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 《無 宮》 第一章第三句:「無射為宮, 興 上 仲 徵。」
禮 六 《黃 商》。
與 《尺 林 羽》。
樂 四: 太 角。
《敬 工 南 宮》 第一章第四句,南呂為宮, 守 一 姑 徵。
萬 凡 《應 商》。
「年」, 「勾 蕤 羽」,
《安》。 � 大 《角 萬》。 � 《夷 宮》 第二章第一句,「夷則」為「宮 年」 � 《夾 徵 功》。 � 「無 商 業。」 上 仲 羽。
垂 六 黃 角。
賢 尺 林 宮 第二章第二句,林鐘為宮, 子, 四 太 徵:
《賢 工》 《南 商》。
孫 一 《姑 羽》。
《培 凡 應 角》。
《勉 勾 蕤 宮》 第二章第三句,蕤賓為宮 勉。 � 《大 徵 帝》, � 《夷 商 王》: � 《夾 羽》 學。 � 無 角 培 上 仲 宮 第二章第四句仲呂為宮, 培 六 黃 徵:
頂 尺 林 商。
山 四 大 羽,
《嵬 工》, 南 角。
《帝 一 姑 宮》 第三章第一句:「姑洗為宮, 王 凡 應 徵。」
學 勾 蕤 商。
法。 � 大 羽 天。 � 《夷 角 天》。 � 《夾 宮》 第三章第二句,「夾鐘為宮 理」 ;� 無 徵 備 上 仲 商。
宮 六 黃 羽。
縣 尺 《林 角》。
《元 四 太 宮》 第三章第三句:「太蔟為宮, 子 工 南 徵。」
天 一 姑 商。
所 凡 應 羽。
《眷》 勾 蕤 角。
本。 � 大 宮 第三章第四句,大呂為宮 支: � 《夷 徵》 百: � 夾 《商 世》。 � 無 羽, 《綿 上》 仲 角。
右《樂章》并《譜》,皆李文察撰。
臣謹按:旋宮者,每篇各為一宮,非每句各為一宮也。文察不曉此理,其所撰譜,每句各為一宮,遂致宮、商、角、徵、羽五者皆錯亂,正古人所謂迭相陵者也。《樂記》曰:「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 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此之謂也。或曰:信如《樂記》之說,果有吉凶之感應乎?曰:不然也。何瑭嘗辨之曰:「『若此者,以其象言之耳』。蓋樂之有宮、商、角、徵、羽,猶國之有君、臣、民、事物。宮、商、角、徵、羽亂則不可以為樂,猶君、臣、民、事、物亂則不可以為國。其道相似,故以為比,非謂君、臣、民、事、物之失道,真由於宮、商、角、徵、羽之亂也。」 曰:「然則何以為聲音之道與政通?」 曰:「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 民困,所謂「聲音之道與政通」 者,此也,非宮商角徵羽之謂也。
《樂經》元義劉濂所撰。其論五音曰:「宮如牛之鳴窌,商 若羊之離群,角若雞之鳴木,徵若豕之負駭,羽若馬 之鳴野,言一物具一音也。惟人稟中和之性,而備聲 氣之全,古人制五音,必本之人聲,又必以中原之人 為準。宮本喉,商本牙,角本舌,徵本齒,羽本脣,此五音 之原也。凡人之言說歌唱,必會通五音而成聲,若統」 論音聲之大致,則沈鬱重濁者為宮、商,飄揚輕清者 為徵、羽。宮商洪遠而悠長,徵羽高厲而剽疾。以器數 論,則宮商役徵、羽。以聲響論,則徵羽軋宮商。如歌宮 商濁曲,亦必會徵、羽而成聲,其大致則宮、商也。如歌 徵羽清曲,亦必會宮、商而成聲,其大致則徵、羽也。五 音之妙,盡於此矣。世儒謂「氣呼而聲出,必自宮而徵, 自徵而商,自商而羽,自羽而角。」愚大不然。五音之出, 皆本於喉,四者待喉而有聲,無喉焉,四者無聲矣,無 四者喉能自為聲。宮者元聲之所出也,「喉會於牙為 商,喉會於舌為角,喉會於齒為徵,喉會於脣為羽」,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