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五卷目錄
祀典總部總論一
書經〈說命〉
禮記〈曲禮 檀弓 禮運 禮器 祭義 祭統〉
漢書〈郊祀志〉
淮南子〈氾論訓〉
春秋繁露〈祭義〉
大戴禮〈曾子天圓篇〉
王充論衡〈解除篇 祀義篇 祭意篇〉
風俗通〈祀典〉
荀悅申鑒〈俗嫌〉
冊府元龜〈崇祭祀〉
性理大全〈論祭祀祖考神祇 論祭祀神祇〉
朱子語類〈祭祀〉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五卷
祀典總部總論一
書經
《說命》
「黷于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
〈蔡注〉「祭不欲黷,黷則不敬;禮不欲煩,煩則擾亂。」皆非所以交鬼神之道也。商俗尚鬼,高宗或未能脫於流俗,事神之禮必有過焉。祖已戒其祀無豐昵,傅說蓋因其失而正之也。〈大全〉陳氏曰:「黷祀將以為欽,不知反所以為不欽。黷煩皆以為善而為之,而乃陷于不善,非禮之禮也。」 新安陳氏曰:「事神則難。以上皆憲天聰明之事。事事物物,皆有天然至當之理,惟聰明者能盡之,苟加一毫損益,即是私意,非天之聰明矣。」
禮記
《曲禮》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集說〉藍田呂氏曰:「禱祠、祭祀,則郊社宗廟之常祀也。內則盡志,外則盡物,所以供給鬼神。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禮者敬而已,無敬則不誠,故曰:『非禮不誠不莊』。」〈陳注〉「禱以求為意,祠以文為主,祭以養為事,祀以安為道」,四者皆以供給鬼神。「誠」出於心,「莊」形於貌,四者非禮則不誠不莊。
《檀弓》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 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 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陳注〉「有其禮而無其財,則禮或有不足,哀敬則可自盡也。」此夫子《反本》之論,亦寧儉寧戚之意。
《禮運》
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 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集說〉鄭氏曰:「言其物雖質,略有齋敬之心,則可以薦羞于鬼神,鬼神饗德不饗味也。」〈陳注〉「《上古》人心無偽」,雖簡陋如此,亦自可以致敬于鬼神。
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謂《大假》。
〈陳注〉常古常事,古法也。「不敢變易」,謂貴賤行禮,一依古法也。
「祝嘏辭說,藏于宗祝巫史,非禮也。」是謂「幽國。」
〈集說〉孔氏曰:「祝嘏辭說,當依古法,今乃棄去不用,藏于宗祝、巫史之家,更易古禮,自為辭說,非禮也。」嚴陵方氏曰:「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故有辭說。而辭說固有常古焉,天下之所共知也。若夫藏于宗祝、巫史之家,則是非孝慈之言,且不欲人之知爾,豈所以為神明之道哉?故曰:『是謂幽國』。」 蔣氏曰:「禮莫嚴于祭,然誠敬不根」于心,則交神之道虧。祝嘏辭說,此豈交神之虛語?聖人舉孝慈相感之義以發之于禮經,而《詩》有之曰:「令終有俶,公尸嘉告。」蓋致祭受福之義,盡之于對越無愧之素,而行之于精神必通之時,誠非具文也。如其出于宗祝,巫史襲以藏之,而有事之際,舉以行焉,自謂神明之及交,其謂之幽國宜哉!
「大夫具官,祭器不假,聲樂皆具,非禮也」,是謂「亂國。」
〈陳注〉祭器惟公孤以上得全備。大夫無田祿者,不設祭器,以其可假也。有田祿者,祭器亦不得全具,須有所假。不假亦僭擬也。《周禮》「大夫有判縣之樂」,《少牢》饋食無奏樂之文,是大夫祭不用樂也。或君賜乃有之耳,聲樂皆具,亦僭擬也。
先王秉蓍龜,列祭祀,瘞繒宣祝,嘏辭說,設制度。故國 有禮,官有御,事有職,禮有序。
〈集說〉孔氏曰:「此一節言卜筮所造置之事。先王聖人將有大事,必秉執蓍龜而問吉凶。言蓍者,凡卜皆先筮,故兼言之。陳列祭祀」,謂郊廟以下,皆用卜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