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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一升令各從民便或五日或十日或半月一次賚

曆頭詣縣請領縣司亦置簿照㑹若本縣米榖數少

則先從下戸出給曆頭有餘則并及上戸其不願請

領者亦聽候將來夏秋成熟粮食相接日即據簿暦

上所貸過粮令隨稅送納一斗只納一斗更無利息

其令佐若别有良法簡易便民勝於此法者亦聽從

便要在民下乏食不至流移而巳仍令提㸃刑獄司

常切體量逐縣令佐有能用心存恤闕食人戸雖係

災傷並不流移者保明聞奏優与酬奬其全不用心

賑貸致戸口多流移者取勘聞奏乞行停替庻使官

吏有所𭄿沮百姓實霑聖澤取進止

    乞撫納西人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