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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貿易。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太宗時,詔諸蕃 香藥寶貨至廣州、交阯、兩浙、泉州,非出官庫者,無得 私相貿易。」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增廣金銀珠玉庫屋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大中祥符五年, 重修庫屋,增廣其地,分為四庫,金銀一庫,珠玉香藥 一庫。」

仁宗康定元年改置奉宸庫掌珠寶金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宜聖殿五庫,在延 福宮,康定元年合為一,改名奉宸庫,掌珠寶金銀,領 以內臣,鑄印給之。」

徽宗政和四年京畿轉運司奏收到太和山等處諸寶貨並宣付史館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清波雜志》。「京畿轉運司 奏。收到太和山水晶大小四千餘塊。邕州等處產金 寶。共收到金二千四十六兩。數內採到生大黃金不 經烹煉者。汝州產瑪瑙二萬五千斤。一塊重二十一 斤五兩。並宣付史館。時政和四年也。又潭州益陽縣 蓮荷場掘得金四塊。總計一千七百八兩。」方崇飾祥 瑞之際,地不愛寶闡珍以表極治,其盛如此。

高宗紹興 年詔卻大將入覲所獻寶貨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高宗紹興 中謂輔臣曰:「近大將入覲,有以寶貨鞍馬為獻者,惟 馬不可缺,餘皆卻之。」

章宗明昌五年夏四月己酉詔自今筐櫝床榻之飾毋以金玉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世祖至元十九年以籍沒金銀及御用寶玉遠方珍異入內庫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冬十月丙申,敕籍沒 金銀入內帑,禁中出納分三庫,御用寶玉、遠方珍異 隸內藏。」

至元二十八年二月辛未,徙萬億庫金銀入禁中「富 寧庫。」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大德九年八月商胡塔乞以寶貨來獻以鈔六萬錠給其直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仁宗為尚書令卻淮東宣慰使撒都所獻玉觀音及諸寶貨

按《元史武宗本紀》。不載 按《仁宗本紀》,武宗即位。詔 立帝為皇太子。至大二年八月,立尚書省。詔太子兼 尚書令。先是近侍言賈人有售美珠者。帝曰:「吾服御 雅不喜飾以珠璣,生民膏血不可輕耗。汝等當廣進 賢才。以恭儉愛人相規,不可以奢靡蠹財相導。」言者 慚而退。淮東宣慰使撒都獻玉觀音、七寶帽頂、寶帶、 寶鞍,卻之,戒諭如初。

泰定帝泰定二年除罷賈胡鬻寶又臣寮請停中買寶物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秋七月「壬申,御史臺 臣言,賈胡鬻寶,所費不貲,於國無益,宜除罷。」從之 按《續文獻通考》,「泰定二年十二月,平章張珪與省院 翰林集賢奏,世祖時不聞中買寶物,今分珠寸石售 直數萬,妄稱呈獻,冒給回賜,以致累朝未酬寶價四 十餘萬錠。夫所徵歲入止十一萬四千,所入僅足以 償,皆生民膏血。請俟國用饒足議還。」上不能從。

寶貨總部彙考二

《爾雅》:

《釋地》

琛,寶也。

美寶為琛。

《淮南子》

《墬形訓》

東方之美者,有《醫毋閭》之珣玕琪焉。東南方之美者, 有會稽之竹箭焉。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西 南方之美者,有華山之金石焉。西方之美者,有霍山 之珠玉焉。西北方之美者,有崑崙之球琳琅玕焉。北 方之美者,有幽都之筋角焉。東北方之美者,有斥山 之文皮焉。中央之美者,有岱嶽以生五穀,桑麻魚鹽 出焉。

《三輔黃圖》

《寶貨》

金寶一,銀二,龜三,貝四,布寶五,泉寶六。凡寶貨六種, 二十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