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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清時但當盡忠於國,效力王事,雖私結好於他人, 用千匹絹、萬石穀,猶無所益。」

《魏志·陳思王傳》《世語》曰:太子以車載廢簏內,朝歌 長吳質與謀,楊修以白太祖,未及推驗,太子懼,告質。 質曰:「何患明日復以簏受絹車內以惑之,修必復重 白,重白必推而無驗,則彼受罪矣。」世子從之,修果白 而無人,太祖由是疑焉。

《魏略》:「文帝在東宮,常從曹洪貸絹百匹,洪不稱意。及 洪犯法,自分必死,後遂得原。」

《魏文帝詔》:「今與孫驃騎和通商旅,當日月而至,而百 賈偷利,喜賤其物,平價又與其絹,故官逆為平準耳, 官豈少此物輩耶?」

《蜀志趙雲傳》《雲別傳》曰:箕谷軍退,雲有軍資餘絹, 諸葛亮使分賜將士。雲曰:「軍事無利,何為有賜?其物 請悉入赤岸府庫,須十月為冬賜。」亮大善之。

《晉書食貨志》:「魏明帝世,人間巧偽漸多,競濕穀以要 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也。」

《魏志倭人傳》:「景初二年,賜倭女王白絹五十匹。」 《孫禮傳》:「禮為揚州刺史,吳大將全琮帥數萬眾來侵 寇,時州兵休使,在者無幾,禮躬勒衛兵禦之,戰於芍 陂,禮獨蹈白刃,馬被數創,手秉枹鼓,奮不顧身,賊眾 乃退。詔書慰勞,賜絹七百匹。」

《田豫傳》。《魏略》曰:鮮卑素利等數來客,見多以牛馬 遺豫,豫輒送官。胡以為所遺豫物顯露,不如持金,乃 密懷金三十斤,謂豫曰:「願避左右,勿看所遺。」豫從之, 胡因跪曰:「我見公貧,故前後遺公牛馬,公輒送官。今 密以此上公,可以為家資。」豫張袖受之,答其厚意。胡 去之後,皆悉付外,具以狀聞。於是詔褒之曰:「昔魏絳 開懷以納戎,今卿舉袖以受狄,朕甚嘉焉。」乃即賜絹 五百匹,豫得賜分,以其半藏小府。後胡復來,以半與 之。

《魏略》:田豫罷官歸,居魏縣。會汝南遣健步詣征北,感 豫宿恩,過拜之。豫為殺雞炊黍,送詣至陌頭,謂之曰: 「罷老苦,汝來過,無能有益,若何?」健步愍其貧羸,流涕 而去。還為故吏民說之,汝南為具資絹數千匹,遣人 餉豫,豫一不受。

《世語》:「王經字彥聿,初為江夏太守。大將軍曹爽附絹 二十匹,令交市於吳。經不發書,棄官歸。母問歸狀,經 以實對。母以經典兵馬而擅去對送,吏杖經五十,爽 聞,不復罪經。」

《吳志孫休傳》《襄陽記》曰:李衡為丹陽太守,每欲治 家,妻輒不聽。後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龍陽汎洲上作 宅,種甘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惡吾治家,故窮如 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 亦可足用耳。」衡亡後二十餘日,兒以白母,母曰:「『此當 是種甘橘也。汝家失十戶客來七八年,必汝父遣為 宅,汝父恆稱太史公言:江陵千樹橘,當封君家』。吾答 曰:『人患無德義,不患不富。若貴而能貧,方好耳。用此 何為』?」吳永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 《吳錄》:袁博為太守,黃君奉為孝廉。後為葉令,以俸祿 市縑絹餉黃君家。黃氏負鄉里債,債家到門,輒應云: 「待葉令家餉。」

《先賢行狀》:「范郃字孝悌。少時曾省外家,逢掠者驅其 牛取衣物去。郃還車,知賊不得席綾三匹絹,乃追呼 令取之。賊知長者,悉還所取而辭謝焉。」

《晉書羊祜傳》:「祜出軍行吳境,刈穀為糧,皆計所侵,送 絹償之。」

王隱《晉書》,「劉實為伐蜀人,作爭功文書,得千匹絹。 蘇節從兄韶亡後,著黃絹單衣,來與節言。」

虞預《晉書》,「武帝論平吳功,唯羊祜、王濬、張華三人各 賜絹萬匹,其餘莫得此比。」

《晉書良吏傳》:「胡威父質之為荊州也,威自京都定省, 家貧無車馬僮僕自驅驢單行,每至客舍,躬放驢取 樵炊爨,食畢,復隨侶進道。既至見父,停廄中十餘日 告歸,父賜絹一匹為裝,威曰:『大人清高,不審于何得 此絹』?質曰:『是吾俸祿之餘,以為汝糧耳』。」威受之,辭歸 質帳下都督先威未發,請假還家,陰資裝於百餘里 要威為伴,每事佐助。行數百里,威疑而誘問之,既知, 乃取所賜絹與都督,謝而遣之。後因他信以白質,質 杖都督一百,除吏名。其父子清慎如此。

《晉陽秋》。有司奏「依舊調編絹」,武帝不許。

《晉書何攀傳》:「攀為散騎侍郎,以豫誅楊駿功,封西城 侯,賜絹萬匹。」

《華陽國志》:「武庫災,百官皆赴火,何攀獨以兵衛宮,賞 絹五百匹。」

《晉書王尼傳》:尼詣東海王越,云:公負尼物。越大驚曰: 「寧有是也?」尼曰:「昔楚人亡布,謂令尹盜之。今尼屋舍 資財悉為公軍人所略。尼今飢凍,是亦明公之負也。」 越大笑,即賜絹五十匹。

《華譚傳》:「譚字令思,為廬江內史。時鎮東將軍周馥與 譚素相親善,及甘卓討馥,百姓奔散,謂譚已去,遣人