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乃鈎考其徴令也所稅稅其有山林不茂爲枯
則無林木川澤無水爲枯則無魚鼈蒲葦不稅之
荆公凡在民者皆知其數然後知羣吏徴令有當
否知其有當否然後可得而治正也
凡稅歛掌事者受灋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治
攷焉
鄭法猶數也應當稅者之數成猶畢也攷者攷其
法於司書賈當稅者之數即上田野夫家之等
之所治有善惡皆來考於司書者以司書大計羣
吏之治知其功過故也荆公要貳物數之要要書
之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