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NLC892-GBZX0301013052-258940 [隆慶]雲南通志 十七卷 第6冊.pdf/45

此页尚未校对

新化州

戶口

〔戶〕六百四十,〔口〕一萬二千五百一十六。

田賦

  • 〔官民田〕二十四頃四畝五分四釐。
  • 〔秋糧〕五百一十九石二斗八升八合六勺八抄。起運布政司庫折色三百五十石八升八合六勺八抄。○存留本州倉本色米共一百六十九石二斗。

課程

  • 〔商稅〕銀四十兩。
  • 〔認辦課〕銀四兩一錢五分。
  • 〔礦課〕銀盈縮不齊,隨出徵辦。

差發

  • 〔銀〕四百五十兩。
  • 〔鈔〕六千貫折銀六兩。
  • 〔麄布〕五百四十五丈折銀三十八兩一錢五分。
  • 〔花斑竹〕銀一十五兩。

民役

  • 〔均徭〕〔本州〕原無實籍人戶,審編均徭。秋糧五百一十九石二斗八升,照額徵銀六百七十六兩二錢二分。
  • 〔里甲〕本州照田徵銀,在庫官吏支銷。
  • 〔站役〕本州設居夷方,原無驛分,凡遇委官公差,照規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