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名曰「田盤弩。」頭面上鑲鹿角,長一寸七八分,厚 五分或四分,頭高一分,餘擔眼面上厚二分半。千觔 眼離托下一寸五分,尾梢用鹿角鑲箍,長五分,頭梢 尖如梭樣,面上滾圓狹些,下面亦狹「些,中則肥飽。」撥 機眼勿大,僅可容指,入口小內空,如卵殼形,長一寸, 眼離面一寸,如無一寸,恐開墊眼穿通,撥機眼中弩 發,墊落打指,此病當知。
造弩擔尺寸圖
造弩擔用竹說
柘桑之木,做擔不能久上,故取竹為之。其竹之質,各 產不同,有反力者,有無反力者,有剛而不斷者,有脆 而易斷者,有生蟲而不生蟲者。今取苗竹過三年者, 皮上有白粉霜,如東瓜皮上粉色同,大一尺二寸,節 要長而平正,如一字樣,毋得歪斜,細觀上下無蟲眼 損傷,上下相稱,無頭,大、中小,劈開厚者佳。可除根頭 「三四密節,不用破成四塊,照弩身眼大小,再取闊狹, 量計挂口寸數若干,擔長若干,為一擔式。」一二三擔 一樣長,中取一節,穿藏擔眼內,然兩頭仍各有一節, 可將第一擔為主,而第二擔亦取一節為中,兩頭之 節毋得與一擔之節相對。重三擔亦取中一節,兩頭 之節亦毋得與一二擔之節相對。重四擔五擔亦如 是。各檐兩頭節各要相離,皆毋得相重為妙。如節節 相對重,其擔易斷。一擔用竹之中梢薄者二三擔調 用,以根頭厚竹為六擔,名為「打擔。」如遇竹節相重,必 要截除取用,勿得惜竹。裁取長短,搭配成副,將竹青 面根頭輕鋸痕跡為記。臨做之時,認跡根梢,顛倒搭 配,不致有邊軟邊硬之病。再用磚石閣起竹檐,兩頭, 中用稻草火燻燒竹青去油,色黃為度,見兩頭微出 竹瀝即止。如火大色黃焦,易斷無用。如不燻,用石灰 水浸一七,曬乾用,則蟲不食。此法亦好。然俗云:「苗竹 去了油,力氣大似牛」,猶以燻者為佳。其竹取生在朝 陽地者用,生在背陰地者勿用。
造弩擔尺寸說
「一擔,長二尺三寸八分,中闊狹照依弩身擔眼為規, 兩邊微闊,擔稍稍狹,如腰子樣,盡鏟去竹黃」,擔之軟 硬,乃厚薄不均故也。以僅鏟去竹黃為則,勿過傷其 竹肉,則無厚薄之病。再用半邊員銼銼平,擔之中約 長六寸之間,鏟薄一半,留存一半。第二擔每頭比一 擔短二分,兩梢狹小四分。如不狹小,發箭抵弦,其弦 脫落,擔中六寸間亦鏟去一半,存留一半。第三擔每 頭比二擔短四分,兩梢更狹尖小,擔中六寸間亦鏟 去一半,存留一半。第四擔每頭比三擔短二寸四分。 自四擔以至五六擔,擔中不鏟薄,皆隨竹之厚薄制 造。兩梢闊狹,以三檐闊狹為規。第五擔每頭比四檐 短二寸一分,兩梢闊狹,以四擔為規。第六擔每頭比 五擔短二寸一分,名為「打擔。」兩梢闊狹,以五擔為規。 其木托以打擔闊狹為規。六塊擔之中闊狹皆照擔 眼為則,不能盡寫分寸。一擔兩梢盡處,橫開小槽,以 挂絆索上弦,緊挨梢尖,毋得留長,不可深。如深,上弦 傷擔,再挨槽邊開弦扣口。
鷂子擔說
歷來弩擔兩片入扣,中間雖挺硬有力,而兩梢不免 軟弱,故遣箭不遠。今新制用三片入扣,則四五六擔 漸長,中力、梢力皆均和,一二三擔原竹厚,今於中約 長六寸之間鏟去一半,存留一半穿入擔眼內,使中 陷低,而兩梢蹺起上弦,彎曲如鷹鷂兩翼飛展之形, 故以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