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4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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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年六十五。先是,齊地數見怪異,有梟鳴於後苑,龍 撼宣德門,滅「宣德」二字,有星隕於平原鎮,識者謂禍 不出「百日。」豫怒,殺之,未幾,果廢。初,偽麟府路經略使 折可求以事抵雲中,左監軍撒離曷,密諭可求代豫。 後撻辣有歸疆之議,恐可求𡙇望,酖殺之。豫之僭逆 也,馬定國進《君臣名分論》,祝簡獻《遷都國馬賦》,語多 指斥。又如許清臣毀景靈宮,孟邦雄發永安陵,蹠犬 吠堯,蓋無責焉。

《金史劉豫傳》:「豫字彥游,景州阜城人。宋宣和末,仕為 河北西路提刑,徙浙西。抵儀真,喪妻翟氏,繼值父憂。 康王至揚州,樞密使張慤薦知濟南府。是時山東盜 賊滿野,豫欲得江南一郡,宰相不與,忿忿而去。撻懶 攻濟南,有關勝者,濟南驍將也,屢出城拒戰,豫遂殺 關勝出降。遂為京東東西、淮南安撫使,知東平府,兼」 諸路馬步軍都總管,節制河外諸軍。以豫子麟知濟 南府,撻懶屯兵衝要,以鎮撫之。初,康王既殺張邦昌, 自歸德奔揚州,詔左右副元帥合兵討之。詔曰:「俟宋 平,當援立藩輔,以鎮南服,如張邦昌者。」及宋主自明 州入海亡去,宗弼北還,乃議更立其人。眾議折可求、 劉豫皆可立,而豫亦有心。撻懶為豫求封,太宗用封 張邦昌故事,以九月朔旦授策。受策之後,以藩王禮 見使者。臣宗翰、臣宗輔議:「既策為藩輔,稱臣奉表,朝 廷報諭詔命,避正位,與使人抗禮,餘禮並從帝者。」詔 曰:「今立豫為子,皇帝既為鄰國之君,又為大朝之子, 其見大朝使介,唯使者始見,躬問起居,與面辭,有奏 則立,其餘並行皇帝禮。」天會八年九月戊申,備禮冊 命,立豫為大齊皇帝,都大名,仍號北京,置丞相以下 官,赦境內。復自大名還居東平,以東平為東京,汴州 為汴京,降宋南京為歸德府,降淮寧、永昌、順昌、興仁 府俱為州。張孝純等為宰相,弟益為北京留守,母翟 氏為皇太后,妾錢氏為皇后。錢氏,宣和內人也。以辛 亥年為阜昌元年,以其子麟為尚書左丞相、諸路兵 馬大總管,宋人畏之,待以敵國禮,國書稱大齊皇帝。 豫宰相張孝純、鄭億年、李鄴家人皆在宋,宋人加意 撫之。阜昌二年,豫遷都於汴。睿宗定陝西,太宗以其 地賜豫,從張邦昌所受封略故也。元帥府使蕭慶如 汴,與豫議以伐宋事,豫報曰:「宋主軍帥韓世忠屯潤 州,劉光世屯江寧,今舉大兵欲往采石渡江,而劉光 世拒守江寧,若出宿州,抵揚州,則世忠必聚海船,截 瓜洲渡。若輕兵直趨采石,彼未有備,我必徑渡江矣。 光世海船亦在潤州,韓世忠必先取之,二將由此必 不和,以此逼宋主,其可以也。」未幾,宋主閤門宣贊舍 人徐文將大小船六十隻,軍兵七百餘人,來奔至密 州界中,率將佐至汴。豫與元帥府書曰:「徐文一行,久 在海中,盡知江南利害。文言:宋主在杭州,其候潮門 外,錢塘江內,有船二百隻,宋主初走入海時,於此上 船,過錢塘江別有河入越州,向明州定海口,迤邐前 去昌國縣。其縣在海中,宋人聚船積糧之處。今大軍 可先往昌國縣,攻取船糧,還趨明州城下,奪取宋主 御船,直抵錢塘江口。今自密州上船,如風勢順,可五 日夜到昌國縣,或風勢稍慢,十日或半月可至。」初,宗 弼自江南北還,宗翰將入朝,再議以伐宋事,宗翰堅 執以為可伐。宗弼曰:「江南卑濕,今士馬困憊,糧儲未 豐足,恐無成功。」宗翰曰:「都監務偷安爾。」及豫以書報, 而睿宗亦不肯用豫策,使撻懶帥師至瓜洲而還。天 會十四年,制詔齊國與本朝軍民相訴關涉,文移署 年,止用《天會》。天會十五年,詔廢齊國,降封豫為蜀王。 豫稱大號凡八年,於是置行臺尚書省於汴,除去豫 弊政,人情大悅。以故齊宰相張孝純權行臺左丞相, 遂遷豫家屬於臨潢府。皇統元年,賜豫錢一萬貫、田 五十頃、牛五十頭,進封曹王。皇統三年薨。子麟。 麟字元瑞,宋宣和間,父廕補將仕郎,累加承務郎。天 會七年,豫以濟南降,麟因從軍討水賊王江,破降之。 豫節制東平,以麟知濟南府事。齊國建,以濟南為興 平軍,麟為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梁國公,充諸路兵 馬大總管,判濟南府事。明年,為齊尚書左丞相。明年, 從豫遷汴,罷判濟南,依前開府,聽置參謀。豫請立麟 為太子,朝廷不許,曰:「若與我伐宋,有功則立之。」於是 麟連歲帥兵南伐,皆無功而還。及朝廷議廢齊,報以 南伐之期,俾豫先遣兵駐淮上。撻懶以軍廢豫,止刁 馬河。麟從數百騎出迎,撻懶諭麟止從騎南岸,獨召 麟渡河,因執麟豫廢。麟遷臨潢。頃之,授北京路都轉 運使,歷中京、燕京路都轉運使、參知政事、尚書左丞, 復為興平軍節度使、上京路轉運使、開府儀同三司, 封韓國公。薨,年六十四。正隆間,降二品以上官封,改 贈特進、息國公。

宋史苗傅傳傅上黨人大父授父履授在元豐中為殿前都指揮使康王建元帥府信德守臣梁揚祖以兵至傅與張俊楊沂中田師中皆隸麾下隆祐太后

南渡,傅為統制官,以所部八千人扈衛,駐於杭州。有 劉正彥者,不知何許人。父法,政和間為熙和路經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