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九十一卷目錄
鐘部彙考一
書經〈益稷〉
詩經〈大雅靈臺〉
禮記〈月令 明堂位 樂記〉
周禮〈春官 冬官考工記〉
儀禮〈大射儀〉
爾雅〈釋樂纂〉
國語〈周景王鑄無射〉
樂律典第九十一卷
鐘部彙考一
《書經》
《益稷》
笙鏞以閒。
〈蔡傳〉鏞,大鐘也。葉氏曰:「鐘與笙相應者曰笙鐘,與歌相應者曰頌鐘。頌或謂之鏞,《詩》『賁鼓維鏞』是也。《大射禮》:『樂人宿懸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西階之西,頌磬東面,其南頌鐘』。」頌鐘,即鏞鐘也。
《詩經》
《大雅靈臺》
《賁》鼓維鏞,
〈正義〉《釋樂》云:「大鐘謂之鏞。」郭璞曰:「亦名鑮也。」
《禮記》
《月令》
仲夏之月,飭鐘磬柷敔。
〈正義〉《釋名》云:「鐘,空也。內空受氣多。」
《明堂位》
垂之和鐘。
〈陳注〉《垂》,堯之《共工》也。垂所作調和之鐘。
《樂記》
「《鐘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君子聽鐘聲, 則思武臣。
「鏗然有聲」 ,號令之象也。號令欲其威嚴,橫則盛氣之充滿也。「令嚴氣壯」 ,立武之道。
《周禮》
《春官》
《小胥》,「凡縣鍾磬,半為堵,全為肆。」
〈訂義〉薛氏曰:「杜氏以鍾十六枚為一肆,則堵者八枚矣。」此說然也。而鄭氏以「各十六枚為一堵、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宜不然。《春秋傳》曰:「歌鍾二肆」,是三十有二枚矣。故編鍾十有六,然後一簴之鍾全;編磬十有六,然後一簴之磬全。一簴之所垂者,鍾磬各止於八,然後謂之堵。鄭氏以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其半者,其或有鍾而無磬,有磬而無鍾乎?其說固不通矣。又曰:「半之者,謂諸侯之卿大夫士,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其說未是。但泥於十六枚為一堵之說,不知八枚為一堵之器。至論其士之特垂,則曰「天子之士,垂磬而已」,不知鄭氏何所見而言有磬而無鍾,不知果何以和樂?吾固謂天子之士,鍾磬各十「六枚,為一肆;諸侯之士,鍾磬各十六枚,故為堵。」 鄭鍔曰:「編鍾八,編磬八,共十六枚,同在一簴,名謂之堵。堵如牆堵,謂其半也。十六編鍾為一簴,十六編磬為一簴,則謂之肆。肆如市肆之肆,謂其全也。」《左傳》:鄭人賂晉侯以歌鍾二肆,又觀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魏絳於是乎有金石之樂。晉,諸侯耳,當三面之軒縣,蓋得二肆之半,分為左右歟。 《易氏》曰:「天子宮縣,每面鍾磬各十六枚,四面各六十四枚。諸侯以下,降殺以兩。諸侯,三面鍾磬各四十八枚。卿大夫,兩面鍾磬各三十二枚;士,一面鍾磬各十有六枚。雖尊卑多寡不同,而每面皆各十六枚,故謂之肆。若諸侯之卿大夫判縣,則每面鍾磬八枚,兩」面共鍾磬各十有六,士特縣各八枚而已,惟其得每面之半,故謂之「堵。」
《磬師》掌教擊磬,擊編鍾。
劉氏曰:「宮縣有特磬十二,鎛鍾十二,皆依辰次陳之,以應其方之律。」 編磬、編鍾各十有六,共為一簴。磬師之職,掌教眡瞭擊特磬與編磬,又教視瞭擊編鍾 。鄭康成曰:「磬亦編,於鍾言之者,鍾有不編,不編者鍾師擊之 。」 賈氏曰:「鍾不編者,不教眡瞭,鍾師自擊之。鍾師之掌金奏。」 又云:「以鍾鼓奏《九夏》」 ,明是鍾不編者,十二辰,零鍾也。若《書傳》云「左五鍾,右五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