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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五升八合二抄,○起運楊林所倉本色一千六百一十石五斗八升,○存留各州縣倉課折色四千九百七十石七斗二升三合五抄五撮。○蕎一百一十七石一斗七升一合二勺。○銀九錢七分三釐。

課程

  • 〔商稅〕銀四千五百七十九兩一錢三分六釐九毫一絲二忽八微。
  • 〔門攤〕銀一百二十六兩二錢一分二釐二毫二絲。
  • 〔酒課〕銀一百一十八兩五分七釐六毫。
  • 〔魚課〕銀三百九十二兩四錢二分八釐四毫。
  • 〔窰課〕銀一十三兩三錢。
  • 〔租課〕銀二兩八錢。
  • 〔房租〕銀一十一兩四分二釐五毫。
  • 〔舡課〕銀四十兩八錢五分。
  • 〔魚塘、高橋、白魚口舡租課〕銀四十九兩五錢。
  • 〔稅契〕銀三兩五錢九分。
  • 〔松課〕銀五十九兩六錢一分八釐六毫。
  • 〔果薗〕銀四十五兩五錢一分四釐。
  • 〔街稅〕一十七兩三錢。海肥一百六十索。
  • 〔鐵課〕銀一十九兩六錢八分。
  • 〔載鹽課〕銀四兩二錢。

差發

  • 〔花斑竹〕銀二百三十七兩。
  • 〔雕漆匠〕銀十二兩五錢。

民役

  • 〔均徭〕
    • 〔昆明縣〕實在人丁一萬九百四十二,稅糧七千一百九十七石一斗八合,共編銀四千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