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0 (1700-1725).djvu/75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四十四卷目錄

 帶佩部雜錄

 帶佩部外編

 巾部彙考

  禮記內則

  周禮天官冪人

  事物原始手巾

 巾部藝文

  鮫綃帕          明瞿佑

 巾部紀事

 巾部雜錄

 巾部外編

禮儀典第三百四十四卷

帶佩部雜錄

《易經·訟卦》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鞶帶」,命 服之飾,褫,奪也。

《詩經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垂帶而厲。」厲,垂帶之 貌。

「匪伊垂之」,帶則有餘。《禮》,「大帶垂三尺。」

《禮記·曲禮》:「立則磬折垂佩,主佩倚則臣佩垂,主佩垂 則臣佩委。」「僂折」如磬之背,而玉佩從兩邊懸垂,此 立容之常。然臣之於君,尊卑殊等,則當視其高下之 節,而倍致其恭敬之容可也。《微俛》則倚於身,「小俛」則 「垂」,「大俛」則委於地,皆於佩見其節。

《內則》「子事父母端韠紳。」服元端,著韠,又加紳,大帶 也。

《韓子》:「西門豹之性急,佩韋以緩己;董安于之性緩,佩 弦以自急。」

《鹽鐵論》:「子思之銀佩,美於虞公之垂棘。」

《白虎通》:「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斤,婦人佩鍼縷。」 《晉書輿服志》:「漢制,自天子至于百官,無不佩劍,其後 惟朝帶劍,晉世始代之以木,貴者猶用玉首,賤者亦 用蜯,金銀玳瑁為雕飾。 革帶,古之鞶帶也,謂之鞶革,文武眾官,牧守丞令下 及騶寺皆服之。其有囊綬,則以綴於革帶,其戎服則 以皮絡帶代之。八座尚書荷紫,以」生紫為袷囊,綴之 服外,加於左肩。昔周公負成王制此服衣,至今以為 朝服。或云「漢世用盛奏事,負之以行。」未詳也。

摯虞《決疑要注》:「漢末喪亂,絕無玉珮。王粲識舊,珮始 作之。今之玉珮,皆受法於王粲也。」

《洛陽伽藍記》:「玉鳳銜鈴,金龍吐佩。」

《女紅餘志》:荀奉倩將別,其妻曹洪女割蓮花帶以相 贈。後人分釵,即此意。

《北史·高允傳》《徵士頌》曰:「體襲朱裳,腰紉雙佩。」

《煙花記》:「陳宮人佩玉盡畫鸞鳳。」

《隋書后妃傳序》:「窈窕淑女,靡有求于寤寐;鏗鏘環珮, 鮮克嗣于徽音。」

《舊唐書武惠妃傳》:「法度在己,靡資珩珮。恭儉化人,率 先絺綌。」

《劉知幾傳》:「殷輅周冕,規模不一。秦冠漢佩,用舍無常。」 《隋唐嘉話》,朝儀「魚袋之飾,唯金銀二等。」至武后,乃改 五品以銅。中宗反正從舊。

《唐國史補》:「凡貨賄之物,侈于用者,不可勝紀。絲布為 衣,麻布為囊,氈帽為蓋,革皮為帶。內丘白瓷甌,端溪 紫石硯,天下無貴賤通用之。」

《龍江夢餘錄》:「張九成蓄一犀,帶中有月影,遙望則見, 其貴重在通天犀之上也。」

《談苑》:三代以韋為筭袋,盛筭子及小刀、磨石等。魏易 為龜袋。唐永徽中,並給隨身魚,天后改魚為龜。唐初 卿大夫沒,追取魚袋,永徽中敕生平在官,用為褒飾, 沒則收之,情意不忍。五品以上薨,魚更不追取。 古有革帶,反插垂頭,秦二世始名腰帶。唐高祖詔令 向下插垂頭,取順下之義。

《補筆談》:「舊制,侍從官學士以上方腰金。元豐初,授陳 子雍以館職使高麗,還除集賢殿修撰,賜金帶館職。 腰金出特恩,非故事也。」

國朝儀制:「親王玉帶,不佩魚。」元豊中,上特制「玉魚袋」 賜楊王、荊王,施于玉帶之上。

《夢溪筆談》:太宗命創方團毬帶,賜二府文臣。其後樞 密使兼侍中張耆、王貽永皆特賜,李用和曹郡王皆 以元舅賜。近歲宣徽使王君貺以耆舊特賜,皆出異 數,非例也。

《退朝錄》:太宗製笏頭帶以賜輔臣,其罷免尚亦服之。 至祥符中,趙文定罷參知政事,為兵部侍郎,後數載, 除景靈宮副使。真宗命廷賜御仙花帶與繡韀,遂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