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俱坐罪如詔書於是無告楮者常平使者令民間
各以産髙下藏楮於家而委官撞焉公曰民未孚
也請為期既而屢寛其期及撞又使吏户摘語之
民得以為偹比去不刑一人楮價自増郡多名刹主
僧例以貨取名曰實封寺偶闕僧乾没其穀以佐
費名曰拘椿惟公與秘監葉公禾不實封不拘樁而
郡計沛然催科至寛縣令不識訶問細民不識追呼
又取三縣夏税一錢至六十錢户全蠲之第三至第
五䓁户减半第一第二等户减三之一寺院减五之
一以樽莭錢代輸它人蠲租者不過閣畸零為美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