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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數

  • 指揮土官同知。一人。
  • 漢土正副千戶。七人。
  • 所鎭撫。一人。
  • 百戶伍。十一人。
  • 吏目。一人。

軍實

  • 軍數。三分馬步旗軍五百三十名,七分屯軍二百名。
  • 舍丁。三十名。
  • 軍餘。七百八十二名。
  • 軍馬。支料騎操馬五十四匹,不支料借倩騎操土軍馬三十匹。
  • 軍器。七千九十一件。
  • 演武場。在所治南。
  • 軍堡。曰小甸。

屯徵

  • 職田。七百七十畝。
  • 屯田。一萬六千八百六畝。
  • 屯糧。秋糧七千五百七十二石七斗七升八合六勺九抄一撮。
  • 城倉。曰武定所。
  • 屯倉。曰大緝縻,曰六角,曰六塊,曰高橋,曰六圖,曰摩㱔,曰落摩五,曰白沙,曰練甸,曰鄺廠,曰舊街子,曰蒙化,曰水井,曰舊縣,曰老鴉關,曰高倉,曰羅癸。
  • 局料銀。三十兩。
  • 黑白窰銀。三十兩。
  • 餘丁差銀。三十兩。
  • 孳牧馬駒銀。
  • 屯牛。二百隻。
  • 馬料。

〔木密守禦千戶所〕

在尋甸府東,洪武十五年建,直隸都指揮使司。

官數

  • 指揮僉事。一人。
  • 正副千戶。七人。
  • 百戶伍。五人。
  • 所鎭:撫。一人。
  • 吏目。一人。

軍實

  • 軍數。三分馬步旗軍三百六十七名,七分屯軍二百六十三名。
  • 舍丁。一百一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