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五十五卷目錄
家廟祀典部彙考五
詩經〈召南采蘋〉
禮記〈曲禮 王制 曾子問 喪服小記 雜記〉
家廟祀典部總論
春秋四傳〈僖公十有五年〉
孔穎達禮疏〈別子宗子 殤與無後之祭〉
杜佑通典〈庶子在他國不立廟議 兄弟俱封各得立禰廟議〉
朱子大全集〈答劉平甫 與吳晦叔 答王子合 答張欽夫 答汪尚書論家
廟 答汪尚書〉
文衡〈宗廟略〉
文獻通考〈論大夫士庶宗廟〉
大學衍義補〈家鄉之禮〉
禮儀典第二百五十五卷
家廟祀典部彙考五
《詩經》
《召南采蘋》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
〈朱注〉宗室,大宗之廟也。大夫士祭于宗室牖下,室西南隅,所謂奧也。〈大全〉安成劉氏曰:「諸侯之庶子為別子,別子之嫡子為大宗,即大夫之始祖也,故祭于其廟。」 朱子曰:「古人廟堂南向,室在其北,東戶西牖皆南向。室西南隅為奧,尊者居之,故神主在焉,所謂牖下者也。凡廟皆南向,而主皆東向。」 廬陵李氏曰:「堂屋五架,中脊之架曰棟,次棟之架曰楣。後楣之下,以南為堂,以北為室,與房大」夫房東室西相連為之室,又戶東而牖西,戶不當中而近東,則西南隅最為深隱,故謂之「奧」,而祭祀及尊者常處焉。牖穿壁為交窗以取明也。
《禮記》
《曲禮》
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
〈陳注〉君子,有位者也。宗廟所以奉先,故先營之。
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
〈陳注〉犧賦亦以造言者,如《周官》牛人供牛牲之互與盆簝之類。鄭注:「互,若今屠家懸肉格,盆以盛血,簝受肉籠也。」 疏曰:「家造,謂大夫始造家事也。」諸侯大夫少牢,此言犧牛也。天子之大夫祭祀賦斂邑民,供出牲牢,故曰犧賦。
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君子雖貧, 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大夫 士去國,祭器不踰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祭器 於士。
〈陳注〉呂氏曰:「祭器可假,服不可假也。臣之所以有宗廟祭器以事其先者,君之祿也。今去位矣,乃挈器以行,是竊君之祿以辱其先,此祭器所以不踰竟也。寓寄於爵等之同者,使之可用也。」 馬氏曰:「微子抱祭器而之周,何也?君子為己不重,為人不輕,抱君之祭器可也,抱己之祭器不可也。」
天子以犧牛,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
〈陳注〉求得而用之曰「索。」 疏曰:「此謂天子大夫士也。若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則用特牲。其喪祭,則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
《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陳注〉疏曰:支子,庶子也。祖禰廟在適子之家,庶子賤,不敢輒祭。若宗子有疾,不堪當祭,則庶子代攝可也,猶必告於宗子,然後祭。 呂氏曰:「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則支子雖貴,可以用其祿,而不敢專其事也。宗子去在他國,則支子攝主以祭,其禮有殺。
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 妣」,夫曰《皇辟》。
〈陳注〉曰「皇」、「曰王」,皆以君之稱,尊之也。考、成、妣、媲、辟,法也。妻所法式也。為之宗廟,以鬼享之,不得不異其稱謂也。
《王制》
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 祭於寢。
〈陳注〉大夫太祖,始爵者也。士一廟,侯國中、下士也,上士二廟,庶人無廟,故祭先於寢。
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庶人春薦韭, 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 鴈。」
〈陳注〉祭有常禮,有常時。薦非正祭,但遇時物即薦,然亦不過四時各一舉而已。注云:「祭以首時,薦以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