卷五

李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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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承惠書,珍玩感暢如得百朋。近日濕熱更劇,不審靜候玩養增勝否?樂行近頗不健,頹倒度日,益覺無狀奈何?

別紙見諭勤摯,極荷不鄙。大抵高明本來見處甚大,規模宏闊,天地間許多物事,無不包羅在胷中,故發爲論說者,普博浩洋,不比鯫生輩管窺蠡測淺小狹陋。今所開示,益見其然。此非一時筆頭所辦,實本於平日立得有所然者,令人不勝歎服。

但於鄙意有終未能釋然者,不得不更竭底蘊,以聽終敎。然其所爲說,拘局褊滯,無活絡開廓之意,無論文義得失,於此可見識量之大小懸遠乃爾也,良愧良愧。

仍竊伏念以朱子之大賢,於中和說已發未發之旨,凡四五往復,累改其說而後,始有定論。此未足爲明睿之累,而適足以見聖賢切磋進益之功,寬居虛受之美。況此末學蒙劣,方且仰敎求益於師友之間?如使積疑有因此往復而少得開牖者,何敢以好己勝爲務而難於自屈耶?

義理之論,天下之公也。言苟當理,何分人己?不敏固不免有膠固之病,亦嘗粗知此意。今此所稟,實非故爲強辨,特以知見窒塞,必欲開通,又不敢含胡諱匿以自外於相愛之間。幸乞俯察此心,毋以爲不可敎而置之,卒賜諄復之惠,千萬千萬。

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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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來敎曰:「南軒說云云,方言廓然大公而便以天地萬物血脈貫通爲言,方繼以愛之理得於內,則客主夾雜,體用混紊,故朱子非之。」

盛辨甚精,愚於此謹聞命矣。夫愛之理,主也,天地萬物,客也。愛之理,體也,血脈貫通,用之所以達也。今所論者是主也體也則以客與用參錯爲說,實有夾雜混紊之病。旣以此說爲夾雜混紊,則許多疑難,將於此而决之矣。如何?

問:來敎曰:「卽此愛之理,根本於中,憤盈融洩,渾全涵育,自無內外遠近之間。及其感物而動,則藹然生意,貫徹流注,無一物之不被,若初非渾全之體,則感物之際,何得有血脈貫通之妙耶?」

竊謂朱子所謂「仁體渾全」者,實謂愛之理無所蔽而渾全爾,非謂此理之中,涵育天地萬物而後爲渾全也。愛之理無所蔽而渾全,故其用昭著,感物之際,生意流注,無一物之不被,若纔有一毫有我之私以間之,則愛之理有所蔽而其爲體也不得渾全。雖曰「萬物一體」,而其用不周,有當愛而不能愛者矣,何可望其有血脈貫通之妙耶?然則恐不可以萬物一體爲渾全而任之而已也,如何?

問:來敎曰:「愛之之理便是仁,爲仁體之眞,若無天地萬物,此理亦有虧欠,爲仁體之大。楊龜山以萬物一體爲仁則不可,而程子謂『仁者與萬物爲一體』則是。朱子曰『滿腔子是惻隱之心』,就人身上,指出此理充塞處。

竊謂朱子當日所論,只是仁之名義,所謂「名義」者卽訓詁之謂也。故《論孟集註》訓「仁」字,但曰「愛之理、心之德」而已,未嘗以天地萬物夾雜爲說。今方病夫世之學者不能曉得仁之名義,特擧愛字,以明仁體之眞,而顧乃汎濫於名義之外,竝及於其體之大之說耶?龜山以萬物一體爲仁之名義,所以爲不可也,程子以仁人之心言之,所以爲是也。「仁者」之「者」字,卽「人」字之謂也。朱子所謂「此理充塞」者卽愛之理也。其曰「若於此見得,卽萬物一體,更無內外之別,若見不得,却去腔子外尋覓,則莽蕩無交涉」者,皆以此理爲主。萬物一體是所謂「後來事」,後來事卽朱子果使仁體必待天地萬物,然後無虧欠,則雖尋覓於腔子外,何遽至於無交涉耶?

問:來敎曰:「夫子就心上親切處說,然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云云。若如來說,則只言己欲立、欲達足矣,何必更說立人、達人?

竊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卽此愛之理無所蔽而然爾。若徒欲立己達己而不立人達人則是自私而已,不可謂愛之理也。然若使愛之理,必待天地萬物,然後無虧欠,則人與己相對亦已足矣,立人達人,又不必言也。如何如何?

問:來敎曰:「『復見天地之心』,卽此一陽乃是資始,萬物各正性命底材料。若無這萬物,則生物之心無所於施,豈不虧欠了分數耶?」

竊謂且當以材料爲主,不必以材料所施處,添入於材料之中也。一陽動處便是天地材料,不必以所生之物,補其材料也。愛之理便是仁之材料,不必以所愛之物,足其材料也。《語類》曰「假使天地之間,淨盡無一物,只留這一箇物事,他也自愛」,若如來說,朱子此說,豈非虧欠之甚者耶?上所謂「盎然惻怛底道理,充塞爲主材」者,當與此條通看。

問:來敎曰:「濂溪所云,當以自家意思爲主。然亦須說『一般』兩字方足。若如來說,『一般』兩字雖去之無害。」

竊謂旣以自家意思爲主,則其爲主者已自足,不必取庭草添補自家意思,然後爲足也。然則欲直言仁體者,雖去「一般」兩字,恐亦無害。

問:來敎曰:「南軒以博施濟衆及一般兩字夾雜爲說,而來諭又必欲以己立己達自家意思,枯槁立論,恐或近於矯枉而過直。朱子之意,兩平放下,眞切該遍,恐不如是之落在一邊也。」

謹按南軒書,未見有引「博施濟衆及一般」等說處,然其意則固博施濟衆及一般之意也。蓋南軒書以爲「己私旣克,則廓然大公,與天地萬物,血脈貫通。愛之理得於內,而其用形於外」云云。是其意謂「與天地萬物,血脈貫通,然後方得其愛之理也」,故朱子非之以爲「將天地萬物夾雜說,却鶻突了」,蓋夾雜之病,實在於天地萬物一句也。朱子旣斥之以夾雜,而反自謂「無天地萬物,則此理有虧欠」,此愚所以疑之也。

但云「己欲立欲達」而不曰「立人達人」,則豈但立論之枯槁而已?將歸於楊氏之爲我,雖甚固陋,何至作此見解?而至於自家意思,乃所謂「愛之理」也,乃所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之意也,以此立論,未見其爲枯槁也。

朱子云「此理甚約」,而今必以天地萬物雜而爲說,烏在其爲甚約也?竊恐雖無枯槁之病,而或不免草木太多之弊也。

來諭每以仁體之眞、仁體之大,對擧而言之,旣曰「親切的當,普博渾全」,又曰「眞切該遍」。愚者竊謂聖賢之言,各有地頭,有眞切說處,有該遍說處。若隨處隨語,輒竝此兩途以求之,則或恐有未盡然者。況眞切之中,亦自有該遍之理,不必別取一義,以爲該遍而對擧之也。

朱子之說,何嘗落在一邊?而其《仁說》曰「彼以物我爲一者,可以見仁之無不愛矣,而非仁之所以爲體之眞也」,又曰:「泛言同體者,使人含胡昏緩而無警切之功,或至於認物爲己者有之。」

其答南軒書,旣引伊川陳經正之說及《知言》所謂「釋氏不敬父母所生之身」之說。至南軒論《仁說》可疑處則又答之曰「仁但主愛」,又曰「仁只是愛之理」,又曰「愛之理是自然本有之理,不必爲天地萬物同體而後有也」,又曰:「若以公天下而無物我之私便爲仁體,則所謂『公』者,漠然無情,但如虛空木石,雖其同體之物,尙不能有以相愛。」

胡廣仲書曰:「天地萬物,與吾同體,固所以無不愛。然愛之理則不爲是而有也。」《語類》曰:「此理之愛,如春之溫,天生自然如此。如火炙自然熱,不是使他熱他。」餘往復諸書及《論》、《孟》、《中庸》訓仁字處,皆專以愛字爲主,未嘗以天地萬物同體之說雜之,而又必以無所待而自有之意,屢言而不一言者,何也?

至於今所論一書上下,此意尤明備,而獨此所謂「若無天地萬物,此理亦有虧欠」二句,乃前後諸說中所未有者,此愚所以疑之也。若以此二句爲該遍,則彼前後諸說,可謂落在一邊耶?

問:來敎曰:「《語類》一段,問者以均氣同理無所不愛爲仁,故朱子答之如此。問者與南軒少異,故答亦不同。」

竊謂問答同異,姑且無論,只就其不待天地萬物而此理自然本有處觀之此意,則《語類》與答南軒書,未嘗不同。如何?

問:來敎曰:「以與物同體爲仁則不可,而吾所固有之理,不害與物同體。只此毫釐之間,便有虛實眞妄之分。」

竊謂以吾所固有之理爲主,而兼之以與物同體之意,則固有間於專以與物同體爲仁者矣。然姑當就此固有之理,見得仁體,何必言不害與物同體?畢竟是夾雜說也。

南軒書曰:「夫其所以與天地萬物一體者,以夫天地之心之所有是乃生生之蘊,人與物所公共,所謂『愛之理』也。」此南軒稍改舊說以後說話,其意未嘗不以愛之理爲主。然朱子猶且答之曰「詳此數句,似頗未安」,其下曰「愛之理是自然本有,不必爲天地萬物同體而後有也」,蓋以南軒說以天地人物雜而言之故也。

來諭所云,無或與南軒此說同意歟?則朱子已以爲未安,蓋此固有之理,固吾與物所共有者,然卽吾之一身,而此理已自足焉,初不待彼物之與我同體也。如何?

問:來敎曰:「《西銘》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而此《仁說》以廓然大公皇皇四達而愛之理昭著無蔽爲言,則引而爲證,未遽有牽合之病也。」

竊謂前所引《語類》問者之說,所謂「均受此氣,均得此理,無所不當愛」云者,究其旨意,與《西銘》有異否乎?然而朱子答之曰「此語有病」者,何也?豈不以仁之所以爲體之眞與夫所以得名之實,初不在於是也歟?夫仁體一矣,然所就而言之者各不同,《西銘》謂之「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則可,而謂之直指仁之名義,則恐未可。

惟天地之帥,吾其性一句中,仁之名義,可以默會,而亦未見其顯言之也。自宗子家相以下,皆不干於仁之名義,蓋仁之名義,只在吾性中,不係萬物之有無。假使天下無同胞吾與,此名義依然自在,無所虧欠矣。今朱子書乃直論名義者也,所謂「無天地萬物,此理有虧欠」二句,未必其果如《西銘》之說,此愚所以謂不必牽彼而合此者也。

程子曰「不可便以公爲仁」,朱子曰「非謂公之一字便是直指仁體」,又曰「莫若將公字與仁字,且各作一字看得分明」云云。蓋公者,所以體仁而非仁之體也。今以體仁之說,施之於仁體之說,此正程子之所訶,而朱子之所謂「混言之」者也。如何如何?

問:來敎曰:「南軒《仁說》,本有『愛之理得於內云云』,曷嘗離愛哉?」

謹按自龜山上蔡,或以萬物一體爲仁,或以知覺爲仁,後來學者,樂其說而轉入於驚怪慌惚之域。故朱子著《仁說》,以詳論之,而一時諸賢多聽瑩者,紛然起疑,如胡廣仲吳晦叔諸公是也。雖以南軒學問之高所見之卓,亦未免焉。

今以南軒往復諸條考之,有曰「天地以生物爲心,此語未安」,有曰「不忍之心,可以包四者乎」,有曰「仁專言,則其體無不善而已,對義禮智而言其發見,則爲不忍之心也。天地之心,粹然至善而人得之,故謂之仁。仁之爲道,無一物之不體,故其愛無所不周」,有曰「程子之所訶,正謂以愛名仁者」,有曰「元之爲義,不專主於生」,有曰:「孟子雖言『仁者無所不愛』,而繼之以『急親賢之爲務』,其差等未嘗不明。」凡此皆摭朱子《仁說》中以愛言仁處,以言其非是。其第三條則直以無不善無一物之不體爲仁體,而至發見處,方下愛字則南軒之言仁體,其離愛也甚矣。及見朱子累辨而力排之,然後始乃漸悟前說之非,遂以愛之理得於內一句,著之於其用形外之上。然在天地萬物血脈貫通數句之下,則猶未免有一重瞙子,不但客主夾雜,體用混紊,如來諭所論而已。

以天地萬物爲主,而以愛之理爲待彼而得之者,則離愛言仁之意,有未盡滌舊者矣。朱子所答前書曰「於已發見處,方下愛字,則是但知已發之爲愛,而不知未發之愛之爲仁也」,又曰「來諭每以以愛名仁見病」,果使南軒未嘗離愛而言,則朱子之答,何以如是耶?

問:來敎曰:「只此愛之理,却甚占地位,不是一己自私底物事。」

竊謂愛之理,是天地生物之心,而人之所得以爲人者也。其體與天地同則所占地位,固甚廣大。但此廣大之地位,只在愛之理之中而無所假於外。朱子答書曰「謂仁之爲道,無所不體,而不本諸天地生物之心,則是但知仁之無所不體,而不知仁之所以無所不體也」,又曰:「一陽復處便是天地之心,完全自足,非有待於外也。」然則何必以天地萬物,作此理所占之地位耶?

所諭「不是一己自私底物事」,是固然矣。蓋所謂「愛」者,非自愛之謂也,乃愛人愛物之理也,何得爲一己自私之物事耶?若謂此理是人物所共得云爾,則亦固然矣。然此乃見得此理以後說話,今方論此理而徑及於人物所共得之說,得無不切乎?

蓋一己之中,此理已自完全,不必更論他家物事。朱子南軒人物所公共之說,以爲未安者,蓋亦以此。但見得此理後,推而觀之,則人物莫不皆然,非我所獨有耳。

問:來敎曰:「以若無天地萬物,此理亦有虧欠二句,解作雖無天地萬物,此理亦豈有虧欠看?未論義理如何,卽文句生硬,語意拙澁,朱子平日許多文字,還曾有如此樣轍否?」

竊謂凡看文字,必先察其字句文勢而後,方得其旨意,所謂「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未之有」者也。然亦須摠之以一篇大旨,參之以前後諸說,而反而求之於字句文勢之間,或理有所不通,語有所相戾,則不得不以意逆志而求義理於字句之外。至其甚者則又不得已而以闕文誤字處之。此自註解經傳之際,所不能免者也。

今末學蒙陋以不逮之見,誤讀聖賢之書,以己所未通,而妄據謬見,硬作解說,僭莫甚焉。然此二句,摠之以一書大旨,參之以前後諸說,實有自相矛盾,不相照應者,故疑之久矣,而知識未進,終不覺悟。

蓋將以爲天地萬物與吾一體,皆所當愛,此所以「無天地萬物,此理有虧欠」云爾,則有曰「愛之理自然本有,不爲天地萬物同體而後有也者」,有曰「假使天地之間,淨盡無一物,他也自愛者」,然則有所不通矣。

將以爲天地萬物之理,皆具於此理之中,此所以「無天地萬物,此理有虧欠」云爾,則不但於愛字有漠然不相關者,正朱子所謂「但知仁之無所不體,而不知其所以無所不體」者也。又答胡廣仲書,有曰「在性中,只謂之仁而不謂之父子兄弟之道,只謂之義而不謂之君臣朋友之道。曰禮、曰智,無不然者。天地萬物之理,無不出於此四者,今以此爲倒說而反謂仁義因父子君臣而得名,此某之所疑」云云。以此推之,不待天地萬物,而此理自有者,可以見矣,然則此亦有所不通矣。

將以爲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之以爲心者,此所以「無天地萬物,此理有虧欠云」爾,則所謂「天地生物之心」乃仁之骨子,無此則仁無從而爲仁,豈但有虧欠而止耶?非此之謂也,然則此亦有所不通矣。

將以爲愛天地愛萬物之理,在此理之中,此所以「無天地萬物,此理有虧欠」云爾,則又無奈於上所謂「愛之理不爲是而有也」之說,左右窒礙,無路可通,而至於其下曰「此理本甚約,今便將天地萬物夾雜說,却鶻突了」云,則又判然以天地萬物爲無與於此理矣。

於是乎遂不免將此二句,作反詰之辭,蓋其意若曰「若無天地萬物,則此理亦有虧欠耶」云爾。若以闕文之例處之,而「虧欠」之下,添一「乎耶」字,則文勢似無不足,義理亦似可通,而一篇大旨前後諸說,似皆歸於一統,無牴牾相背之疑矣。然此豈所可敢哉?

於是乎遂不免私作吐釋,「萬物」下,依他人所讀,從「若」字之意而作吐,「虧欠」下以「乎耶」字之意而作吐,自看亦覺文句短澁,不快於心。然視前日求說不得之時,則稍以爲穩,竊欲一質之高明未及,而爲濯以弟所傳說,遂煩休文兄與崔友往復耳。

但來諭代作鄙解與鄙本說少異。若曰「雖無天地萬物,此理豈有虧欠」,則其吐釋當益生硬,不成語矣。蓋「雖」字非「若」字之意,「豈」字非本文所著之字,而曰「雖無」、曰「豈有」,則是自我斷定之辭,非反而詰之之辭,豈或傳者之差失耶?

仍竊自惟蒙陋,何敢與先覺爭辨?而積疑在心,不得不一盡,不憚煩絮,罄竭愚見。繼此則無復可言,惟竢卒賜明敎,以開迷滯耳。但下語之間頗近於自是務勝之病,而似無遜志求益之意,是爲愧悚。然其實有不然者,幸垂察焉。

南軒書及朱子所答諸說,皆高明平日所嘗爛熟,如誦己言者,不待歷擧仰煩,而當已自知之。特以欲悉淺見,故輒引而爲據。若於其中有誤讀而錯引者,則尤可笑也。

李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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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從廬院,伏承惠復,感拜珍玩,寧有窮已?日來陰涼,不審靜養調候何如?樂行,仲父以齒患廢咀嚼,艱應接已月餘,私悶私悶。

江陽周丈以有世誼,迤訪陋居,令人驚倒。仍聞請其先世遺事於高明,二樂公行狀已得諾,其旁親諸賢行蹟,竝請叙述,而左右不無鄭重之意,故頗以此行未得盡遂所願爲慮,未知果已屬筆成篇否?

竊觀其鬚髮皤然,殆是使人操几之日而跋涉遠道,遲徊旬日,其誠意有足動人者。左右旣從其所請之一二,其餘凡係周氏先德之文字,竝皆應副恐無傷,亦可以不負七耋老叟遠來之意也。如何?

朱先生劉共父,旣爲之行狀,又爲神道碑銘。一人事行竝出一手,是先賢所不辭,今行狀及幽誌顯刻,雖皆出高明,於義何所不可?其誠使人感歎,玆敢煩貢愚見,蓋亦有動於世誼講修之意耳。

頃惠別紙,節節好段段好。但於鄙疑猶有未能釋然者,可見迷滯之甚。今不暇條對,謹當熟復深思以待後日耳。

李景文乙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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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雨之餘,熇爀冞酷,不審棣床動止何如?尊體彼時所愼,今已脫去否?貢慮無任區區。樂行尙廢盥櫛,頹倒度日,了無自奮之意可歎。

東坡李丈到此留滯累日,而一被臨顧之外,終不能就其所住以奉晤言。竊聞其留彼時與執事無日不相對,此亦以命數有幸不幸爾,爲之憮然發歎。

《朱書》疑義彼此書稿,被渠見索,且已得尊諭,故不敢隱。但其日正當午熱,長老不得疲精盡覽,往往和睡過了,固未必深見其得失。大抵已入盛論以爲主矣,鄙見到處見斥,終不能自覺其謬,未知何時可得究竟也?往復至樂行而止,蓋恐有好勝之嫌,而曾有十反無害之敎,鄙稿或可終浼崇聽耶?今未暇淨寫,容竢後日耳。但虎溪時,略有爛熳同歸之機,區區深自爲幸,其酬酢尙能記之否?

李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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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席聯枕近二旬,是生世以來所未得者,況襲馨德而掇竗論,消鄙吝而發蒙蔀?不意臨老,乃得此樂,豈窮命適値一時好運氣耶?但奉送以後,又依然前日阻隔,若其慕戀之深切則又非平昔比也。

數昨於秋月,得雲若所投示盛作,題名後識,怳然如更仰芝宇,欣聳何可勝言?日來風氣始晴涼,伏惟還定起居竝萬福。第復路之日,中道而送還人馬,未知向前能免徒行否?與雲若德中輩,共歎賢者處事之細膩,而亦不能無疑於揣人情愛人力之太過爾。

樂行以兩川逐日添漲,滯新塘秋月凡八日,昨始還巢。川水尙沒人腋脇,隨身書冊竝留秋月。今日有石堡便,而冊子不得送致,極歎極歎。然匪久又當有便云,保不至久稽也。

李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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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晝夜奉晤,可謂好事重疊,但有少一之歎存於中。日來別懷又惘然,有不可解者,人情固若是其無窮耶?雨後秋氣益高,不審驅馳之餘,棣履均慶否?瞻仰倍萬。

樂行離索一日,已覺鄙吝復萌,自餘憂患,亦依昨苦,無悰況奈何?

同門錄,自是好意,滄桑之餘,使人一番攪懷也。但吾輩今日不得不以懸鶉百結爲被服,切不可使外人見之。彼中多往來賓客,幸有以審處之也。

擬與李景文丙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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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批誨別紙,條目甚夥,推說廣博,鈍滯之見,未易領會。時一奉讀,如望大洋,非積日潛玩,不可以挈其要,而累月奔汨,苦無閒靜之時,久未仰復,愧悚深矣。但一往一來,轉生藤葛,逐條供答,反失梁脈,今請循其初而約言之。

夫所謂「此理」者卽愛之理也。「愛之理是自然本有之理,不爲天地萬物同體而後有也」者是朱子之說,則此理之不待與物同體而自然本有,可見矣。旣自然本有,則其不待天地萬物而完全自足,無所虧欠,可見矣。夫旣如此,則何故云「若無天地萬物,此理有虧欠」也?果使此理必待天地萬物,然後無虧欠乎,則南軒先說天地萬物,而繼之以愛之理得於內者,亦自無病,何故以差紊夾雜病之也?今不必廣引博證,只此一端,豈非可疑之甚者耶?

夫虧之爲言缺也,欠之爲言不足也,旣曰有虧欠,則其虧欠處,當有界至分數。然則所謂「仁體」者,幾分是此理本面,幾分是天地萬物所補塞者,此又豈非可疑之甚者耶?此殆同兒童之言,而沿文索義,不得不疑之至此,可供高明一笑。然試更詳之幸甚。

竊觀高明以此理但爲主材原本而已,至論其體之大則必屬之天地萬物,似謂愛之理不足以盡仁體,必得天地萬物,方爲渾全之體爾。是殆將愛之理,作小物看也。又曰「若非渾全之體,則感物之際,何得有血脈貫通之妙耶」,似謂愛之理,無所與於血脈貫通之妙,必得天地萬物以爲渾全之體,然後方有血脈貫通之妙爾。是殆將愛之理,作死物看也。至其謂「若無萬物,則生物之心,無所於施,豈不虧欠了分數?」則是萬物無所資於生物之心,而生物之心,反有待於萬物爾。乾坤之元,爲萬物之所資始資生者,其義安在?而朱子所謂「天地之心完全自足,非有待於外」者,又果何謂也?

大抵高明解此二句,惟據句內文勢,而不暇察夫一時往復諸條主意之所在,一書首尾語意歸宿之如何,見別時別處,統論仁字之說,有及於天地萬物者,則輒皆援而合之。蓋其宗旨以《西銘》及程子所謂「仁者渾然與物同體」之說爲主。然又不念夫兩賢之說,其體要本領各有所在也。是故朱子於《西銘》曰「緊要在體性二句」,於程子說曰「緊要在識仁上」,其意可見矣。高明旣擧此朱子說,而猶復以天地萬物,混言於仁體者,何也?

所引「通天地貫萬物」,「充塞天地」,「兼利萬物」等說,固皆至論。然不知其能通天地貫萬物者,是何物也,能充塞天地,兼利萬物者,是何物也?是必有可以通貫,可以充塞兼利之本體,然後方能通貫,能充塞兼利也。是其爲體,豈必待天地萬物而後,乃爲無虧欠耶?

來諭曰「有這仁,方可與物同體,若無這仁,將何者而可以與物同體」,又曰「本然固有之理,完全自足」,又曰「稟受所具之理,不以外物之有無而爲加損」,又曰「求仁,不當於一般處」,此等旨意明白,無可疑者,而乍入乍出,且合且離,殆不可以捉摸。竊恐爲說太務周徧完備,以致曲折屢變,反有傷於直截簡約之意也。

來諭又曰「若先識得仁底名義意思,則卽此不妨與天地萬物同體」,愚者非敢以此說爲不然也。但所謂「仁之名義」卽愛之理,「愛之理」卽仁之體也。若識得此,則仁體已盡,更無虧欠,所謂「與天地萬物同體」者乃識得仁以後說耳。蓋旣曰「先識得仁」而後,乃曰「卽此不妨云云」,則語勢旨趣自有次序,其理之實然者,亦不可誣矣。

此數句乃彼此同異離合之一關捩,而所爭只在毫釐之間,幸於此更加意焉,如何?各條亦不敢不仰復,忘其煩瀆而臚列如左。

問:來敎第二條「所謂『愛之理』者卽盎然愛人利物之心所謂『與物同體』者,謂天下萬物無不涵在吾仁之中」。

竊謂所愛者人也,所利者物也。然姑舍人物字,只就其愛之利之之理觀之,卽是仁體有此愛之利之之理,故與萬物爲一體,無此理,萬物何所湊泊?來敎第五條所謂「有這仁,方可與物同體,非謂今日有仁,而明日方與物同體」者是也。以此言之,此理本來全具,豈待彼物而後,無虧欠耶?萬物固涵在吾仁之中,然旣曰「涵在仁中」,則其本有此仁,可見矣。其可謂仁本有欠,必待涵萬物而後,方無欠耶?

問:第四條「名義與體段不同,本書曰『於此識得仁體』,則以仁之體段而言,恐不可只言其名義而已」。

竊謂名義與體段,固若有不同者。然名義卽體段之名義,體段卽名義之體段,恐不可離而二之也。來敎下段所謂「只此名義,其體段如此,非名義之外,別有體段」者是也。上下語意似矛盾,何也?朱子所謂「仁體」卽愛之理,所謂「用」卽愛之發,此專以性情動靜言體用,本非言體段之大者也。然卽此愛之理,已足以見體段之大,何必待天地萬物而後,方爲全體耶?

所引諸說,固與訓話襯貼說者有不同。然由其有此名義,所以見其體之如此。如所謂「仁者之心,天理周流」,固是仁體。然所謂「天理」,非向所謂「愛之理」乎?是卽以名義而言其體也。

陳氏徐氏說,其歸宿又皆在名義,名義如此,故爲通天地貫萬物之體也。如所謂「仁義之性,可以充塞天地」,所謂「此心之量,足以包括天地,兼利萬物」,其所以充塞與足以包括兼利者,是何爲而然也?是必有其名義矣,而其體段又未嘗不在於此。蓋就名義而求體段,則其爲體段也有可据之實;而舍名義而言體段,則未見其所以爲體段者何如也。

今來敎曰「言體段則包名義在其中,而只言名義則未見得體段」,上句固無妨,下句恐未然。愚誠僭妄,竊欲改之曰「言名義則體段自見」,如何?

問:第五條「朱子周舜弼云云」。

竊詳此書所謂「不須外邊添入道理,反混雜無分曉處」者,正鄙說所據以爲證者。高明旣引此而又必以天地萬物同體爲仁體,何也?先識得仁底名義意思,則卽此不妨與天地萬物同體,高明前書,固已有此意。然不於名義上求其體,而必以天地萬物同體爲其體,此愚之所聽瑩也。

朱子所謂「不妨」云者,乃言之亦可,不言亦可之意也。如論《易傳、乾》初、二、三、四爻,作說曰「先通得易本指,後推說不妨,若便以所推說者去解易,則失易之本指」云云者,語意正如此。今不於愛之理,認得仁體,而必於與物同體處求之,將推說不妨之意,作緊要說,此愚之所未曉也。

來敎曰「有這仁,方可與物同體,若無這仁,則將何者而可以與物同體」,此誠然矣。正與鄙見脗合,旣曰「有此仁」,則仁之體已全具,何必言與物同體而後爲無欠耶?

退陶先生答黃仲擧書,蓋嘗伏而讀之,略窺其義理之精密。此書主意,在理一分殊,與直論仁體之說有少不同。然卽此而觀之,亦有可以爲證者。腔子裏元有此惻隱之心,故能體萬物而普四海,非因萬物四海而生出此惻隱之心也。如何?

問:第六條「立人達人,卽此愛之理發見流行,血脈貫通處。今只曰『愛之理無所蔽而然』,則似以爲未發時事」。

從來淺見竊以爲夫子此言,特就仁人心體上言,未說到功用處。故《集註》曰「狀仁之體,莫切於此」,蓋立人達人固是用。然所存於中者,已有此意思,所謂「天理周流」,不必待其發於用見於事而後可言也。所以前書謂「愛之理無所蔽而然爾」,今來敎駁之,深愧寡陋。但恐如此則「狀仁之體」此「體」字,當作如何看?體用之體與體段之體,所指微有不同。蓋謂之體段則兼體用,此體字當爲體段之體耶?幸更敎之。

「人己相對」之云,竊觀盛意所重在人字,故妄作反之之辭。今所見諭,似有未悉鄙意者然。此本同訟者之相攻,何足更煩耶?所謂「未立人達人之前,其立人達人之理,渾然全具於未發之體」者,愚亦未嘗外此而爲說。但鄙意以立之達之之理爲體,盛意以所立所達之人,添入於體中,此爲不同耳。

問:第七條「今有物於此,其中骨子固爲主。然須有頭有尾有皮殼體膚,然後方成一箇物事」。

竊謂有此骨子,故成此軀殼,若謂骨子因軀殼而成,則是倒說,若謂軀殼是骨子,則是混雜說。今愚之所論只是骨子,骨子自有其體,自成一箇物事。方論骨子時,只言骨子可矣,不必竝及於軀殼也。然旣有骨子,則軀殼自從之,來諭所謂「認得這骨子是充塞那軀殼底物事,則自是無病」者,固無妨矣。來諭又曰:「稟受所具之理,不以外物之有無而爲加損。愛之之理,其體段渾全,雖人消物盡,其本然之體,曷嘗有增損哉?」是則誠然矣。愚見本不外此。夫如是矣,而乃曰「無天地萬物,則此理有虧欠」,豈非可疑者耶?

問:第八條「天地生生之理,人與物所同得,故濂溪偶指庭草而發此言。須著『一般』兩字,方見仁人普博周徧底意思」。

竊謂濂溪此說,誰人敢作歇後看?特因朱子之說,以自家意思爲主耳。來諭亦曰「求仁,不當於一般處」,然則直言仁體者,姑且去此兩字,亦何害耶?

竊意《太極圖說》可以言此,一般是統體太極,自家意思是各具太極。太極本無虧欠,統體不爲大,各具不爲小。今且只就自家意思觀之,已見仁人普博周徧底意思,何必著「一般」兩字而後,方可見仁人意思耶?上所引退溪先生書下段,正好於此參看,如何?

問:第九條、十條「南軒此說,固是有病。今謂血脈貫通而後,方得愛之理則恐未然。朱子何不一言說破而直攻其有夾雜而少差紊哉」。

竊謂南軒《仁說》所謂「愛之理得於內」一句,在於血脈貫通之下。今《南軒集》曰「愛之理無所蔽,則與天地萬物,血脈貫通,而其用亦無不周」云云,以「天地萬物血脈貫通」八字,置之於愛之理無所蔽之下,而愛之理得於內一句則無之。蓋因朱子此書,覺其誤而修改歟。血脈貫通,當言於用處,而今乃言之於體之上。故朱子以爲差紊,而復繼之曰「識得仁體,然後天地萬物,血脈貫通,而用無不周者,可得而言矣」,又曰「此理本甚約,今便將天地萬物夾雜說,却鶻突了」,此皆是說破其病者,豈止一言而已耶?

來諭又謂「先以天地萬物血脈貫通爲言而後說愛之理得於內,則正有夾雜之病,而若以愛之理爲主而其體段與天地萬物一體,則少無夾雜之失」,竊恐「夾雜」二字,不當如此說。蓋差紊夾雜是兩種病。南軒之意以爲愛之理,因廓然大公,血脈貫通而得,是差紊也;以天地萬物,混言於愛之之理,是夾雜也。

方論仁體時,只言愛之理可矣。纔說天地萬物,便是夾雜。不係先說後說,旣認得此愛之理爲仁體,則雖說與物同體亦無妨,而方言愛之理,不可添入天地萬物,此正毫釐間,所宜明辨者也,如何?

所諭旣認得天地情狀意思,則其體段自不妨圓方,有天地而後,方有圓方之可言,此一段譬喩,亦自無妨。但當姑先認得天地情狀意思耳。

問:第十條「若先識得仁,則雖說與物同體,亦未嘗不至約」。

竊詳此段亦無妨,但所謂「至約」者,在於先識得仁處,而不在於與物同體處,如何?

問:第十一條「旣認得道理之眞,則卽此眞底其體段甚大」。

竊謂「卽此眞底其體段甚大」,是誠然矣。但謂若無天地萬物,此理亦有虧欠,則所謂眞者之體,本不能自大,必待天地萬物添補,然後方成大體也。來諭上下,無乃自相矛盾乎?

問:第十二條「先言愛之之理便是仁,則其本然固有之理,完全自足,然後方言卽此固有之理其體段渾然與物同體,則語勢渾成,未見其夾雜之失」。

竊詳此一段語意甚好。但此是答周舜弼書所謂「若於此處認得,卽不妨與天地萬物同體之意也」,非與南軒往復之旨也。

蓋先須認得此本然固有之理,完全自足,此便是仁體,所謂「然後」以下,不免爲剩語。至於所謂「軀殼不完,則骨子有虧欠;圓方有缺,則天地有虧欠」,此一轉語,依舊是夾雜說,與上所謂「本然固有之理,完全自足」者相矛盾。亦與第七條所謂「這骨子是充塞那軀殼底物事」者及第九條所謂「旣認得這天地情狀意思,則其體段自不妨圓方」者不相應,如所謂「稟受所具之理,不以外物之有無而爲加損」者,皆成虛語矣。

夫有此骨子,軀殼自成;有此天地,圓方自形,豈有因軀殼而成骨子,待圓方而爲天地之理?有此仁故自然與物同體,豈有因萬物而爲仁之理?假使「骨子、天地有虧欠乎」,則是將以軀殼、圓方,湊合添補,以塞其虧欠處耶?然則其一半是骨子、天地之本面,一半是軀殼、圓方之所補塞者,其與指軀殼而認骨子、見圓方而喚天地者,不同者幾何?此語非敢相駁,實有不能領會者,故不得不索言至此爾。

問:第十三條「亦須究其問答同異,方見其精微曲折之所以然」。

謹按《語類》問者之說曰「視夫天地萬物,均受此氣,均得此理,則無所不當愛」,南軒之說曰「己私旣克,廓然大公,天地萬物,血脈貫通,愛之理得於內,而其用形於外」,兩說皆主天地萬物而言之。究其旨趣,未嘗不同,問與答,俱未見其有異。但或以用而言,或兼體而言,此爲少異。然體用一源,未有體不然而用獨如此者也。蓋愚所謂「仁之體用」者,愛之理爲體,愛之發爲用,初不係於天地萬物之有無也。如何?

問:第十四條「見夫天地萬物之一體而指以爲仁,則固是莽蕩無交涉。就此吾心固有之理完全自足處,認得此理體段渾然,與物同體,則豈有夾雜莽蕩之失耶?」

竊詳此段亦無妨。然程子曰「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云云」,而朱子曰「此段緊要在識仁上,要知見得」,則朱子之意可知矣。蓋識仁不在與物同體處故云然,今要先識仁,只當就吾心固有之理完全自足處識得,不必賺連與物同體處,然後方可以識仁也。所謂「識得仁底道理沖融和粹、惻怛慈愛底本相,則卽此而見其渾然與物同體氣象」者,亦無妨。然其沖融和粹、惻怛慈愛底本相,已足以識仁,不待見其渾然與物同體氣象而後,方可以識仁也。

說論與物同體者,固多有之。然愚者曾不以告乎?聖賢之說,所就而言之者各異,如今與南軒往復書,其主意不在與物同體,而只在愛之理一句耳。

「吾與物所共有之」云,或恐盛意如南軒所謂「人物所公共」之說,故云云爾。來諭駁之,且謂「方論自家所賦之理、本然之量,不論物之共有與否」,此說誠然。甚愧妄率錯認高明之意。但上所謂「須著『一般』兩字,方見仁人普博周徧底意思」者與此却相矛盾,如何?

問:第十五條《西銘》之說。

竊謂高明前書見敎,以「《西銘》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而此《仁說》以廓然大公皇皇四達而愛之理昭著無蔽爲言,則引而爲證,未遽有牽合之病云云」,故愚者据此而謂《西銘》之旨與《語類》問者之意同耳。

蓋《西銘》緊要處,儘在塞體、帥性二句上,以此爲主而證之於《仁說》,則容有可合者,若以推親親之厚大無我之公證之,則實非《仁說》之意也。但《語類》所問亦曰「推其愛」云云,則其意未嘗不以我爲主。《西銘》以民物對吾而言,則亦不害爲物我竝立。愚恐不必於此屑屑計較,只是仁乃吾性之所固有,不可以天地萬物同胞吾與者爲吾之仁也。《西銘》旣先言體性以爲關紐,而同胞吾與以下,又見渾然與物同體之意,謂之備言仁體,豈不信哉?

但聖賢之言,地頭各異,竊恐朱子此書之旨,不必求之於《西銘》。何者?《西銘》言體段而包名義,《仁說》言名義以明體段也。然所謂「名義」卽愛之理,而「愛之理」卽仁體也。愛之理之外,更無所謂「仁體」者,言名義乃所以言體段也。

今來敎曰:「愛之理便是仁一句,是專說名義,而下著此兩句,然後以於此識得仁體承之,則何得爲專言名義?」是以愛之理爲非仁體也,所謂「愛之理爲體,愛之發爲用」之說,將何以處之也?

問:第十六條「朱子書此兩句以鄙意看讀,何嘗有體仁底意思耶?」

高明前書以《西銘》無我之公,證朱子書廓然大公之語,故鄙說云爾。

問:第十七條「南軒最後一說,其意似謂愛之理所得於內者如此而後形於外也。但不以吾所固有之理爲主,而先言天地萬物,未論體而遽說用,此未免夾雜之病。若依舊離愛言仁,則朱子豈肯以明白簡當許之,而謂其有少差紊哉?」

謹按南軒說曰「愛之理得於內,而其用形於外」,蓋亦未嘗不先體而後用。惟其言天地萬物於愛之理之上,以當言於用者,混言於體,此所以爲夾雜之病也。蓋不言愛之理是吾所固有,而乃謂天地萬物血脈貫通而後,愛之理得於內,上言「天地萬物血脈貫通」,而繼之以「愛之理得於內」,其語勢豈非所謂「天地萬物血脈貫通而後,方得愛之理」者耶?此雖與當初離愛言仁者不同,然語意猶未能粹然。朱子之許以明白簡當,乃謂其大體如此耳。若此數句則未免有病,故謂之差紊夾雜,何嘗竝此數句而皆許以明白簡當耶?

問:第十八條「所謂『甚占地位』者,非指天畫地叫東喚西,盡爲吾仁也。蓋卽此心中所具之理,其體段同天地而貫萬物。旣曰同、曰貫,則若無了這天地萬物無可同無可貫無可愛底,豈不虧欠了體段耶?」

此條所貢謬說,見許以相合,鄙陋之幸也。但所謂「旣曰同、曰貫,若無這天地萬物無可同可貫可愛」者,又淺見之所大疑也。

夫其能同天地能貫萬物者,是何物也?是卽此理也。此理之體,本自具足,本自完全,故能同天地而貫萬物,若本不具足完全,何能同而貫耶?今反謂無天地萬物,則無可同可貫,愚實未能曉其義也。

其下又却謂非待天地萬物而後方有也,果使有可同之天地,有可貫之萬物,然後其體無虧欠,則此豈非待天地萬物而後,方有者耶?上下旨意,亦恐矛盾。

問:第十九條「人物所共得之說,本非鄙意,因他家物事之語,得一麤譬。今夫天子中天下而立,爲四方之極云云」。

竊謂人物所共得之說,來諭恐亦無定本,旣力主一般之說,而却又曰「本非吾意」,何也?「與物同體」云云處,愚錯認盛意,引南軒「人物公共」之說以疑之,則此固知罪,而若曰「本非吾意」,則恐有不然者矣。如何?

天子之說,此非麤譬,可謂精細之譬。然天子之所以爲天子者,以其爲統御愛育之主也。其所以能爲統御愛育之主者,卽是天子之體也,何可以所統御之區宇、所愛育之羣生,補天子之體哉?且如有田一成,有衆一旅,而不害爲天子,以七十里百里起,而能配上帝而受駿命者,何哉?以其一身已自有天子之體故也。苟於其身無天子之體,則雖呑二而制六合,如始皇帝終不得爲眞天子。以是觀之,天地萬物,何所加損於仁之本體哉?

問:第二十條「古人道理通熟,見解明徹,然後方有不得已之變例。萬一理有所未盡明,見有所未盡透,而遽然主張,便爾主說,恐不如依文按本,守經信古云云」。

此段所諭,令人惶汗。如愚者何可以理未盡明,見未盡透論之哉?可謂理全未明,見全未透,此所以讀此書累年而終不能覺悟者也。然亦何敢遽自主張以立己說?特以其所疑反復質難於明者,以求其釋然耳。

但有一說,此兩句若如盛論看讀,則其與前後往復諸條及此一書上下旨趣,果無牴牾乎?又與其所自著《仁說》之意果合乎?彼則謂仁體不待天地萬物同體而後有,此則謂仁體必待天地萬物而後無虧欠,其牴牾而不合也較然矣。然則於此兩句,雖爲依文按本,而於大體則恐不可謂守而信之者矣。

若鄙說則自以爲依一書之全文,按諸條之定本,而於《仁說》所謂「以天地萬物一體爲仁」者,可以見仁之無不愛,而非仁之所以得名之實者。守之固而信之深,故不免將此兩句,求合於彼,其吐釋乍聞,雖若可駭,辭亦未嘗不通,而源流歸一,血脈相貫,不復有散漫隔礙之疑。但未知自家所見,果能不謬否耳。

是以質之高明,而高明所以見敎者,使人疑惑滋甚,爲之憮然失圖奈何?夫子家奴,自塚中出來,不可望矣,不知何日可袪此疑乎?僭妄及此,高明若不怒則必大笑之矣。

問:第二十一條《孟子》「萬物皆備於我」註此言理之本然也。大則君臣父子,小則事物微細,無不具於性分之內。

竊謂所諭固然。愚亦曰「亦有不如此說者」,如今所論《仁說》書是也。抑又有一說,性中有仁義,而父子之親出於仁,君臣之義出於義,未有因父子君臣而爲仁義者,鄙前書所引《答胡廣仲書》可考也。

蓋道理無窮,聖賢之言,各有地頭。今且各就其說而觀之,何可死執一說,不顧其指意之所歸,而於彼於此,皆以吾所執者槩之哉?各條中就其尤緊要處貢愚,而猶煩蔓至此,餘不能一一。悚息悚息。

李施伯仁壎○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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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子秀士見訪,袖致惠札,辭旨珍重,披玩感戢。第審眼患添苦,此是樂行近狀,同病相憐之心,非尋常比也。日來旱炎冞酷,恐妨調養,溯仰無已。

樂行昨行合祭,喪禮今已畢矣。自此雖欲更報三年不離懷之恩愛,其路無從,奈何奈何?賤疾最是瞳暗,細字無論,大字亦一點畫成二三,往往至不分人面目。兄之眥睫赤爛是表證,弟之病是裏證,其淺深輕重不同矣。苦悶苦悶。

山園花樹之趣承示,令人悠然起想。縱不能力疾看讀,四時佳興,足爲怡神養性之助,豈如此漢日夕無狀比耶?

《刊補》,蘇湖亦累書以勖之,而所苦如此,姑未得致力。日者戚叔士安見過,將欲要虎溪長,作數旬勘校之會。此事若成,正子美所謂「四隣耒耟出,何必吾家操?」者。然吾輩亦不敢退坐,至如本家僉賢,尤不可不來作主人,早晩待自此仰報,奉漢上丈人兄弟惠然相會幸甚。

先人遺牘,蒙搜寄。每以錄中闕尊家往還書爲大欠,今無憾矣。感幸感幸。

李謹夫致遠○甲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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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惠書,驚感無已。不審日來侍餘起居更何如?瞻溯不任區區。樂行將老粗依,但滿目枯黃,甚爲農夫之憂,未知天意竟如何耳。

簽前云云,仰認盛意。私家事多從俗,自先故已用「査頓」字,今不欲輒變,當爲好古君子所笑也。然亦非大防所關,以彼以此,何必深論耶?

李仲休命遠○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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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意惠書見墜,謹審溽暑,調履有相,感慰交至。樂行寓中將老僅依,無足道者。

示諭服制,兄自思量而未得,則稟質于僉丈人座下足矣,何用問於外人?況下及鄙劣,尤爲失問,愧悚愧悚。但此是從前致疑處,竊欲因此相講。

頃年至一人家,見壁上所揭服制圖緦麻條有云「姨從兄弟姊妹」,而於「內外兄弟」則無「姊妹」字。樂行問:「無內外姊妹乎?」其人曰:「內外姊妹無服。」又問:「何以知之?」答曰:「《家禮》及《備要》皆然,蓋從母之子女與舅姑之子女,有異故然耳。」樂行心竊疑之,而無所據,後取《儀禮經傳》考之,但云「舅之子」、「姑之子」、「從母之子」,而傳及註䟽竝無所分別,乃知言者之說只是臆度,《家禮》特文勢偶然,而《備要》因之耳。欲更質禮家,而未及矣。今因辱詢,漫此縷縷。

有故不參禫事者,別處一哭變服,似合情禮。朞年除靈之家,當再朞前一夕上食是俗禮,行與不行,有何大段得失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